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 (2)
《民法》(第三版)教学资源 《民法》(第三版)习题 第四章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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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自然人一、填空题1.自然人从时起到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以上不满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不满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为住所。
9.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
二、单项选择题1.李某将户口从甲地迁往乙地,迁移途中经丙地时李某患急病被人送往丙地的一医院治疗,李某在该医院住了1年半,未能将户口到乙地落下。
甲的住所为()。
A.甲地B.乙地C.丙地D.应由法院确定2.某甲在其夫死亡后因经济原因抚养其未成年的儿子乙有一定困难,便将乙送给自己的叔叔丙寄养,但乙的祖父丁健在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乙的监护人为()。
A.甲B.丙C.丁D.甲、丙、丁3.下列自然人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B.两性人C.未成年人D.聋哑人4.在一般情况下,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的,该自然人下落不明须满()。
A.1年B.2年C.3年D.4年5.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无效B.有效C.可以撤销D.效力未定6.自然人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条件,但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申请宣告死亡而仅同意宣告失踪的,应当()。
A.宣告死亡B.宣告失踪C.由利害关系人协商后决定D.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7.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
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题)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002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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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概述一、自然人的概念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法上所称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亦即包括所有民事主体。
自然人是相对于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而言的。
自然人与公民:1、自然人是私法概念,公民是公法概念,在公法领域使用。
2、自然人的外延大于公民,基于出生的人都是自然人,而公民仅指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
公民只是自然人中的一部分。
二、自然人的住所(一)姓名姓名是用以确定和代表一个人的符号或标志。
公民必须有自己的姓名。
(二)户籍和身份证户籍是确立公民法律地位的基本条件。
自1984年起开始在实行户籍制度的同时,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三)住所的概念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
住所与居所不同。
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
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四)住所的确定25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注:经常住所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
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所的,仍以原户籍登记居所为住所。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主体地位的标志。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资格,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凭借这种资格进行活动的结果。
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和条件,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运用民事权利能力进行民事活动所取得的一种利益。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统一性。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不仅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同时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二者的统一体。
第2章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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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 人。
• 他们担任监护人除应具有监护能力外,还 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意担任监护 人,二是应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 会的同意。
• 4、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5、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 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第三节监护
一、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 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监护的种类
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委托监护
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 人的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 2、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 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 祖父母;(2)兄、姐;
胎儿是尚未出生 的生命体,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对于父亲死亡时尚未 出生的胎儿,我国
《继承法》规定,应当 为其保留继承份额
❖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 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 的法律制度。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
❖1、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注意不同情况
❖2、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例题·多选题】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 的是( ) A、民事权利能力可以转让或抛弃 B、民事权利能力仅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 C、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 D、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由法律加以规定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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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 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 资格。
4级第6章-劳动关系管理2014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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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力要求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3
1.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 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 所发生的关系。
4
2. 判断一个劳动者是否属于雇员的标准: 1)劳动受约束(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 2)主要劳动条件由他人提供; 3)从事的劳动在雇主的业务范围之内; 4)工作履行与绩效受到控制与评价。
23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法定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主讲: 丁雯 课时: 6 学时
1
目
录
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确立 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管理 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
2
第一单元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1、知识要求
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劳动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11
(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 • 调整对象: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
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
• 制定主体:企业(虽有劳动者参与,但属单方法
律行为)
• 表现形式: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 • 适用范围:本企业 • 特点:体现企业(雇主)的意志
12
(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经劳动关系当事人请求,由依 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仲裁机构国家基本保险外,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 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 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 国家不做强制的统一规定。 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通信补贴、交通补贴、子 女教育等。
2个以上自然人共同购买房产怎么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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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自助式管理,包括法律知识的日常储备以及法律纠纷的自助式处理。
有利于增加法律防范意识与能力,以及自主处理争议金额较小或者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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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以上自然人共同购买房产怎么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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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2个以上自然人共同购买房产怎么开具发票?
