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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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京信发〔2007〕1号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信息化领导小组: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管理体制(一)基本原则。

推进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要坚持以下原则:根据需求完善电子政务网络。

以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需求为依据,统筹规划,完善电子政务网络。

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

各级政务部门不得新建传输网络,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网络开展电子政务应用。

注重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综合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确保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安全。

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为上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开展提供网络支持。

(二)工作目标。

我市电子政务网络自2001年起统筹建设,由基于本市电子政务传输网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

政务外网由市和区县两级网络组成,各区县不建设区县级政务内网。

推进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目标是:到2008年,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网,基本完成各部门建设的专用传输网络的整合,建成基本满足政务部门业务应用需要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健全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维、管理体制,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提供统一、安全、高速的网络支持。

(三)管理体制。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信息办负责协调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各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单位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市委办公厅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负责政务内网的管理,研究起草政务内网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政务内网网络地址和域名的统筹规划及监督管理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主要目标。

到2017年,建成共享开放的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县级以下政府(含县级)不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全省基础和公共信息资源基本实现整合共享,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内、外网体系,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推进政府系统共性应用建设,对政府决策的支撑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建设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的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体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政府履职和服务人民群众需求,围绕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坚持统筹协调。

理顺体制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外网以及省市两级政府数据中心为基础,实行集约化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能。

坚持改革创新。

进一步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成熟的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应用,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坚持安全可控。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体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三)加快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015年底前完成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省级网络结点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琼府办[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07]2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海南省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适应我省战略发展目标需要,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政府。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应体现五个有利于:有利于政府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有利于政府运作模式改革和流程再造;有利于改善政府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政府办公效率、行政监管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和宏观决策水平;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发展规划》要求,全省统一建设基础性、综合性、共性的平台和系统;各部门、行业业务系统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自分步实施。

(二)整合资源,互联互通。

加强现有网络基础、信息资源、业务系统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发挥现有资源最大效益。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赣府厅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8〕3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政务协同能力,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水平,加快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和开放利用,促进全省电子政务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国家推进电子政务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建设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按照“集中统一、整合共享、联合协同、安全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网络资源,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建成横向连接省直各部门和单位,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并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传输骨干网安全对接的统一网络平台。

到2020年,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网络支撑、政务云平台承载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大幅提升,业务协同效率和线上服务办理便捷度显著提高,资源共享开放程度明显扩大。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区〕政府)二、理顺协调管理职责。

电子政务外网是全省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涉密内网运行的业务,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

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全省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体制、安全保密、经费保障、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制定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7.25•【文号】国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和原则(一)主要目标。

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

力争到2018年,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以“楚天云”为基础的省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及其安全保障系统全面建成;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自主可控、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基础数据库更加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运用大数据技术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电子政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在我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驱动。

以满足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的应用,有效提高电子政务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坚持资源整合,集约建设。

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软硬件资源,建立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的应用基础支撑环境和信息交换枢纽,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发展。

坚持安全可控,规范管理。

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全省电子政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各项工作落地实施,突出跨部门业务应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重点工作,确保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一)加快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划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推进各级政府及部门内部办公、管理、协同、监督和决策等业务在内网上应用。

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快建设本单位电子政务内网,通过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后,实现与全省电子政务内网省政府办公厅网络结点的互联互通。

关于国土资源部财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国土资源部财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

