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皇契约的语言学价值和意义——陈晓强《敦煌契约文书语言研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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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皇契约的语言学价值和意义——陈晓强《敦煌契约文书语
言研究》序
伏俊琏
【摘要】敦煌契约是当时活的语言的真实记录,保留了大量的口语词、俗语词以及口语语法.契约的签定是一个庄重的民间仪式,这种仪式凝化在契约文书的程式中.这里有主持人、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属朋友、保人、见人、口承人等,他们或签字,或
画指,通过这种形式,契约的神圣性就体现出来了.由社会经济交易中的契约形式积淀而来的契约精神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包含初步的自由精神、平等精神、守信精神、救济精神等.敦煌民众深厚的契约意识,是敦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期刊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35)003
【总页数】4页(P120-123)
【关键词】敦煌契约;语言价值;契约仪式;契约精神
【作者】伏俊琏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国学中心,甘肃兰州7300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6.1
在人文学科中,语言研究和历史研究最接近科学(Science)。

科学的本质特征是
实证,语言研究和历史研究以“求真”为其目标,它不同于文学艺术研究中的“求善”、“求美”。

在历史语言研究中,无所谓“发明”,我们只有“发现”,研究者的工作是拨开历史积淀的沉沙,尽力恢复语言的本来面貌。

当然,历史是不可能全面恢复的,但科学研究的任务是尽可能接近历史之真。

民国时期,中央研究院设立“历史语言研究所”,将“历史”和“语言”合为一所,是符合学理的。

我国历史上的语言学材料,主要是官方和文人留下来的,经过官方的筛选和文人的加工,已失去了大半原有的特色。

所以在反映历史语言的本来面目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敦煌出土的5—11世纪的抄本,其中有大量的民间文献,比如用于民众讲唱的变文
俚曲、民间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契约社帖等,它们是当时活的语言的真实记录,保留了大量的口语词、俗语词以及当时的口语语法,对它们进行研究,一则可以为汉语史研究提供丰富语料,二则可以了解当时人们的语言特征和生活习俗;既是丰富的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研究的资料,也是丰富的民俗文化学的材料。

但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民俗文学中的语言研究比较多,而对社会经济文书中的语言研究较少。

陈晓强先生以敦煌契约文书的语言研究为选题,体现了作者置身于学术前沿的敏锐的学术眼光,此选题在汉语史研究领域有填补空白的意义。

契,刻也。

把约定刻于某种载体,这就是契约。

契约的出现与远古时代流传的“盟誓”风俗有关,所以契约的产生应当是很早的了。

上世纪七十年代,陕西省岐山县出土了西周的铜器窖,其中的铭文有一件周恭王三年(前919年)的典田契约,
是我们目前见到的最早的契约。

近百年来出土的契约文书不少,张传玺先生《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秦汉问题研究中国古代契文程式的完善过程》(二书皆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前者张先生为主编)汇集最为集中。

日本学者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出色的汇集研究工作,如金一清编有《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1975),浜下武志等编有《东洋文化研究所藏中国土地文书目录解说(上、下)》(1983-1986),都是资料丰富的著作。

自从1925年刘复先生在《敦煌
掇琐》中辑录了10馀件契约文书后,敦煌契约文书的研究从未中断过。

敦煌契约文献的汇集整理,以日本学者山本达郎、池田温合编的《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文献契约编》(1987)、唐耕耦、陈宏基先生合编的《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
二辑》(1990)、沙知先生《敦煌契约文书辑校》(1998)最为集中,而沙著后出,堪称完备。

刘复先生在《敦煌掇琐》的《前言》中,论及敦煌民间文学的学术价值时说:“书名叫掇琐,因为书中所收,都是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但这个小字,只是依着向来沿袭的说法说,并不是用了科学的方法估定的。