回答:
(1)发票购货方名称可以填写共有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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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事主体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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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制度
精神病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 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 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9条。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民 通意见》第5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 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 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的人。确认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根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 无行为能力人原则上无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 行为无效。但是,《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 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第二章
民事主体 Ⅰ
自然人
第一节
概述
一、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主体—客体 主体—人◆客体—物 人:——﹥﹥﹥﹥自然人→法人
公民、自然人、法人
人=自然人&法人 《民法通则》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民法教案第二章——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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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自然人概念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本来民法上只有人的概念,亦即指自然人,后来团体的法律地位被民法确认,产生了法人。
为了区别人与法律拟制的“人”,遂出现了“自然人”这一称谓。
所以,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公民是宪法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按该国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外国的或者无国籍的自然人显然不具有公民资格,不能成为宪法主体;但这并不妨碍其成为私法的主体。
民法上使用“自然人”,表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开放性:一个域外自然人只要守法,完全可以在我国经商办企业,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民则显示政治生活的封闭性,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参政权只会对公民开放,而不会让所有的自然人享有。
政治生活和民事生活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对公民与自然人应予区别的必要性。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与民事活动。
所以,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上的人格或主体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平等性是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首要特征;其次,是不可转让性,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可分离,故不得转让、抛弃。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这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
出生属于自然事实,与有没有户籍没有关系。
但户籍可以作为何时出生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条中规定:······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https://img.taocdn.com/s3/m/9b91f0489e3143323868939a.png)
二、监护和住所
(一)监护
1、什么是监护? 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 法权益的监管和保护制度。
2、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 —— 法律赋予的,自然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
民事义务的能力。
2、自 然人民 事行为 能力的
划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智力健康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权益的保护
● 《民法典》第16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 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视为”:法律上的拟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 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预留财产,未赋予胎儿法律人格)
● 概念:自然人依法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解析: ● 1、是自然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在其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基础。 ● 2、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 ● 3、由民法直接赋予的。 ● 4、始于自然人出生,终于自然人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脱离母体
出生时间 的认定
三、《民法典》总则编中民事主体的分类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自然人借款合同和企业借款合同2篇
![自然人借款合同和企业借款合同2篇](https://img.taocdn.com/s3/m/660959a5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d0.png)
自然人借款合同和企业借款合同2篇篇1甲方(借款人):企业名称(自然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的借款需求及乙方的资金供给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借款基本信息1.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2. 借款用途:仅限于用于甲方临时资金周转或生产经营活动。
3. 借款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共计______个月。
具体日期以双方实际款项划转日期为准。
第二条利率与利息支付1.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百分之______。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2. 利息按月计算,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
3. 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一次性归还本金及最后一个月的利息。
第三条保证与担保措施1. 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资料,保证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2. 若甲方为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资料,并保证经营状况良好。
若为企业以外的自然人借款人需提供相应资产作为担保。
3. 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由甲方提供保证人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须向乙方出具保证书并签字盖章。
若甲方未能按期还款,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第四条借款发放与偿还方式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所有必要文件资料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全额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借款到期前,甲方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做好还款准备,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还款,须经乙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利息或到期未归还本金,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未付本金及累计利息,并追究违约责任。