理 信 息 系 统 , 开 发 了 综 合 统 计 、 大 调 查 项 目管 理
等 综 合 管 理 软 件 ,人 事 、财 务 等 管 理 软 件 已 开 始 投 入 使 用 ,建 立 了 国 土 资 源 部 对 社 会 公 众 服 务 的 外 网 网 站 、 对 机 关 内 部 服 务 的 内 网 网站 和 与 国 办 连 接 的 二 邮 网 网 站 ,建 立 了 部 新 办 公 大 楼 较 为 完
优 质 、 广 泛 的 服 务 。 江 总 书 记 在 中 央 人 口资 源 环
行 , 缺 乏 系 统 之 间 的 相 互 联 系 与 信 息 共 享 ;保 证 政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的 基 础 数 据 库 建 设 刚 刚 起 步 ,还 不 能 完 全 满 足 需 求 ;因 缺 乏 信 息 系 统 应 用 和 信 息 开 放 的 相 关 制 度 与 政 策 ,已 开 发 完 成 的 系 统 有 的 尚 未 得 到 充 分 应 用 ,信 息 服 务 网 站 的 内 容 还 受 到 较 大 的 限 制 ;一 些 系 统 的 运 行 还 只 是 通 过 拨 号 上 网 方 式 来 完 成 信 息 的 传 输 与 交 换 等 政
备 的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开 始 着 手 建 设 全 国 国 土 资 源
信 息 交 换 体 系 ;编 制 了 《 国土 资 源 信 息 化 “ 五 ” 十
面 推 进 政 务 信 息 化 ,逐 步 实 现 国 土 资 源 部 管 理 工
作 的科 学 化 、 现代 化 。 “ 五 ” 目标 :建 立 与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现 代 化 要 十 求 相适 应 的 国 家级 国土 资 源 政 务 管理 信 息 系统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1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1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合理、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建成覆盖全省政府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与国家网络按需互联;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逐步提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政务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开发和利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探索电子政务“低成本、集约化、见实效”的应用模式,促进政务管理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满足公共服务、决策支持、行政监督需求的全省电子政务框架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网络整合。

1.加快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划和部署,认真抓好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省政府办公厅网络结点,实现与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网络结点的互联,并将省政府有关部门电子政务内网或终端接入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省政府办公厅网络结点。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沈政办发[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12〕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27日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为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和审批程序,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加强我市信息化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避免重复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全部或部分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包括为国家、省安排配套资金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和大型基建项目中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各区、县(市)、开发区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意见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的电子政务网络、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同时包括通信线路租用、系统运行维护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完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发展总体规划。

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

制定统一的软件开发、硬件配置、运行维护等相关标准。

(二)需求主导,注重实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和《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渝委办发[2007]11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维护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完整和有效运营,推动市、区县(自治县)政务部门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各类业务应用,充分发挥我市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管理创新,完善标准规范,构建协同机制,实现节能减排。

有效服务民生。

二、主要原则(一)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在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网络体系架构、应用平台、信息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指导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二)整合资源,集约建设。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网络和信息资源,促进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减少财政多头支出、避免重复建设。

(三)需求主导,突出应用。

根据政务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照“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的工作思路,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优先支持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务业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议书、可行性实施计划书、初设编制要求内容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议书、可行性实施计划书、初设编制要求内容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与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下与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7.06•【文号】发改高技[2012]1986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98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保密局,国家电子外网管理中心,各级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建设和运维管理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有效落实《“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工程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管理,依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规划(2011-2015年)》(厅字[2011]21号)、《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办发[2011]11号),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由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组成,应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

各部门、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加快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应用。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形成统一完整、安全可靠、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满足政务应用需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0•【字号】甘政办发[2012]249号•【施行日期】2012.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2〕24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就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模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发布,促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提升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总体目标。

各市州统筹组织开发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集约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软件,满足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应用需要,并与省级平台对接联通,建成统一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平台,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二、建设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

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技术规范和网络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分级部署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二)整合资源,高效利用。

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已有的网络、应用及数据服务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通过升级改造和整合利用,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横向连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部署应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提供基础环境和支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1.11•【字号】•【施行日期】200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有关厅局教育处,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电子政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方面之一,是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子政务和学校的电子校务(以下统称为教育电子政务)的发展、规范电子政务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实际,我厅经过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望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大力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教育管理体制。

各地在执行《实施意见》过程中,要重视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对我厅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教育电子政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方面之一,是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教育电子政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子政务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电子校务(以下统称为教育电子政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现代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信息厅〔2003〕1号)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
基本原则