譬如有两个写本,一本写的是《尚书》,一本写的是几首小唱,照着向来沿袭的说法,《尚书》当然比小唱重要到百倍以上,《尚书》当然是大的,小唱当然是小的。

但切实一研究,一个古《尚书》,至多只能帮助我们在经解上得到一些小发明,几首小唱,却也许能使我们在一时代的社会上、民俗上、文学上、语言上得到不少的新见解。

如此看所谓大小,岂不是适得其反。

”同样的道理,敦煌出土的这些契约,不但使我们看到当时敦煌老百姓的生活情景,而且那些口语化的表达,也似乎让我们听到他们的声音。

他们为了生存,卖地、卖牲畜、典身,他们比画着地界,谈论着条件,按着手印,保人在作保,见人在作证……这是多么生动逼真的场景呀。

我想起了《诗经公刘》中的句子:“于时处处,于时庐旅,于时言言,于时语语。

”比如S.1475背《吐蕃寅年(822)令狐宠宠卖牛契》:
紫犍牛壹头,陆岁,并无印记。

寅年正月廿日,令狐宠宠为无年粮种子,今将前件牛出买(卖)与同部落武光晖。

断作麦(汉斗)壹拾玖硕。

其牛及麦,当日交相付了,并无悬欠。

如后牛若有人识认,称是寒盗,一仰主保知当,不忓卖(买)人之事。

如立契后,在三日内,牛有宿疹,不食水草,一任却还本主。

三日已外依契为定,不许休悔。

如先悔者,罚麦伍硕,入不悔人。

恐人无信,故立私契。

两共平章,书指为记。

其壹拾玖硕麦,内粟三硕。

和牛主令狐宠宠年廿九,兄和和年卅四,保
人宗广年五十二,保人赵日进年卅卌,保人令狐小郎年卅九。

春种的时节到了,令狐宠宠因为没有种子下地,便把1头6岁的犍牛卖给同村的
武光晖,经裁定牛的价格是麦子19石,要求用汉斗量,而不用吐蕃人的量斗。

牛和麦子,双方当日就交付清楚,不能有拖欠。

如果后来有人认得牛是偷盗来的,一切要令狐宠宠和保人承担,和买主武光晖无关。

如果契约签定后三日之内,牛有旧病复发,不食水草,则无条件地返还。

三天之后则按照契约的规定,不许反悔。

如果哪一方先反悔,则罚麦5石,交给不反悔的一方。

担心双方不讲信用,故签定
此契约。

契约经双方商量,签名画指为证。

本来规定19石麦子,因武家支付有困难,其中有三石就用小米代替。

契约的签定是一个庄重的民间仪式,这种仪式凝化在契约文书的程式中。

我们可以设想,当地有声望的乡绅是这个仪式的主持者,当双方的约定条件谈妥并形诸文字后,参加仪式的人就要各自表明自己的态度。

这里有主持人、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属朋友、保人、见人、口承人,他们或签字,或画指,通过这种形式,契约的神圣性就体现出来了。

敦煌契约中的很多当事人,他们并不识字。

对不识字的民众来说,文字带有更浓厚的神秘性。

这里我想到了文字的产生。

汉武帝时期,淮南王刘安召集天下贤才撰写了《淮南子》一书,其中讲到文字的产生:“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这种说法不是淮南八公的向壁虚造,它是有其根据的。

西汉开国到汉武帝前期,文化氛围如同战国,学术自由,百家争鸣。

学者可以自由地选择主人,不仅可以依靠天子,也可以依靠诸侯,所以形成了梁园、淮南等学术中心。

刘安主编《淮南子》,和战国四公子招集贤士、吕不韦主编《吕氏春秋》是同类性质,以文化的囊括和厚重确立国家的自信和文化中心地位。

当然,吕不韦更多地是针对山东六国“秦无儒”的文化鄙视,而刘安则直接是向中央王朝挑战,所以其结果是身死国除。

但《淮南子》一书综合了先秦以来的诸多说法,是不容怀疑的。

所以“天雨粟,鬼夜哭”的
说法当是渊源有自的。

我认为,“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的说法,比“上古结绳纪事,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的说法更早。

书契纪事是更理性的说法,所以出自《周易》义理化的《系辞》。

文字的产生当和原始宗教有关,它是沟通天人之间的一种符号,它是最神圣的,也是最神秘的。

《国语》记载的“绝地天通”就是这个意思。

现代学者认为,人类早期的一些符号,如陶纹、古文化遗址中的地画、早期岩画等都是文字的源头。

因为这些符号主要是原始宗教仪式的产物。

《历代名画记》的作者张彦远这样解释“天雨粟,鬼夜哭”:“造化不能藏其密,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

”他的说法,必有其来历。

文字可以把造化之密,灵怪之形揭示出来,达到绝地天通的目的。

明乎此,我们也就明白了殷人埋甲骨卜辞于地下,周人铸其功烈于钟鼎的道理。

而秦人刻其猎狩之歌于石鼓,写其诅咒之文于碑碣,都是借文字以沟通神和人。

这里虽然说得有些远,但契约文书在当时民众的心里必定是神圣的。

由社会经济交易中的契约形式积淀而来的契约精神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契约精神所包含的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守信精神、契约救济精神等,更是我们现代社会所迫切需要的,是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

就这个层面说,敦煌民众深厚的契约意识,是敦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而敦煌契约文书中有不少是吐蕃占领期间的,说明吐蕃人并不是一味地对敦煌汉族民众进行“革命”,而是信守其“毋徙他境”及相关承诺的。

