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成员的产生,优化监事会组成,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其他规定,本行特设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监事会根据《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本行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

第四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监事长或全体监事的1/3以上负责提名,并报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委员范围内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监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监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监事会办公室组织、
落实。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二)对监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三)就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五)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人选;
(六)拟定监事的薪酬方案,向监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七)监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监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监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研究本行监事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形成决议后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在情况变化后及时提出相应修改建议。

第四章议事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应提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

第十四条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列席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要求本行监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本行支付。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本行监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本行监事会。

第十九条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规则未尽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