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二维条码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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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文二维条码使用规范
附件1:机关公文二维条码使用规范细则
《公文二维条码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家办公厅秘书局提出并制定的公文管理应用条码规范国务院根据公文管理的需要。
为促进公文二维条码(以下简称条码)尽快在政府系统中应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条码的使用范围
条形码适用于各单位制发的各类公文(本细则中,文件、简报、电报、出版物统称公文)。
2、现场使用细则(一)基础数据元标识符:001
名称:条码版本标识符约束:必选数据格式:c11
该字段标有条形码的唯一版本号,该版本号由规范的生产单位规定。
所有单位必须统一使用,不得更改。
本条形码规范的版本号为gb0626-2022。
标识符:002名称:条码编号约束:必选
数据格式:C8。
20
各单位自行定义本单位内部管理使用条码的惟一规则,保证本单位制作的每一个条码均是惟一的。
条码编号可由字母与数字组成,可以在单位内部按大流水编号,也可按业务种类或其他规则进行编号。
标识符:003名称:发送公司约束:必需
数据格式:c240
本栏位标注的发送单位统一使用标准化缩写,没有标准化缩写时必须使用全名;如果由多个单位联合撰写,则只能指明发起人,但应在其后面添加“等”一词,以反映联合撰写。
标识符:004
名称:公文类型或出版物名称约束:可选
数据格式:c030
本栏标注的文字应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或《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如“请示”、“报告”、“通知”等。
标识符:005
名称:文件编号或发行编号约束:必填
数据格式:c1..30
该字段表示官方文件的文件编号或发行号,如冀证[2022]1号和第1期。
如果没有文件编号或发行编号,则此字段标记为“无”。
标识符:006名称:主送单位约束:可选
数据格式:C0。
40
此字段标注公文的主送单位,比如:上报省政府的公文,抬头为“省政府”则此字段填写“省政府”。
没有主送单位的,此字段可以为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则此字段必须填写。
对于有固定发送范围或主送单位超过40字节(20个汉字)的,可标注“见报头”。
标识符:007名称:标题约束:可选
数据格式:c0..160
此字段用正式文件标题标记。
如果没有标题,此字段可以为空。
如果不是这样,则必须填写此字段。
公文标题超过160字节的,应当简化。
标识符:008名称:秘密等级约束:必选
数据格式:C2。
16
秘密等级分为无、秘密、机密、绝密四级。
如需标注保密期限,直接写在秘密等级后面,比如:绝密30年。
标识符:009名称:紧急约束:必需
数据格式:c2..4
公文的紧迫性分为三个层次:无、急、急;电报的紧急程度分为五个级别:无、一般紧急、紧急、紧急和特别提及。
识别码:010
名称:成文日期约束:必选数据格式:c8,yyyymmdd
该字段是官方文件的书写日期或出版物的编辑和印刷日期,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Yyyy 是年,mm是月,DD是日。
如果是奇数月或奇数天,也应该用双字符标记。
例如,2022年1月1日被标记为“20220101”。
识别码:011
名称:发布层次约束:可选
数据格式:C0。
8.
党委系统的发文需标注此项,分为省军级、市地师级、县团级、公开发布四级;非固
定发布层次的公文,填写“特定范围”;政府系统的公文没有发布层次,此字段可以为空。
标识符:012名称:条形码制造商约束:必需
数据格式:c2..20
该字段表示生成条形码的特定单元,即在哪个阶段生成条形码。
标识符:013名称:
条形码创建日期约束:所需数据格式:c8yymmdd
此字段标注条码生成的日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yyyy为年份,mm为月份,d
d为日,如为单数月或单数日,也要标双字符,如:2006年1月1日标注为“200
60101”。
(二)自定义数据元素标识符:014名称:自定义字段约束:可选
数据格式:c0..110
各单位使用该字段定义其各自管辖范围或行业内具有一般意义或行业特征的目的。
定
制需要向省政府办公厅技术部备案。
三、条码生成的具体要求
(一)条形码尺寸:建议尺寸为50毫米宽、10毫米高、25毫米低。
50mm
×25mm条形码,可容纳350字节(175个汉字)。
如果内容超过350字节,条形码可以适
当加宽,但高度不能超过25毫米。
加宽后,条形码的容量不能超过500字节(250个汉字)。
(二)条码位置:对于没有版记的公文,条码印制在公文最后一页的版心右下角位置(以
布局中心的右下角是参考点);如果公文有板标记,条形码应打印在板标记下方的右侧,距板标记3mm,距板中心右边缘5mm。
如果公文不需要批量印刷,可以将条码打印在公文的右下角或打印出条码标签贴在公
文的右下角;电子公文随版式一并生成,具体位置同上。
(三)条形码的内容必须与相应公文的内容一致。
(四)条码与其对应的公文具有同等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对于条码的生成、保存、运转、销毁要视同其所对应的公文。
(五)条形码的打印是必要的,不得随意生成。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条形码应按
保密规定销毁。
(6)条形码每个字段(自定义字段除外)的内容不得包含两个符号“^”和“^”(条形码字段专用分隔符)。
(七)绝密级公文上的条码,标题字段为空。
四、条码的识读要求
(一)条形码的读取必须使用经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检查合格的系统和工具。
禁止使用未经检查的系统或工具进行阅读。
(二)严禁在互联网系统或与互联网有物理联接的设备上识读秘密级以上的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