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怀化市沅陵县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公告【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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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湖南怀化市沅陵县基层农技特岗⼈员定向培养招⽣⼯作23⼈,详细请见公告内,⽆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进⼀步加强沅陵县基层农技推⼴队伍建设,提升乡镇农技推⼴服务能⼒,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才⽀撑。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件《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技特岗⼈员定向培养⼯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43号)⽂件精神,将培养招⽣相关⼯作公⽰如下。

⼀、培养⽬标和计划
1.培养⽬标:通过开展基层农技特岗⼈员定向培养⼯作,逐步解决沅陵县基层农技⼈员数量不⾜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基层农技队伍整体素质。

2.培养计划: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基层特岗⼈员定向培养计划,2021年沅陵县定向培养农学、农业机械化及其⾃动化、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农业装备应⽤技术、⽔产养殖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共计23名(本科5⼈,专科18⼈)。

⼆、培养招⽣原则
1.定向招⽣。

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员定向培养招⽣,⾯向参加2021普通⾼考报名的考⽣招⽣,且具有本县户籍,年龄未满25周岁(1996年9⽉1⽇以后出⽣)的毕业⽣。

2.定向培养。

培养院校根据我县2021年定向培养计划招⽣,并按照学历层次要求定向培养。

3.定向就业。

定向培养的毕业⽣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后,办理正式聘⽤⼿续,安排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作。

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培养⽣,将终⽌或取消协议。

被聘⽤的定向⽣在聘⽤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其他单位。

不满5年⾃⾏离开聘⽤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培养院校,⾯向社会公开基层农技特岗⼈员定向培养相关政策,公平、公正开展招⽣录取⼯作。

三、培养模式及专业设置
基层农技特岗⼈员本科层次的培养⼯作由湖南农业⼤学、湖南⽂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承担,招⽣专业为农学和农业机械化及其⾃动化专业(沅陵县5⼈),具体招⽣计划见附件1。

专科层次培养⼯作由湖南⽣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湖南⽣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培养10⼈,其中园艺技术专业2⼈,农业装备应⽤技术2⼈,⽔产养殖技术6⼈;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培养6⼈,其中畜牧兽医专业2⼈,现代农业技术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培养2⼈,动物医学专业2⼈。

具体招⽣计划见附件2。

基层农技特岗⼈员按照本科层次四年制、专科层次三年制的模式培养。

最后⼀个学期回到⽣源地,由县农业农村局分派到乡镇农技推⼴机构实习。

四、招⽣对象及条件
报考基层农技特岗⼈员的考⽣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考报名的⼈员;
2.具有沅陵县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年6⽉7⽇前);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6年9⽉1⽇以后出⽣);
4.⾝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农技推⼴事业,⾃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农技特岗⼈员,且毕业后服从农业农村⾏政部门安排,在乡镇农技部门⼯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五、招⽣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

报考我县基层农技特岗⼈员的考⽣应根据招⽣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

2.协议签订。

考⽣填报志愿后,⾃⾏在志愿填报系统站下载《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后第3天17:00前携带《协议书》到县农业农村局预签《协议书》(⼀式6份)。

未按时预签协议书的考⽣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预签《协议书》需带⾝份证、户⼝本、准考证)。

3.投档录取。

定向基层农技特岗⼈员录取按培养层次分别执⾏普通类本科、⾼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户籍县为单位定向招⽣。

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各培养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监督下,根
据考⽣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按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分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名单及录取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确定的、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投档。

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

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次录取后⽣源不⾜的,安排⼀次征集志愿(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后的次⽇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送达⼿续)。

录取结束后,招⽣学校向已录取的考⽣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再函告沅陵县农业农村局。

沅陵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函告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作。

4.⼊学与复查。

各培养学校在新⽣⼊学后⼀个⽉内对培养招收的学⽣进⾏资格复核。

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和学⽣管理规定处理。

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并存⼊学⽣个⼈档案。

六、相关政策咨询
沅陵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农业农村局⼈事股向志⽟:150****7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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