加强 全 省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建 设和 管 理


坚持 需 求 导 向
创 新 驱动


以 满 足 政 府社 会

步 加 强 全 省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网 络 平 台 和安 全 体 系

管理 和 公共 服 务 需 求 为 导 向
深 入 推 进 云计 算

推 动 信 息 资源 按 需 共 享
宄 制 定 本 部 门 业 务专 网 的 迁 移 实 施 方 案
同 步 整 四

深 化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开发

合 内 部 业 务专 网 和 向 下 延 伸 的 业 务应 用
省 电 子 政 务 网 络对 接 和 业 务 融 合


实现 与


建 设 政府 决 策 支 持 信 息

逐 步 实 现 我 省 重 要 政务

进 行 准确核 定
并合 理 分 类

理清边界


逐 步 向 信 息 资 源基 础 信 息 的 普 遍 共 享

业务 信 息在 相 关

全 省 电 子 政务
内 网 或 外 网 迁移
省 直 各 部 门 要 研 政务 部 门 间 的 协 议共享
围绕全业云建立内外网数据安全交换机制构建以政省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在社会保务云平台为支撑的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应用中心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有序推进我省应用系统和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医疗信息资源向云平台迁移和部署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7•【字号】徐政办发[2006]93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06〕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八月七日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2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精神,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需求为先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为主线,通过大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以电子政务的发展带动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推动徐州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力推进徐州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要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操作方便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各级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和网上协同办公,实现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民双向互动;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全市电子政务体系框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网站建设和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网站建设和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网站建设和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0•【字号】阿府办发[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网站建设和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阿府办发〔2007〕2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阿坝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阿坝州”自2003年9月开通运行到今年1月实现改版以来,在填补了州人民政府网站建设空白的基础上,有力地推进了全州电子政务建设。

部分县人民政府和州级部门相继开通了门户网站,我州政府网站建设迈出了可喜步伐,但是从总体上讲还处于幼稚发展阶段,为适应全国政府网站体系建设的需要,跟上全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要求,现就加快我州政府网站建设和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的重要意义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

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未开通的要尽快开通,已开通的要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30•【字号】粤府办[2003]42号•【施行日期】2003.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目标(一)指导思想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以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十五”期间全省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加大力度,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带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业务分建;资源共享、讲求实效;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三)建设目标建成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开展各类业务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信息共享;初步形成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逐步完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政府内部办公运作规范高效,实行公开对外服务,管理、决策、服务、应变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全省电子政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任务(一)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8]25号【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4.01【实施日期】2008.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25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现将《晋中市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晋中市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经过两年的建设,我市电子政务总体架构已初步形成。

年初,市政府办公厅率先在全市开展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试运行,标志着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已经由基本建设阶段转向实际应用阶段。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数字晋中”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早日实现晋中赶超发展的宏伟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推进全市2008年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坚持“需求主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标准统一、安全高效”的原则,全面实施电子政务“三大工程”(网络建设拓展工程、政务办公系统启动工程、网站建设扩容工程),全力推进“数字晋中”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1、建成全市安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全部完成与市委信息化中心(原市信息中心,下同)的线路接入工作,形成全市政府系统完全覆盖、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同时,要切实加快党务内网的建设步伐,年内投入使用2、全面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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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依据《市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长远规划,整合资源,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

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

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

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平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

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兴隆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

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

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

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

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

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

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兴隆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兴隆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

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
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

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

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

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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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

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局要强化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变原来单独“事后监察”为“事前预警监察、事中实时监察、事后整改监察”的全方位监察,要指派专人,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异常及预警事项进行重点监察,及时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实际调查等方式直接询问办事人,核实办件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现,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对音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核实后在政务外网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办事人通过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的违规事件及时核实处理并在政务外网上通报。

通过系统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绩效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反馈,增强群众监督意识
系统正式运行后,要通过电视专题,报纸报道,短信平台,电视字幕广告,散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认知度,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制定投诉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勇于投诉、敢于举报,严肃处理行政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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