2. 若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_精品文档
![自然人_精品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88cf6ac3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22.png)
自然人一、引言自然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也是指没有法人地位的个人。
自然人是社会的基本成员,他们在社会中拥有各项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探讨自然人的定义、特征、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内容。
二、自然人的定义和特征自然人是指一个有着生物特性的人类个体,而不是法律实体。
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立的概念,没有法人地位,但享有民事权利和义务。
自然人具有以下特征:1. 生物特性:自然人是指具有完整的人体结构和生理功能的个体,具备独立生物存在的特征。
2. 民事权利和义务: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财产权、人身权、婚姻家庭权利等。
3. 有限权力:自然人的权力和行为受到法律和国家规定的限制。
4. 有限责任:自然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和程度有限。
三、自然人的权利自然人作为社会的基本成员,享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是法律保障的核心。
以下是自然人享有的主要权利:1. 人身权利: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和自由权等。
这些权利是基本的人权,保护个人的身体和自由不受侵犯。
2. 财产权:自然人有财产权,可以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财产。
这是个人实现经济独立和权益保障的重要基础。
3. 婚姻家庭权利:自然人享有婚姻自由和家庭权利。
包括结婚自由、组建家庭、生育权、子女教育和离婚等权利。
4. 受教育权:自然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是自然人发展个人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5. 言论自由:自然人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四、自然人的义务除享有权利外,自然人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自然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遵守:自然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2. 社会公德:自然人应保持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利,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与他人和睦相处。
3. 纳税义务:自然人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有针对性地按时、足额地缴纳相关税费。
民法典学习笔记(总则篇第二章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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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笔记(总则编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最基本法律原理自行查阅1、胎儿:拟制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主体密不可分,不可转让、不可剥夺(例人格权---民法典992条)3、公民----公法概念。
自然人----私法属性(民法)4、民事权利取得:出生仍生存。
(特殊案件除外)5、民事权利能力消亡-------死亡。
医院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时间。
6、关于互相有继承权同时死亡的顺序:没有继承人先死亡;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同时死亡。
7、申请宣告死亡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人是否有先后顺序,存争论)8、第14条:自然人权利能力平等。
此为抽象概述,起点平等。
不要机械理解。
9、自然人死亡:脑、心双死亡的中国标准。
10、第16条:胎儿权利保护范围:遗产继承、接受赠与。
11、胎儿出生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结婚,婚姻登记行为无效。
14、认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经过特别程序进行宣告。
申请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15、按以下顺序担任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16、以下人员按顺序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PS。
15;16项可能因北京监护人父母遗嘱之ID那个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监护人、有关组织制定监护人或者成年人事先与他人书面协议确定监护人而改变。
17、离婚之后监护权的确定本法27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这是对监护资格的一般规定,实际上离婚时,父母通常一方取得单独监护权,只有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保持共同监护权。
18.第24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厉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2章自然人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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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要求继承人返还继承的财产
C.与其尚未结婚的配偶恢复夫妻关系
D.如其配偶再婚后的配偶又死亡的,他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B,C
23、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可以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可以起字号
B.有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D.财产代管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主张失踪人的债权
正确答案:A,D
5、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9、刘敏因债务纠纷,为了躲避债务,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念家乡回到家中,得知一年前其妻祝延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并改嫁张华,刘敏与祝延的9岁女儿刘利已由安丽收养,闲置的住房被村办工厂占用。刘敏可以行使以下哪些权利并会得到支持?
A.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B.请求法院确认祝延与张华的婚姻关系无效
A.配偶再婚
B.原配偶再婚又离婚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
D.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恢复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A,B,C
4、关于宣告失踪制度,下列正确的是( )
A.为了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B.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C.在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时候,法院应根据利害关系人的顺序确定
B.如果他的妻子也同意宣告刘秋天死亡,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宣告刘秋天为失踪人,然后才能宣告刘秋天死亡
C.假如人民法院已经宣告刘秋天死亡后,一位打工的同乡告诉他的妻子,一次在公共汽车上看见刘秋天,但未同他打招呼,他妻子于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宜告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进入方法及经营所得申报操作指引(2019.4.2更新)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进入方法及经营所得申报操作指引(2019.4.2更新)](https://img.taocdn.com/s3/m/b64f4d65964bcf84b9d57b85.png)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进入方法及经营所得申报操作指引目前,税款所属期2019年1月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除定期定额需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以外,其他可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以下简称ITS系统WEB端)办理,操作流程如下:一、ITS系统WEB端进入方法自然人纳税人进入ITS系统WEB端,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1.在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区内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按钮进入ITS系统WEB端。
具体操作如下:通过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或登录以下网址:/),点击右下角个人所得税专区。
