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模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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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模版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阅读环境,塑造图书馆的良好形象,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图书馆所有公共区域与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4、使用文件柜、存包柜等的员工,应持续文件柜、存包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持续整体美观。
5、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掉显视屏,节约用电。
6、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或下班后需将座椅推至办公桌下。
四、公共阅览区域的维护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清洁卫生,按要求每人每一天清洁自己的桌面和阅览室,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2、如多个部门公用同一间办公室,则须指定该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3、各部门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4、每一天下班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电源、门窗关掉;当天下班最后离开阅览室的员工,务必关掉所有空调、门窗、电源(尤其是计算机电源)、饮水机、茶水机、锁好门方可离开。
五、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公司公共办公区域包括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含护栏、扶手)、门窗、玻璃,每一天早上在9:00之前,清洁工将所有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一遍;
2、会议室的办公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桌椅、门窗、文件柜等物件进行一次清洁。
3、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4、员工应注意持续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5、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持续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掉电器、电源照明。
6、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持续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1)个人部分:桌面、桌底、抽屉;(2)公用部分:储藏室、文件柜等。
7、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8、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园艺公司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购买的绿化植物由就近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六、环境卫生打扫标准
1、持续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持续门窗玻璃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水印、灰尘。
3、持续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持续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无手印、水印、灰尘。
5、持续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持续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持续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持续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桌面及办公机具表面、角落无灰尘、污垢。
公共物品摆放整洁。
七、监督与检查
1、办公室不定期对图书馆各部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求责令整改,视状况通报批评,并罚款____元。
2、单位办公室受理员工对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八、附则
1、本制度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2、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含山县图书馆____年元月____日
图书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模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图书馆环境的整洁与卫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读者及其他使用者。
第三条图书馆环境指图书馆的场所、设备及其他物品等。
第四条图书馆环境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卫生、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图书馆应设置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图书馆应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培养读者及使用者的卫生意识。
第七条图书馆应定期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二章环境卫生责任
第八条图书馆负责人对图书馆环境卫生管理负总责,落实环境卫生责任。
第九条正式员工应按照图书馆规定的环境卫生要求,落实环境卫生责任。
第十条读者及其他使用者应遵守图书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包括地面、桌面、椅子、墙面等的清洁。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配备专门的环境清洁人员,保证清洁工作的及时和效果。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设置垃圾桶,并配备垃圾袋,方便读者及使用者丢弃废纸等杂物。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包括消毒地面、门把手、桌面等易被污染的地方。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设置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并定期清洗、更换空调滤网。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设置防尘设备,保护图书、电脑等设备不受尘埃污染。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督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设立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环境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图书馆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人员,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环境卫生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出现突发环境卫生事件时,图书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突发环境卫生事件处理应按照预案进行,保证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第二十二条突发环境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应进行事后总结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应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图书馆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读者的环境卫生意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图书馆负责人及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失效前一章程与其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