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模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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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模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模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分类和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法定责任主体和管理责任主体两类。
第六条法定责任主体是指依法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管理责任主体是指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担任管理职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法定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管理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追究责任;
(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七)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一)行政责任:责任主体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二)民事责任:责任主体将依法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抚恤金、赔偿金等。
(三)刑事责任: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罚金。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一)行政责任:责任主体将依法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许可证、关闭停产停业等。
(二)民事责任:责任主体将依法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抚恤金、赔偿金等。
(三)刑事责任: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罚金。
第十四条对于故意隐瞒真相、阻碍事故调查等行为,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追究责任的具体程序和途径,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十七条对于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激励,提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以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变动为依据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模版,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请注意,在使用本模版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模版(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社会和个人的安全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劳动者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和权责关系,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五条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向层级逐级下沉,实行分级负责,形成工作压力层层传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 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和分工;
(二) 安全责任人的约定和职责;
(三)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四)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和分工:
(一) 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有最终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二)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检查考核;
(三) 各部门负责人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责任,并保证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 各岗位、班组负责人对本岗位、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第八条安全责任人的约定和职责:
(一) 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他们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各个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 各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是本级安全责任人,他们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三)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他们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要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控制,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
(四) 各岗位、班组负责人是本岗位、班组的安全责任人,他们负责本岗位、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一)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和责任人的责任程度进行界定,分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般责任人;
(二) 主要责任人是指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责任制约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
(三) 直接责任人是指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四) 一般责任人是指因轻微过失或违反工作规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五) 对于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 对于一般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评价:
(一)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评价要定期进行,包括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般责任人的考核和评价;
(二)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评价的具体内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措施的有效性、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等;
(三)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相关制度和措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实施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清单等,规定各岗位、班组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本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使他们能够熟悉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
第十四条本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各个部门、岗位、班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本单位要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各岗位、班组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和报告。
第十六条本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
第十七条本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增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对于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严重事故后仍不承担责任、瞒报、谎报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废止以前存在的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章制度。
以上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本。
企业在实施时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模版(三)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
1. 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2. 工人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触碰安全红线,并有权利提出安全隐患和建议。
二、追究原则
1. 实行主体责任制,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进行追究;
2. 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结合,各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 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4. 追究责任不以人数众少少责之,要坚持谁责任谁追究的原则。
三、追究程序
1. 发生事故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
2. 根据调查报告,确认责任人,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责任人;
3. 对责任人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辩解,并进行事实核实;
4. 根据听证结果和事实核实,确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
5. 根据责任人的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职、解聘等。
四、奖惩制度
1. 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安全生产违章操作、不履行安全责任、监管不力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3. 对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罚。
五、监督检查
1. 企业内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 员工有权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保护;
3. 领导干部和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确保责任的落实。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原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望广大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签署单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