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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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
作者:周崇明
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11期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采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经常性的监
督形式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实效总体向好。
在新形势下,县级人大常委会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新挑战:一是监督工作柔性有余,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二是监督工作例行公事,存在形式化事务化倾向;三是监督结果处理缺乏有效问责机制。
当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增强责任担当,用足用好各种法定监督手段,助力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县级人大常委会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 三个确保”:确保在思想上始终与县委保持一致,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工作之中,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确保在行动上坚决
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县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工作,保障县委的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
成国家意志和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在工作落实上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主动及时向县
委请示报告这一最根本的原则,争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支持,把专题询问涉及问题放到县
委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自觉做到与县委在政治上同心同德、工作上同频共振、目标
上同力同向。
突出监督重点,精选监督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要以追赶超越、脱贫
攻坚为主线,围绕大局、贴近民生,把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
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调研了解情况作为确定
监督项目内容的基础,同时加强与“ 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衔接。
在确定监督的具体内容时,还要抓住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
突破口,精心选题、着力破题,确保列入常委会的议题都是紧扣大局、社会关切、职能所系、
能够推动的重点问题,使监督选题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努力做到人大的监督工作充分体现
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意志。
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效力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7 种法定形式,都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但在县人大监督工作实践中,经常性运用的是执法检查、听取
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形式,质询、特定问题
调查、撤职这几种监督形式却基本没有运用。
要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就必须要用
好用足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既要综合运用监督法确定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题工作报告
等经常使用的监督方式,又要积极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法定监督方式,充分
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特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进而推动监督工作从柔性监督为主向刚性监督和柔性监督并重转变,包括实行预算听证和联网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实行审
议意见“ 销号制”、运用新媒体拓展人大监督渠道。
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还要不断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具体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力求灵活运用,协调配合推进工作,形
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抓好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就是解决问题,人民群众满意。
县级人
大常委会要着力抓好人代会、常委会议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执法检查意见、专题
调研意见的跟踪督办,实时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办理进程、提出工作要求。
特别要把审议意见
的督办落实作为人大增强依法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及时向“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交办,认真抓好跟踪落实。
坚持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审制、贯彻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制度
和效果评估制度,通过再审、民主测评、投票表决督促“ 一府一委两院”重视和依法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建立责任追究制,对“ 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的责任人员,依据监督法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人大
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法定性和严肃性。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本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因素的制约,县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
的领导大都是乡镇、部门转任的老同志,年龄普遍偏大,加之一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及实行车
改后无公车可开的专职司机,现有在岗工作人员大都力不从心,缺乏激情和创新意识,自身建
设方面尚有许多不适应之处和明显的差距,难以适应人大工作新的要求。
要尽快改变现状,笔
者认为:一要加大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再认识。
二要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把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勇于承担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要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设置和
职能,现阶段各工作机构人员应保持3 至4 人。
四要切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人大办事机构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人员的配备
要有利于开展人大工作,如增加法律、财政、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切实加强人大干部与党
政干部的双向交流,严格对人大干部的考核和管理,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下级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的指导和培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要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养,适
时开设法律、技能专题培训班,提高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促使其带头争当遵纪守法、勤
学善思、履职尽责、服务为民、忠诚担当的表率。
(作者系略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编辑/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