点击个人所得税专区,弹出以下页面: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即可进入ITS系统WEB 端。
2.在电子税务局“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按钮即可进入ITS系统WEB端。
3.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个人涉税业务办理】下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按钮即可进入ITS系统WEB端。
前置条件:自然人需在办税大厅或“天府e税App”或“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实名认证成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实名办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文件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前,应进行实名认证。
】二、ITS系统WEB端自然人身份注册及登录1.通过上述第1、2种方式进入ITS系统WEB端的需进行自然人身份注册及登录,如已注册的可扫描二维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通过上述第3种方式进入ITS系统WEB端,未进行自然人身份注册的需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无需登录,系统将自动登录。
2.自然人身份注册方法方法一:使用居民身份证,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册。
方法二:持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获取大厅注册码,打开WEB端或者APP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册。
3.登录方式ITS系统WEB端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扫描二维码登录:(2)点击“密码登录”,输入手机号或登录名或证件号以及密码进行登录(密码在实名注册时设置)。
法考《第二章自然人》重点知识汇总
![法考《第二章自然人》重点知识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f527cade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b4.png)
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一)概念指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特征:自然人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判断:A.所有的自然人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B.所有的自然人均有资格享受民事权利(二)开始与终止(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还应注意“瞻前顾后”)1.出生与死亡时间的证明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2.胎儿案例:甲不幸去世,此时其妻子乙腹中胎儿尚未出生。
问题1:分割甲之遗产时,该胎儿可否继承?问题2:乙腹中胎儿不幸流产,其当初继承之甲的遗产如何处理?特别注意: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四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父母在胎儿娩出前作为法定代理人主张相应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真题链接: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
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
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答案:AD3.死者死者的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
(由其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命题方向:如何维护?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注意: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e07aaef5f524ccbff12184b3.png)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一)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须出示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1. 客户(或者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 有效授权委托书;3. 涉及三方存管和外币银证转账业务,原则上还需出示银行同名存折或者借记卡;4. 发现客户身份存疑的,应当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足以证实其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的,应当拒绝为客户办理以上业务。
5. 香港、澳门居民办理除开立B股账户外的其他业务,除提供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机构客户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如为香港、澳门居民的,按照此要求执行。
(二)自然人客户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指自然人客户出具的有显示与其相貌相符照片的、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国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境外护照、有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特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三)自然人客户因遗失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的,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出示了有效身份证明:1. 有效临时身份证(境内客户);2. 已死亡客户的亲属出示原客户的死亡证明及证明经办人与该投资者法律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如法院、公证机关出具的遗产分配或财产权属证明文件;3. 境外客户出示的视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须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规定,详见本章。
(四)客户遗失有效身份证明后,但未能出示同等有效身份证明的,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只可以申请办理账户冻结业务,其他业务均不能办理:1. 同时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须附加盖客户所在单位公章的客户页复印件)、本人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如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往来港澳通行证、护照等)以及居民身份证发证机关出具的客户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快件申报单”、“二代身份证领取回执”、“详细信息浏览单”等,证明文件上须有近照一张,并加盖发证机关骑缝章)。
自然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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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名词解释自然人指非法律、契约关系中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又称为“法人”。
但自然人并不限于单纯的自然人,对于某些涉及到法律问题而又难以认定的情况,通常也使用自然人这个概念,如死亡、精神病患者等。
自然人的定义:自然人是指一个或多个法律主体与法律意识之间的概念。
通常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一、概念1、经常性,这是指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均可成为自然人;2、法定性,这是指每一自然人都必须在法律上作出规定才能成为该种法律关系的主体;3、不可更改性,这是指每一个自然人都只能属于一定的国家或民族,不可能在两个国家或民族同时存在;4、不可代替性,这是指每一个自然人在法律关系中只能有一个地位,其他主体在其不存在时不能代替其地位。
二、特征1、任意性,任何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2、普遍性,自然人是所有法律关系的参加者;3、平等性,自然人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4、差别性,自然人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完全相同;5、法定性,法律对自然人的资格及能力都作了具体规定,它们是区别自然人与非自然人的根本标志。
三、分类按照不同标准,自然人可以分为: 1、1)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因此法人在性质上表现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2)公司具有以下特点:①它是依照我国《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②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③股东转让出资后,即丧失了对公司的出资人身份。
(3)具有下列情形的法人不得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①国有企业;②.公益性的事业单位;③社会团体;④在社会团体、军队等单位中设立的非公司企业。
