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人劳社监200845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人劳社监〔2008〕45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方法》〔浙劳社监[2005]48号〕规定,我局决定自2008年5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用定级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接受书面审查。

二、书面审查的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情况。

三、书面审查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
定书面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准备书面审查有关的表格和资料,发布书面审查公告。

〔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数据申报阶段〔2008年5月20日至9月10日〕,用人单位分三批进行数据申报,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第一批为参加过2006年度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数据申报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

2、第二批为未参加过2006年度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数据申报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10日。

3、第三批为前两批未及时申报数据的用人单位,数据申报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0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予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登陆“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 /〕下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报告书》。

用人单位应及时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通过情况,并按要求补充或修正数据。

〔三〕审查定级阶段〔9月11日-9月31日〕。

由我局劳动关系监察科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开展书面审查,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和集中座谈。

经审查、检查,劳动关系监察科作出信用定级,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上粘贴信用定级标志。

〔四〕公示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在“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 /〕公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定级结果。

四、信用定级的标准
〔一〕书面审查各项内容的实施全部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
〔二〕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实施,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指标到达当地规定的要求;书面审查年度无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B级单位;
〔三〕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初步启动,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主要指标到达当地规定要求的60%以上;书面审查年度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无2次〔含2次〕以上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C级单位;
〔四〕书面审查的内容只有个别项目启动,劳动保障基础关系工作薄弱;书面审查年度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次〔含2次〕以上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或书面审查当年发生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突发事件的,定为劳动保障管理失信单位。

五、方法与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主动对照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存在的问题。

用人单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文字说明言简意赅。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单位统一布置,加强指导和监督,积极主动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对不配合工作的用人单位要耐心说服教育,主动上门服务。

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和虚报瞒报数据的用人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予行政处罚,并作为失信行为向社会公示。

〔三〕对书面审查被定为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监察。

对定级为劳动保障信用C级的用人单位和失信单位,列入劳动保障重点监控单位。

〔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参加与否将直接作为用人单位各项荣誉评比的重要依据。

乡镇街道所辖用人单位填写好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书》后,附相关材料,报送各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站,各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站按三个阶段的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监察科〔地址:定海区昌国路61号内〕。

其他用人单位单位《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书》直接报局劳动关系监察科。

联系人:张伟联系:2047322
附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书》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劳动审查管理通知
抄送: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劳动监察大队,区人大办,区工商联,各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站。

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5月16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