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同尾款预付保函标准格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4合同尾款预付保函标准格式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受益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第三方(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_______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愿意为卖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尾款支付义务提供预付保函,以保障甲方的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函,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函的开立
1.1 乙方同意根据本保函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开立金额为_______元的预付保函。
1.2 保函的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保函的担保范围
2.1 本保函担保的范围为卖方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尾款。
2.2 若卖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尾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相应金额给甲方。
第三条保函的生效条件
3.1 本保函自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本保函的生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已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保函的索赔程序
4.1 若卖方未能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尾款支付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2 甲方提出索赔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索赔通知,并附上卖方违约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保函的解除
5.1 一旦卖方履行了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本保函即告解除。
5.2 若甲方在保函有效期内未向乙方提出索赔,保函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照本保函的规定履行支付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的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 双方因履行本保函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 本保函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8.2 本保函未尽事宜,按照主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法律适用
9.1 本保函的订立、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本保函的附件
10.1 本保函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副本、卖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以上为合同的前半部分,合同的后半部分将在下一个提问中继续提供。
]
第十一条附件的法律效力
11.1 本保函的附件是本保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违约行为及认定
12.1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2.1.1 卖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约定支付尾款
12.1.2 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金额
12.1.3 甲方未在保函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导致保函解除条件未能成就
12.2 违约行为的认定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法认定。
第十三条法律名词及解释
13.1 本保函中的法律名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13.2 特殊名词解释如下:
13.2.1 预付保函:指甲方为确保卖方履行主合同项下尾款支付义务,由乙方出具的担保文件
13.2.2 索赔通知:指甲方因卖方违约而向乙方发出的书面索赔要求
第十四条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4.1 在执行本保函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14.2 如遇保函条款不明确或执行困难,双方应协商修改或补充保函。
14.3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决。
第十五条所有应用场景
15.1 本保函适用于以下场景:
15.1.1 甲方与卖方之间的商品买卖合同
15.1.2 甲方与卖方之间的服务提供合同
15.1.3 甲方与卖方之间的工程项目合同
15.2 本保函不适用于非法交易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事项。
第十六条保函的独立性
16.1 本保函独立于主合同,即使主合同无效,本保函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保函的转让
17.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保函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八条保函的修改和补充
18.1 本保函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通知和送达
19.1 双方因履行本保函需要相互通知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9.2 通知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送达。
第二十条保函的生效
20.1 本保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附则
21.1 本保函的任何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1.2 本保函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卖方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副本
附件二:卖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三:乙方出具的预付保函正本
附件四: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五: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注:以上为合同的后半部分及附件及其他补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