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版15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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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版15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Q
QMS – A版程序文件 QG/
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
编写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发放编号
2008年月日发布 2008年月日实施1目的与范围
本程序的目的是对军工生产中新产品试制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新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本程序适用于新开发产品的研制过程。

2引用标准及文件
GJB 9001-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G/LIFT00-2008《质量手册》
QG/LIFT 04-20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G/LIFT 05-2008《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QG/LIFT 06-2008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定义
本程序采用GJB 9001A 2001规定的定义和以下定义。

开工条件
新产品试制首次开工生产所具备的条件。

开工条件检查
对新产品试制开工生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所进行的检查活动。

4管理活动及其流程
5职责
科技部
科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a)组织新产品试制准备状态(即开工前)的检查、首件鉴定。

b)负责新产品质量评审。

5.2质量部
质量部的职责是:
a)参与新产品试制过程中的质量评审活动。

b)参与工艺评审,开工条件检查,首件鉴定。

制造部和车间
制造部和车间的职责是:
a)负责新产品试制各个阶段(零件制造、组装、调试)的工艺评审。

b)负责新产品试制开工条件自查,提出首件鉴定申请。

6要求
工艺评审
工艺评审项目为
a)产品图样标注的专用生产(工艺、试验说明书)。

b)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

c)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的关键、重要项目及其软硬件,数据传递方法与常规工艺加工部分(或构件)的协调方法。

d)其他根据需要确定的项目。

工艺评审项目的确定与评审
工艺技术员负责提出需要评审的具体项目,并填报工艺评审项目清单,送交科技部经理批准。

工艺评审的实施
工艺评审的组织管理
工艺评审工作由科技部经理主持,并成立由各车间、部门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组。

6.1.3.2 评审组的职责
a) 制定评审工作计划及具体评审要求
b)安排评审日程,按计划召开评审会议
c) 对评审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总结,填写评审报告
6.1.3.3 工艺评审依据
a) 产品设计总体方案、产品图样、技术文件。

b) 研制任务书、合同。

c) 有关标准、条例、规章、规范、技术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1.3.4 工艺评审要求
a) 工艺文件的评审
1)工艺文件内容的完整、正确、统一、协调情况及其可靠性、工艺可行性、可检验性;
2)工艺文件对工艺材料、设备(工装、制造、维护和质量控制是否适当;
3)对涉及危害和有害作业是否规定了特别的安全防护措施
b)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评审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必要性、可靠性、新材料的工艺性、新设备的适用性;
2)新工艺、新技术、新处理、新设备在采用前,必须经过研制试验,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合格试件或具有同等证明作用的资料齐全:3)新材料和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具备合格证
明文件。

c) 对关键件、重要件的评审
1)对关键件、重要件的工艺方法、检测要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对关键工序的技术难点的解决措施是否适当、能否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产品。

6.1.4 工艺评审结论的处置(含纠正措施)
工艺制定者应对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分析、制定措施。

完善工艺文件,更改工艺装备;当评审意见不予采纳时,经科技部经理批准后记录在案。

开工前检查
新产品试制开工前准备状态的检查范围
新产品的关键件、重要件;采取新工艺、新处理、新技术的项目;新产品的安装调试。

新产品试制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a)参加新产品试制的操作工人、检验人员须经过有关技术与业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要求。

b)新产品试制用的产品图纸、技术条件、工艺说明书、指令(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齐全,现行有效。

c)新产品试制使用的设备、工艺设备、仪器仪表齐全;有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d)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必须经过鉴定、并有允许使用、安装的鉴定结论。

e)新产品试制用的标准件、半成品、产品配套齐全,标识完整清晰,有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有明确的可安装结论。

f)生产现场的环境条件符合规定。

新产品试制开工前准备状态检查程序
开工条件的检查
检查组由科技部、质量部、制造部等有关人员等组成:在科技部接到试制部门上报的《新产品试制开工条件检查单》后,进行开工条件的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同时将检查单一份返回相关部门,作为
开工或整改的依据。

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试制车间应采取纠正措施;整改后进行复查。

6.3.2首件鉴定的内容
a)首件的技术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协调有效。

首件是否符合图纸、规范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包括关键、重要特性的要求;
b)选用的加工设备,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
的要求;
c)验证工艺规程是否满足有关图纸、规范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d)验证工艺规程中工艺、工装制造的合理性,是否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e)首件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生产的要求。

f)首件质量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完整。

g)首件质量与其质量原始记录是否文实相符。

h)首件操作者和检验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要求。

6.3.3首件鉴定的依据
首件鉴定的依据为现行有效的设计图纸、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6.3.4首件鉴定记录
首件鉴定由科技部组织质量部、制造部等有关人员参加,并填写《首件鉴定报告》。

6.4产品质量评审
在产品试制完成后应进行产品质量评审。

6.4.1产品质量评审的申请
由项目负责人向科技部提交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科技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总经理批准。

6.4.2 成立产品质量评审组
a) 由科技部经理担任组长。

b)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c) 由科技部和各生产车间有关技术、工艺等人员、制造部人员、
质量部人员、公司内外同行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

d) 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参加产品质量评审活动。

6.4.3 准备产品质量评审材料
项目负责人负责备齐产品质量评审材料。

产品质量评审材料一般包括:
a)研制任务书或合同。

b)研制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标准、规范等。

c)检验、试验及验收文件。

包括有关质量检验、测试、试验的原始记录和质量报告。

d)已经通过或认可的设计评审、工艺质量评审及首件鉴定结论报告。

e)质量保证文件、质量凭证,包括合格证书和标记等。

f)计算机软件资料。

g)产品器材选用清单、代用清单及厂商表。

h)关键件、重要件项目明细表。

i)重要故障、缺陷的分析处理报告。

j)产品技术状态管理及其更改情况汇总材料。

6.4.4确定产品质量评审内容
产品质量评审主要包括综合性设计、工艺过程及质量保证三方面工作情况,具体为:
a)产品是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的符合性。

b)产品对环境的适应性的符合性。

c)产品性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的符合性。

d)产品设计更改控制。

e)产品的超差使用和处理。

f)产品代用处理(包括元器件等)处理。

g)缺陷、故障的分析和处理。

h)外购器材质量的管理。

i)新工艺、新技术、新器材、新设备及技术攻关成果的采用。

设计评审、工艺质量评审及首件鉴定遗留、遗漏问题的处理。

j)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执行质量保证文件的情况。

k)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包括工艺文件、生产文件等)的正确完整、协调统一和归档情况。

l)质量凭证、原始记录和产品档案的完整性。

m)关键件、重要件明细表。

n)必要的产品经济性分析。

针对新产品试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上述内容进行裁剪。

6.4.5组织评审
6.4.5.1产品质量评审审签报告获得批准后,项目负责人按本程序6.4.3要求向评审组提供文件和资料。

6.4.5.2评审组经过审查、讨论之后形成评审结论,由评审组长或指定专人填写评审报告,评审组长签字。

6.5新产品试制过程的质量记录(含任何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予以保存。

7质量记录
RCDF-01 《工艺评审项目清单》
RCDF -02 《工艺评审报告》
RCDF -03 《新产品试制开工条件检查单》
RCDF -04 《首件鉴定报告》
RCDF -05 《产品质量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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