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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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
是指针对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采购管理:规定小学食品采购的来源、供应商选择、验收标准等,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2. 食品存储管理:规定食品的储存条件、储存时限、分区存放等,防止食品受潮、发霉或变质。
3. 食品加工管理:规定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人员卫生要求、设备清洁和消毒等,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4. 餐厅设施设备管理:规定餐厅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如餐具、餐桌、厨房设备等,确保食品接触的器具卫生安全。
5. 人员管理:包括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岗前培训、定期检查和体检等要求,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具备卫生安全知识和技能。
6. 食品检测和监控:规定对食品进行定期抽检和监控,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规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保护学生的食品安全权益。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并且,家长和学生也应该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知识和意识的培养,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确保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学教育阶段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小卖部、周边食品供应商以及学校教职员工用餐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通过加强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卫生管理、食品购进检验等手段,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3. 信息实时共享,公开透明。
及时发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4. 法律依据,规范管理。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设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食品供应商、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
第五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设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六条食品安全培训
学校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总体要求
学校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采购管理、食品加工管理、食品销售管理、食品储存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管理等。
第三章食品供应管理
第八条食品采购
1. 学校食品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有合法餐饮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的食品应附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并对食品进行核验。
3. 严禁购买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无法明确来源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加工
1. 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并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厨房设施和设备。
2. 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从业人员应佩戴专用工作服和帽子,严格执行洗手消毒制度。
第十条食品销售
1. 学校小卖部应经过审核,符合食品销售相关规定,且货品标识清晰、真实有效。
2. 食品销售人员应对销售食品进行质量检验,严禁销售过期食品或损坏食品。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
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分类、堆放、保鲜、防潮等。
2.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并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和有效期。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件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事件报告
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学校应及时进行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1.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停止食品供应,隔离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并追溯食品来源。
2. 学校将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师生和家长,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学校应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厨房设施、食品储藏、食品加工过程、员工卫生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五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
学校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限产限期整改、暂停供应等措施。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所有。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