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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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
一、全体员工遵守《___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____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____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____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____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____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____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____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
年____复训。
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单位每年对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每年____月____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并抄送省级环保部门,由主任负责。
年度评估报告包括射线装置使用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八、辐射事故发生时,严格以《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案》中的方案进行处理,必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____部门报告;
辐射事故发生后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或产生辐射源的各项活动,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运输、储存、处置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应依法、科学、可行、经济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辐射防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内各层级人员的辐射防护责任和职责,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记录等。
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辐射事故。
第三章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本单位应制定辐射防护措施方案,根据辐射源的情况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本单位应加强辐射源的监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辐射源的使用情况和辐射水平的监控。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和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辐射安全培训
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的普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第十一条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应按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辐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态符合从事辐射作业的要求。
第五章辐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安全监督和检查,包括对辐射源的审核、辐射安全设施的检查等。
第十四条辐射安全监督和检查应由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发现辐射安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七条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演练和检验。
第十八条辐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减少辐射对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影响。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单位违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国家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规定,给本单位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由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
以上是对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需要根据具体单位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制定。
同时,还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进行参考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