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2011年林地清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2011年林地清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公布日期】2011.06.19
•【字号】杜政办发[2011]35号
•【施行日期】2011.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2011年
林地清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1〕35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林地清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2011年林地清林工作方案
林地清林工作是改善林地生长环境,提高林木抵抗病虫害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适时进行林地清林对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成林率、成材率具有重要作用。

为提高林地清林工作的标准和质量,根据《黑龙江省造林技术规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林木生长、优化林地环境,展示生态成果为目标,以重点路段和景区为
清林重点,坚持“谁经营、谁投入、谁抚育、谁管护”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采取科学措施,全面提高林地清林工作水平。

二、工作重点
按照全县清林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今年我县林木清理工作以村屯道路绿化、景区周边的林地清林工作为重点,具体为13条主干公路和10大景区。

分别为:林肇路、让杜路、齐杜路、泰白路、白新路、五高路、鹭岛路、泰烟路、庆西路、胡江路、胡巴路和胡敖路。

景区分别为:当奈湿地、寿山、连环湖、桑园、鹭岛、固山贝子草原、松林公园、阿木塔、银沙湾、五马沙陀子。

涉及以上各路段和景区的乡镇场,必须严把质量,把清林工作落到实处。

三、清理标准
1.主干公路和景区周边的林地清林:要求树冠以下萌生出的枝条全部清理干净,以及树带边缘、路边沟内萌发出的小树全部清理。

单株灌木状榆树可清理,较为集中连片的榆树不要清理。

对于林地内的伐根要及时清理,保证伐根不超过5㎝。

2.主干公路和景区周边村屯绿化抚育:要求对新植的银中杨、柳树、糖槭截干点以下50公分萌发的新枝保留,其它全部抹芽清理,同时清理杂草以及适时补水。

四、时间安排
6月20日-7月20日:进行林木清理。

7月20日-7月30日:进行检查验收。

五、清理要求
1.各(乡)镇、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完成林地清林工作。

2.在林地清林过程中,必须严格监管、督查实行全面跟踪,禁止对成林成材林
木进行砍伐,坚决杜绝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

3.在清林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将清理的枝条运出林地。

六、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林地清林工作是促进林木生长,巩固造林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优化生态环境面貌,促进“生态名县”建设战略升级的一项基础工作。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地清林工作,切实纳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组织,加强对林地清林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林地清林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清理林木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林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治国副县长
副组长:潘永福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副局长蔡鹏担任,具体工作由县林业局造林总站负责。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将林地清林任务落实到村屯,落实到具体地块。

同时,要逐级落实清林工作责任,并且按照谁经营、谁投入、谁清理、谁管护的原则,将每一块林地的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

(三)认真指导,加强监督。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林木清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林地清林期间,要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地块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对于清理质量不合格或清理工作进展慢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林木清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严格验收,确保质量。

县政府将林木清理工作作为今年林业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并与林木采伐工作挂钩,对于完成清林任务达到清林质量标准的单位,下发采伐限额及时进行批准采
伐。

对于清林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并出现乱砍滥伐案件的将一律停止拨付采伐限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