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业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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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委托书
尊敬的合作伙伴:
兹有我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就结算业务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处理与我公司业务相关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款项的收付、账目核对、结算单据的整理与提交等。
二、结算方式
1. 双方约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2. 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日期为每月的第15日。
3. 受托方应在结算日前完成所有账目的核对工作,并在结算日当天完
成款项的收付。
三、结算依据
1. 结算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实际发生的业务量。
2.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业务单据,进行账目的核对和结算。
四、结算单据
1.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的业务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副本等。
2. 受托方在结算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所有结算单据,并在结算完成后,将单据复印件返还给委托方。
五、费用承担
1. 受托方代为处理结算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 双方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费用的结算。
六、违约责任
1. 如受托方未能按时完成结算工作,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延迟结算金额的5%。
2. 如委托方未能按时支付结算款项,应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延迟支付金额的5%。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本委托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