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灯正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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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 2-2009
大功率LED工矿照明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功率LED工矿照明灯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大功率LED(半导体发光二极管)为光源的工矿照明灯。
该大功率LED工矿照明灯(以下简称LED工矿灯)的额定电源电压为AC220, 额定工作频率为50 Hz或60 Hz。
该LED工矿灯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20 ℃~ 50 ℃。
LED工矿灯除用于工矿照明外还可用于人行道、广场、学校、公园、厂区和住宅区的泛光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7000.10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T 7922-2003 照明光源顏色的测量方法
DB50/253-2007 LED装饰照明灯通用技术要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大功率LED工矿照明灯
以大功率LED器件为光源、包含驱动电路及电源连接装置等和外壳构成的一体化灯。
该灯主要用于工矿车间等工作场所的泛光照明。
3.2 LED器件
用以构成LED路灯中光源的单颗LED。
3.3 额定值
LED工矿灯在规定条件下工作时其特定的性能参数值,该值及条件由本标准规定。
3.4 初始值
LED工矿灯燃点至72 h时测得的光电参数值。
3.5 标称值
LED工矿灯灯上标明的数值。
4分类
4.1 LED工矿灯按产品整体结构可分为一体型和电源分离型。
4.2 型式命名
LED工矿灯型式用下列字母和数字表示:
额定功率(W)。
结构分类:Y 代表一体型;F 代表电源分离型。
用途分类:工矿。
公司代号。
例: BQ-GKY 80 代表重庆邦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一体化工矿照明灯,该灯的标称功率为
80 W。
5 要求
5.1 外观
LED工矿灯的外壳应光滑、无毛边、毛刺;喷塑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划伤痕迹。
5.2 外形尺寸
5.2.1通用型LED工矿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图1 通用型LED工矿灯的外形尺寸图
5.2.2 特殊要求的LED工矿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设计或合同要求。
5.3 性能要求
5.3.1 电源分离型LED工矿灯的引出线应有明确的连接标识并应与电源的连接标识相符。
5.3.2 LED工矿灯距灯发光面中心法线方向6 m处的照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特定产品应符合产品设计的要求或产品合同的规定。
5.3.3 LED工矿灯的投射角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或产品合同规定,与标称值的差异应在±5°内。
5. 3.4 LED工矿灯的初始功率应不大于标称值的115 % 。
5.3.5 LED工矿灯的初始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85。
5.3.6 LED工矿灯的显色指数应不低于80。
5. 3. 7 LED工矿灯的寿命应不低于10000 h。
5.4 安全要求
5.4.1 结构
LED工矿灯灯内的LED器件(单颗LED)和电路板应固定牢固,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振动的作用下不得松动。
5.4.2 机械强度
LED工矿灯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结构应使灯在正常使用时可以预料的粗糙搬运后仍然安全。
5.4.3 机械危害
LED工矿灯在安装、正常使用或维护时,应没有危害使用者的尖端或锐边。
5.4.4 绝缘电阻
LED工矿灯其带电部件与灯金属外壳之间的常态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20 MΩ。
5.4.5 介电强度
LED工矿灯其带电部件与灯金属外壳之间承受交流 50 Hz、1500V电压的介电强度试验,历时 1 min 不应发生击穿现象。
5.4.6 防尘和防水
LED工矿灯,作室内照明用时,其外壳的防尘和防水等级至少应达到IP20,其它用途应满足使用场所的防护等级要求。
5.4.7 接地规定
5.4.7.1 Ⅰ类LED工矿灯的可触及金属部件和绝缘失效时可能成为带电的金属部件,它们应永久地、可靠地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连接,接地端子应标示出规定的接地端子符号。
5.4.7.2 对于配有电源连接插座的Ⅰ类LED工矿灯,接地触点应为插座的一个完整的部分。
5.4.7.3 当Ⅰ类LED工矿灯配有附着的电源软线时,该软线应有一根黄绿双色的接地芯线。
用黄绿双色作标识的导体,无论是内部接线还是外部接线,应仅与接地端子连接。
5. 4. 8 内部接线
5.4.8.1 LED工矿灯的内部接线应适当安置或保护,使之不会受到锐角、铆钉、螺钉及类似部件损坏,或者被开关、接合关节、升降装置、伸缩管和类似的活动部件损坏。
5.4.8.2 除了部件上的端子外,内部接线的连接点和结合处应提供绝缘套,绝缘套的绝缘性能应不低于接线的绝缘性能。
5.4.9 外部接线
带有电源软线的LED工矿灯,灯内应配有软线固定装置,使电源软线免受应力和张力。
应不可能将软线推入灯内而承受过度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
不能采用将软线打成结头或端部用线捆起来的方法。
5.4.10 防触电保护
5.4.10.1 LED工矿灯应制造成当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和连接后,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
5.4.10.2 LED工矿灯提供防触电保护的外壳和其它部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被可靠固定,在正常操作时不会松动。
5.4.11 高低温性能
LED工矿灯在–20 ℃~50 ℃的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
6 试验方法
6.1 LED工矿灯的外观用目视法检查。
6.2 LED工矿灯的外形尺寸用通用量具检查。
6.3 LED工矿灯的光电参数(灯功率和灯功率因数)按DB50/253-2007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6.4 LED工矿灯的中心照度用照度计测量, 照度计应不低于 2 级。
6.5 LED工矿灯的显色指数按GB/T 7922-2003规定的方法测量。
6.6 LED工矿灯的控制标识用目视法检查。
6.7 LED工矿灯的寿命试验按DB50/253-2007第5.3.5的规定进行。
6.8 LED工矿灯的安全要求按 GB 7000.5-2007 的规定进行。
6.9 LED工矿灯上的标志用目视法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必须经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为逐只检验。
7.2.2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为标志( 8.1 )、外观 (5.1)、结构(5.4.1)、机械危害(5.4.3)、绝缘电阻(5.4.4)、接地规定(5.4.7)和防触电保护(5.4.10)。
7.3 型式检验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每当停止生产半年以上时;
c) 当灯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灯的性能时;
d)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要求时。
7.3.2 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均匀抽取。
7.3.3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项目。
7.3.4 判定规定
型式检验按GB 2829 判别水平Ⅰ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合格判定条件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8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灯上的标志
每只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产品规格或型号;
c) 额定电源电压;
d)特定产品的特殊规定(如果有)。
8.2 使用说明书
每只灯的包装中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给出安全和正确使用该灯的全部信息,其内容应包括:
a) 主要技术指标;
b) 电气连接图;
c) 控制要求及相关说明;
d) 安装图及安装安全注意事项;
e)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法。
8.3包装
8.3.1 每只灯用包装套或包装盒包装。
包装套或包装盒内应有产品合格证或盖用符合8.3.2要求的合格印章。
用于工程的产品其包装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8.3.2 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产品规格或型号;
c) 检验日期;
d) 检验员签章。
8.3.3 包装盒或包装箱上应使用汉字(出口产品按合同要求)注明: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及厂址;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电源类型和电压;
d) 灯的数量;
e) 生产日期;
f) 产品标准号(Q/BQ 3-2009);
g)符合GB 191要求的其它有关标志。
8.4 LED工矿灯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的通风室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
8.5 LED工矿灯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淋袭和强烈的机械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