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儒家文化的批判性思维,儒学的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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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正义观
陆洋医学1002
儒学中强调修身,强调人的德性,我想,人们对于儒学中的仁义礼乐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在此我也不去赘述,我要探讨的是儒学中的正义观。
正义观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义和利的关系。
儒学说无利则无所谓义,主张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当利益。
而什么是正当利义,其细节是非常模糊的。
我认为这起源于孟子与告子的一场“义内”与“义外”的辩论。
即义是出于人的本性还是外部的约束,也就是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
之后儒家的主流派选择了性善论,以此作为儒家理论的人性基础。
既然人性是善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不需要太明确的规定,大家心照不宣就行了。
西方的正义观较早地与法律相结合,而中国的正义观,则更多地影响着人们的德性。
西方的许多哲人都曾经探索过什么是正义,得到的都是很明确的答案。
以柏拉图为例,他最终的结论是“尽本分职责而不干涉他人便是正义。
”这样的结论看似过于绝对,却是苦心孤诣地想要获得一个简单而没有破绽的答案。
这个答案反映了西方追求真理的,开放的,拒绝约束的思维和生活模式。
而儒学的正义观是中庸的。
这种中庸是因为儒学认为万物只要处在一种适度的状态中,便能完美地发展下去。
儒学的正义观追求的是稳定,适合一个没有激烈竞争的平衡的封闭的农业化的社会,它不期望社会关系的快速变化,不愿任何的外来和内部因素会打破这种看似“完美”的平衡。
所以,儒家的正义观是具有很强的限制性的,它不允许突破和矛盾的存在。
大到国家管理,小到家庭关系,都被条条框框限制死了。
这的确是一种稳定的发展方式,但这绝不是最好的方式。
儒家的大前提错了,如果没有突破平衡与平衡再次建立的过程,社会的进步将是极其缓慢的。
关心时事的人都会深刻地感受到当今社会的失范。
小到青年人人生的追求的偏颇,大到企业甚至国家的监管不力,使行业潜规则猖獗,漏洞百出,导致严重的后果。
这就说明,不管人性本恶还是本善,德性的规范并不能阻止人类的罪恶越滚越大,这就需要制度的规范。
制度规范,在儒家的话语当中,就是礼。
但是儒学中的礼强调的是人际关系中的礼仪和人伦结构。
同时,虽然在这些历代法典中有所体现,但是儒家的纲常伦理,只有少数可以制度化,其中大部分是不能制度化的。
在一个缺少制度,已建立的制度又十分繁复模糊的国家中,又怎么能继续宣扬儒学这种模棱两可的强调自律的正义观呢?
当社会层次关系和交错复杂,特别是出现了各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和许多潜在的危患的时代,儒学过于追求完美而折中的正义观便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便是落后的,应该抛弃的。
社会是应该有规范有游戏规则的,就算是不完备的规则,也比使不公平与不正义变成家常便饭好。
对于青年人来说,这种陈旧的正义观更会侵蚀他们的血肉,让他们在停足顿歩,不敢突破。
当代青年比邓小平时代知识渊博,眼界宽广,思想的开放程度却退后了,对于正义的见解也模糊了。
青年人就应该有青年人的血气和方刚,有敢闯敢犯错误的精神,对公平和正义有明确的见解。
跟着大流走,生命将渐渐变成一种犹豫,享乐,欺诈和迂腐,和封建时代一样的状态,一样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