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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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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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记分标准是怎样的?上海交通违章分类是怎么样的,上海交通违章会罚多少钱?上海交通违章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上海交通违法记分标准
1.在⾼速公路上驾车违法⾏为⼀次记12分情形:
⼀是在⾼速公路上倒车、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是驾驶营运客车在⾼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2.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是⼀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数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是⼀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数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对营运车辆驾驶⼈其他交通违法⾏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
3.对超速⾏驶违法⾏为如何记分
超速驾驶⼀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4.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次记12分。
⼆是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次记12分。
三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均要⼀次记6分。
四是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驶或者未悬挂警⽰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次记6分。
对驾驶⼈的其他交通违法⾏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
5.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是⼀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超过核定⼈数20%以上的;驾驶校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是⼀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超过核定⼈数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次记2分的情形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安全维护的;驾驶校车运载学⽣,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驶的;校车上下学⽣,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上道路⾏驶,使⽤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驶的;在校车载有学⽣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对校车驾驶⼈其他交通违法⾏为的记分,依照《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
需要提醒的是,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校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次要记6分。
6.对⼤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规定
⼀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次记12分;
⼆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次记6分;
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次记3分。
关于超员,
⼀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超过核定⼈数20%以上的,⼀次记12分;
⼆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超过核定⼈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超过核定⼈数20%以上的,⼀次记6分;
三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超过核定⼈数未达20%的,⼀次记3分。
7.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为记分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记6分。
8.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记分
对上道路⾏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次记6分提⾼⾄⼀次记12分。
9.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为记分由3分提⾼到6分
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不仅危害⼤,⽽且导致交通事故的⼏率和导致⼈员死伤的⼏率⾼,⼀直以来是公安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违反交通信号的⾏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步提⾼违法成本,有效警⽰驾驶⼈,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的记分分值,由⼀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10.因树⽊或⼤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建⽴健全了⾏政申诉和救济机制,机动车驾驶⼈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为处罚不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对“因树⽊或⼤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11.对⾏驶在直⾏车道的车辆,遇路⼝时违法左右转弯处罚标准
答:此种⾏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定。
如果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驾驶⼈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2.机动车遇有⼈⾏横道违章处罚
答:⼈⾏横道线是保障⾏⼈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在⼈⾏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横道时,应当减速⾏驶;遇⾏⼈正在通过⼈⾏横道,应当停车让⾏。
机动车⾏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因此,机动车⾏驶遇有⼈⾏横道时应减速⾏驶,遇有⾏⼈通过⼈⾏横道时应当停车让⾏,否则对驾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13.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记分标准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度的注意⼒,及时发现和处置路⾯出现的状况。
⽽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的注意⼒,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14.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为如何记分
当汽车⾼速⾏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安全带可以将驾驶⼈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
为督促驾驶⼈使⽤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驶时,驾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次记2分。
15.对机动车在路⼝抢黄灯通⾏的⾏为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警⽰,并规定机动车遇路⼝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线的车辆应停车。
抢黄灯⾏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对驾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16.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答: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17.对酒驾⾏为记分
酒驾⾏为属于严重违法⾏为。
公安部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18.酒驾的界定标准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液中酒精含量⼤于等于20mg/100ml,⼩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液中酒精含量⼤于等于80mg/ml。
19.在道路上⾏驶未避让校车记分规则
答:校车停靠上下学⽣是校车通⾏安全的⼀个重要环节,也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个关键环节。
因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吸收借鉴了国外校车制度特别是美国校车制度的成功经验,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时的特别通⾏权利。
规定“校车在同⽅向只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校车在同⽅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
校车后⽅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灯光催促校车。
”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20.校车在平时不可以使⽤校车标志
校车在道路上通⾏享有特别的优先通⾏权利,因此也应该履⾏特别的通⾏义务。
为了保证校车的特别优先通⾏权利得到落实,也为了监督校车驾驶⼈履⾏特别通⾏义务、不滥⽤特别优先通⾏权利,《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
校车标牌主要是表明校车已经取得使⽤许可,且便于交通民警监督检查校车是否按照审批的路线⾏驶,是否由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申报的校车驾驶⼈驾驶,是否按照核定的核载⼈数运载学⽣。
校车未运载学⽣上道路⾏驶,不得使⽤校车标牌。
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记2分。
21.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事项,否则罚款扣分
加油站属于⾼危险区域,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者突发因素发⽣车辆燃烧甚⾄爆炸事故。
由于学⽣⾃我保护能⼒差,紧急逃⽣、避险能⼒弱于成年⼈,因此,校车在运载学⽣时加油安全风险较⼤。
对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不得在校车载有学⽣时给车辆加油”。
校车在加油时应当先让学⽣下车,否则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记2分。
22.因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不可以绕⾏
答:《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以及⾃然灾害、恶劣⽓象条件或者重⼤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情形的除外”。
同时还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的校车优先通⾏”。
因此,校车⾏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
对驾驶校车运载学⽣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23.在校车不熄⽕、挂空挡时,驾驶⼈不可以临时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在发动机引擎运转时离开驾驶座位,可能会因为学⽣好奇摆弄车辆操作系统,导致车辆发⽣危险。
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对校车驾驶⼈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24.驾驶校车不可以随意在路边接学⽣
校车在道路上的停靠,既关系到校车的通⾏安全,也关系到校车的运⾏效率。
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校车上下学⽣,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驾驶校车违反规定随意停靠上下车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记2分。
25.记分周期计算⽅式
交通安全违法⾏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起计算。
26.⼀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
机动车驾驶⼈⼀次有两个以上违法⾏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27.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周期
机动车驾驶⼈在⼀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下⼀记分周期。
28.轻微违法⾏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为,给予⼝头警告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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