3、双重身份。
4、职业的分类。
(1)从职业活动的性质分为:职业活动主要是指与谋生密切联系的职业,如商业、农业、手工业等。
(2)按职业范围大小分为:①社会职业。
②部门职业。
③专业职业。
④非职业职业。
5、双重标准。
6、年龄的分类。
自然人简介
![自然人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df38d1ad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96.png)
自然人简介摘要:一、引言二、自然人的定义和分类1.生物学角度的定义2.法律角度的定义3.自然人的分类三、自然人的特征1.生物学特征2.法律特征四、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1.基本权利2.基本义务五、自然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1.家庭角色2.社会角色3.法律地位六、自然人的发展和成长1.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2.成长过程中的关键因素3.个人成长与社会的互动七、自然人的心理健康1.心理健康的重要性2.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原因3.心理健康促进策略八、自然人的社会责任1.社会责任的内涵和意义2.自然人如何履行社会责任3.社会责任对自然人的要求九、自然人的未来发展1.面临的挑战和机遇2.适应未来发展的能力培养3.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路径正文:一、引言自然人,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单元,始终是各类研究和讨论的焦点。
本文将从生物学和法律两个角度对自然人进行定义,并分析自然人的特征、权利、义务、社会角色和地位等方面,以期对自然人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
二、自然人的定义和分类1.生物学角度的定义从生物学角度来看,自然人是指具有人类基因组和生育能力的个体。
他们通过生殖细胞传递基因,从而使人类物种得以延续。
2.法律角度的定义法律角度的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体。
在我国,自然人是指公民,包括男性公民和女性公民。
3.自然人的分类根据年龄、性别、职业等不同维度,自然人可以分为不同类别。
如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男性、女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
三、自然人的特征1.生物学特征自然人具有人类共有的生物学特征,如五官、四肢、大脑等。
同时,每个人的基因组都是独特的,决定了他们的外貌、性格、能力等。
2.法律特征自然人具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财产权等。
同时,自然人需承担纳税、履行合同、尊重他人权利等义务。
四、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1.基本权利自然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
2021民法典考试题库附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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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考试题库附有答案1.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无论是否登记,均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错 ( 正确答案 )2.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对 ( 正确答案 )错3. 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对错 ( 正确答案 )4.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影响合同效力。
对错 ( 正确答案 )5.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对 ( 正确答案 )错6.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对 ( 正确答案 )错7.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也可以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对错 ( 正确答案 )1.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申请材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等必要材料B.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不动产界址等必要材料C.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不动产面积等必要材料D. 当事人申请登记,无须提供材料 ( 正确答案 )2.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机构的职责,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B. 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C. 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D.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 ( 正确答案 )3.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时发生效力A. 不动产物权交付B. 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C. 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正确答案 )D. 不动产物权合同签订4. 关于不动产登记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 正确答案 )B. 不动产登记簿由物权人管理C. 不动产登记簿由业主委员会管理D. 不动产登记簿由用益物权人管理5.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权利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B.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C. 任何人均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 正确答案 )D.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6. 关于预告登记,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B.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发生物权效力 ( 正确答案 )C.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90 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D. 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7. 关于登记错误的责任承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 登记机构赔偿后,不得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 正确答案 )D. 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8.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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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止(《通则》第9条)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于死亡。死亡分为生理死亡 和宣告死亡。但导致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仅限 于生理死亡。(《民通意见》36条) 关于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但不能确定死亡 时间时的处理。(《继承法意见》2条)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止后的特殊保护: 1、侵犯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 和遗体、遗骨的,死者近亲属可向法院起诉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解释》3条) 2、所谓的“特殊权利能力” 自然人结婚能力女20周岁、男22周岁享有。;劳 动权利能力始于16周岁
(二)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特征
1、公法性 2、不可转让性 3、不可剥夺性 4、普遍性和一般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三)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开始
1、自然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通则》第9条,《意见》
第1条)
如何理解出生?各种学说。我国采“独立呼吸 说”。出生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自然事件。 2、自然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 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采受孕说。《继承 法》28条关于胎儿“特留份”的规定。 结婚的权利能力需达到法定婚龄。
设小武今年15岁,分别是:到商店购买钻戒一枚; 与末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晓月结婚
3、关于胎儿应留份额?
