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爆器材库房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库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库房所有民爆器材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民爆器材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民爆器材库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库房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2. 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落实责任追究。

第六条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库房安全管理;
2. 负责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包括器材出入库、储存、使用等;
3. 定期检查库房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库房选址及建设:
1. 库房应建在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并与生产区、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
2. 库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标准,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

第八条库房内部管理:
1. 库房内应设置醒目标识,明确各类器材的储存区域;
2. 储存民爆器材的库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雷装置等;
3. 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库房内应保持整洁,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

第九条库房出入库管理:
1. 入库前,需对民爆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合格;
2. 入库时,需填写入库单,登记器材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3. 出库时,需凭有效证件领取,并填写出库单,登记领取人、领取时间等信息;
4.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点库存,确保帐物相符。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
1.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员工应掌握民爆器材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措施;
3. 员工应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涉爆人员安全培训班,持证上岗。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民爆器材库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