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餐饮业会计核算制度(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宿餐饮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住宿餐饮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住宿餐饮业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旅社、餐馆、酒吧、咖啡馆等。
第三条住宿餐饮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不得有任何遗漏。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保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
(五)明晰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
第四条住宿餐饮业会计科目设置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住宿餐饮业的特点,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应当分类设置,便于会计核算和管理。
(三)会计科目应当有明确的含义,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五条住宿餐饮业主要会计科目包括:
一、资产类科目
1. 库存现金
2. 银行存款
3. 应收账款
4. 预收账款
5. 存货
6. 固定资产
7. 在建工程
8. 无形资产
9. 长期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科目
1. 短期借款
2. 长期借款
3. 应付账款
4. 预付账款
5. 应交税费
6. 应付职工薪酬
7. 应付利息
8. 预提费用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1. 实收资本
2. 资本公积
3. 盈余公积
4. 未分配利润
四、收入类科目
1. 主营业务收入
2. 其他业务收入
3. 投资收益
4. 营业外收入
五、费用类科目
1. 主营业务成本
2. 销售费用
3. 管理费用
4. 财务费用
5. 营业外支出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六条住宿餐饮业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权责发生制
(一)收入确认:收入应当在权利转移或服务提供时确认。
(二)费用确认:费用应当在产生或承担时确认。
二、借贷记账法
(一)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二)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资产的减少、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三、复式记账法
(一)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科目时,应同时登记在相应的借方和贷方。
(二)复式记账法要求借贷双方金额相等。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账簿管理
第七条住宿餐饮业会计凭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规范。
(二)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遗失。
(三)会计凭证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凭证的完整性。
第八条住宿餐饮业会计账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完整、规范。
(二)会计账簿应当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会计账簿应当妥善保管,确保账簿的完整性。
第五章财务报表编制
第九条住宿餐饮业财务报表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规范。
(二)财务报表应当及时编制,不得拖延。
(三)财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检查。
第十条住宿餐饮业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应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二)资产负债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部分。
二、利润表
(一)利润表应当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利润表应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利润总额等指标。
三、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应当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
(二)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住宿餐饮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住宿餐饮业企业负责解释。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
第2篇
一、引言
住宿餐饮业作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住宿餐饮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住宿餐饮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会计核算制度。
二、会计核算原则
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核算应以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而不是仅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
2. 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3. 配比原则: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不得提前或延后确认。
4. 历史成本原则:各项财产物资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5. 一贯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6. 可靠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记载。
7. 真实性原则: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科目设置
根据住宿餐饮业的特点,以下列举部分常用会计科目:
1. 资产类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类科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类科目: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5. 成本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四、会计核算方法
1. 资产核算方法:资产应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按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
类核算。
对于存货,应按照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对于固定资产,应按照使用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2. 负债核算方法:负债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到期日进行分
类核算。
对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利息费用核算。
3. 所有者权益核算方法:所有者权益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实
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核算方法:收入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营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5. 成本费用核算方法:成本费用应按照配比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主营业务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五、会计报表编制
1.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
2. 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
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利润总额等。
3. 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六、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2.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销毁: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查阅和销毁。
七、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住宿餐饮企业。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第3篇
一、引言
住宿餐饮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住宿餐饮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住宿餐饮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住宿餐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所有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设立、运营、终止等各个环节。
三、会计核算原则
1. 符合法律法规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会计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以经济业务的实质为基础,不受法律形
式的影响。
3. 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以收入实现和费
用发生的时间作为确认标准。
4. 历史成本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即以购置、生产、
销售等业务发生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计价标准。
5. 重要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关注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经济
业务。
四、会计科目设置
1. 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
2. 负债类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5. 费用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等。
五、会计核算方法
1. 货币资金核算:企业应设置“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际收付情
况进行核算。
2. 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核算,并设立应收账款明细账。
3. 存货核算:企业应设置“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实际购入、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核算。
4. 固定资产核算: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实际购置、折旧、处置等
环节进行核算。
5. 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核算,并设立应付账款明细账。
6. 收入核算: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实
际实现的时间进行核算。
7. 费用核算: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实
际发生的时间进行核算。
六、会计报表编制
1.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 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费用和利润。
3. 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七、内部审计与监督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2. 企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核算工作的合规性。
3. 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企业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
4.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应及时予以修订。
本制度旨在规范住宿餐饮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