例1
张某(夫)
意外死亡
张母
60万 40
遗产120万元
60万 40
辛某(妻)
40万 0 40 万
死体
胎儿
出生
活体
0 40 万
2天后死亡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通则》11—14条、《意见》 2—8条)
男子“拔管杀妻”被判缓刑 受害方大呼太轻
发生在去年2月的“丈夫拔掉呼吸管案”在社 会上影响颇大。昨天上午10时,深圳中院在刑事 审判区第一审判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文裕章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由 于判决10天之后才能生效,文裕章昨天被取保候 审,予以释放。在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文裕章赔偿了胡菁近亲属128万元人民币。
二、住所(《通则》15条、《意见》9条)
(一)住所的概念 住所,是一人以久住的意思经常居住的处所。 住所是一个人的生活中心地。 构成住所有两个条件: (1)心素,即久住的意思; (2)体素,即经常居住的事实。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及设立行为能力制度的目的。 问题
为什么有了权利能力还要规定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1、有权利能力的人未必有行为能力,但有行为能力的人 必有权利能力。
2、权利能力具有普遍性,而行为能力却没有普遍性。
3、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受限制和剥夺的,而民事行为能力 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作出限制。 4、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基础,而民事权利 能力不以意思能力为基础,不受年龄、精神状况和身体条 件的限制。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侵权法》32条)
完全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自己承担责任,即有 责任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若 自己有财产则有责任能力,由自己承担责任;若无 财产则无责任能力,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 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三)、自然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通则》19条、 《意见》 7条、《民诉》170—173条)
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须经过一 定程序,根据一定标准和需具备以下要件: 1、被宣告人确为精神病人。被宣告人只限于精神病人(包括 精神病患者和痴呆人),认定标准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 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意见》 7条)。 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包括近亲属(《意见》12条)和其 他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诉》170条) 3、经人民法院宣告。法院在查证被宣告人确系精神病人时, 才能依法宣告。但被宣告人恢复或部分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经 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宣告。(《民诉》173 条)
三 监护 (《通则》16—19条、 《意见》 10——23条)
一、监护的意义 (一)监护的概念和法律设立监护制度的意义 1、监护的概念
2、法律设立监护制度的意义
(1)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能力予以弥补。
(2)通过监护人的设立可以对被监护人财产和 人身等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照顾。
(3)对被监护人进行监督和管束,防止其实施 违法行为,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
(二)监护的性质 关于监护的性质,有权利说、权利义务一体说、 职责说、义务说等,但从监护设立的目的来看,监 护人所承担的一种职责。
1岁女童守遗体7天续:父亲称以 后将她带身边 . 县委书记称政府有责任
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 造成原因、后果。
三、监护人的设定(《通则意见》第11条) (一)法定监护 1、法定监护的含义 2、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5个顺 序) 3、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6个顺 序) 4、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 护和责任承担 (《通则意见》21、158条) 5、担任监护人争议的处理程序 6、监护人的顺序
(二)指定监护人(《意见》15条) (三)委托监护(《意见》22条)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 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 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一) 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在一定范围的人 员中直接规定监护人。 1.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 16 条规定,未成年人 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他的父母。
(因为对其只有利,而无害,符合行为能力设定 的目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则》12、13条, 《意见》 5—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通 则》58条第(一)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但符合《意见》6条以及日常 生活必须的细小行为(如购买零食、乘座公交车等) 除外。 问:18周岁以下的精神病人是未成年人还是精神病 人?
起诉
(3)指定的效力,监护人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 更的,由原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得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三) 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 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 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 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依我 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的解释,委托监护不论是全 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 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 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 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 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 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 监护人承担。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则依次 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 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上述单位、组织或 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 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 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1、指定的程序
(1)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 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或者由 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在近亲属中指定。——必经程序 (2)对指定不服的,应当自街道指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
确定自然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的标准: 我国结合年龄(统一标准)、智力和精神状况 (后二者采个案审查)进行认定。分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 划分的意义:不同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 活动的范围有差异。
(二)自然人民事能力的划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则》11条、《意见》2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10周岁以上 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只允许其从事 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 动。
《意见》6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 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 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 效。
2009-2-19 15:21:54
来源:
武汉 武汉女子嫁入深圳富家 元宵之夜意外倒地昏迷 被丈夫强行拔去呼吸机而死 娘家人指夫家怕拖累 是“深情安乐死”还是“冷血杀妻”? 娘家对婆家深怀戒心 丈夫强行拔管致妻死亡 文某到底是杀妻还是爱妻?昨日,本报记者赶赴深圳,对此事进行了采 访。目前,文某已经被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昨日,警方对胡 菁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三)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五、 监护的变更
(《意见》18条、21条) 离 婚 夫 妻 的 监 护 权 之 争
六、监护关系的终止
1.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自被监护人成年之日起,监 护关系自然终止。
2.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只有当精神病人痊愈,由人 民法院作出撤销其监护的裁决时,监护关系才能终止。 3.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 职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 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关系终止。 4.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或者监护人成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 17 条规定,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设立法定监护 人的顺序依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