陈晓强先生的著作主要研究敦煌契约中的词汇。

这是我们阅读敦煌契约文书的基础。

敦煌契约的口语化决定了契约的不容易阅读。

宋代大儒朱熹曾说:“《汉书》有秀才做底文章,有妇人做底文字,亦有载当时狱辞者。

秀才文章便易晓,当时文字多碎句难读。

《尚书》便有如此底,《周官》只如今文字,太齐整了。

”(《朱子语类》卷134)确是如此,周诰殷盘,佶屈聱牙,是因为它用西周时的“文法”写成。

曾运乾先生说:懂得了当时的“句读”和“文法”,读《尚书》也就文从字顺,
就是这个意思。

(见金克木《记曾星笠先生》,《学林漫录》第9集;先师郭晋
稀先生回忆曾星笠的文章也谈及此)《周礼》用战国时的雅言写成,因而易读。

西汉王褒有一篇《僮约》,其中有大量的当时口语,所以比同时代的文章难懂。

东汉王延寿的《梦赋》是摹仿东方朔骂鬼文写成的,用了大量的俗语词,还有《后汉书礼仪志》上所记的《驱傩辞》,也用了当时的口语,都不好懂。

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说:“即当时易读矣,亦未保后世之不难读也。

直道时语,多及习尚,世革言殊,物移名变,则前人以为尤通俗者,后人愈病其僻涩费解。

如敦煌遗文《燕子赋》之类,黄庭坚、杨无咎等之白话艳词、元典章之诏令,读来每兴如箝在口之嗟。

”(《全晋文》卷22条)所以,研究古代俗语词,比研究古汉语一般词汇更为困难。

蒋礼鸿先生的《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从第1版的不足6万字(1959),到作者生前最后一次修订达到42万字(1995),36年间增加了7倍多,由此可
知研究俗语词的艰难。

陈晓强先生是著名语言学家王宁教授的入室弟子,几年来,他先后主持或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攻关项目和一般项目《语言学名词术语考释》、《汉语辞书理论史研究》、《中华大字符集创建工程》、《形声字声符示源功能丛考》等的研究工作,在汉语训诂学、词源学、文字学、汉字构形理论等诸领域有深入研究,发表了数十篇学术论文。

《敦煌契约文书语言研究》是晓强先生的另一部力作。

本书以沙知先生《敦煌契约文书辑校》为基础,参照敦煌遗书相关图版,集中对契约文书进行文本校勘、词语考释、代表契约文书的注释。

全书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敦煌契约文书辑校》的补正,作为本研究所依据的材料。

第二部分是《敦煌契约文书词语汇释》。

作者以所见全部敦煌契约文书为依据,对其中的语句进行全面疏通,确定其中的词语,对当今权威工具书未收或虽已收录而释义不确的330多个词语进行了全面的整理考释。

第三部分选注了37篇内容典型、篇幅完整的卖地契、卖舍契、卖牛契、卖人契、便麦契、贷绢契、雇工
契、雇驼契、租地契、典身契、养男契、算会凭、分书、放书、遗书等。

这三部分成果反映了作者缜密的逻辑思维和全面研究学术问题的能力:从一字一句的校释,到通篇大意的融会贯通,敦煌契约的特性,都一一加以透视,详细说明。

把几乎僵化了的作品,又鲜活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本书对敦煌契约词语的训释很精彩,新见颇多,很多我们看起来不知何云的词语,经过作者的解释,涣然冰释,怡然理顺。

比如“一定已后,不许休悔”、“两共对面平章,准法不许休悔”中“休悔”一词,作者释为“后悔”,并以陇右方言为证。

“若违时限不还,于乡元生利”、“若不还者,看乡元生利”中“乡元”一词,作者释为依据地方惯例产生利息;其中的“看”、“于”,作者释为“依据、按照”。

又如“仰口承妻立驴”、“却回来时,生绢五疋”、“於年歲却立本駞”,这些句子中的“立”、“却”、“却立”等词,查相关工具书都没有合适的解释,百思不得其解,经作者考定,都是“偿还”的意思。

这一解释,一下子意思贯通了。

其他如“亭、停;不亭(停);均亭;中(众)亭;亭(停)分;亭(停)支”一组词的解释、“填、充、填还、充还、填纳、还纳、送纳、输纳、呈纳、征纳、交纳、受纳”一组词的解释、“破、破用、破除、除破、浪破”一组词的解释,等等,都很精确,不管是放在本句中,还是放在其它敦煌文书中,都很顺畅。

本书在研究方法上也值得称道。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对词语进行历时与共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契约的文体和用语,多是历史上长期沿用下来的,所以只有通过历史的纵向考察,弄清其形成和演变过程,才能对敦煌契约文书中的语言文字现象有深入理解。

同时,敦煌契约文书只是敦煌文献的一小部分,只有从横向考察其他相关敦煌文献,进行比较,才能对敦煌契约文书中的语言文字现象有全面准确的解释。

比如,作者从纵向的考察“畫指、書指、書紙”等词的用法,明晰了在敦煌契約中出現的“畫指”“書指”“書紙”之间的关系;利用吐鲁番出土文书和《通典》《新唐書》等传世文献中的很多材料,橫向地考察“絹”“布”“褐”等词的含义
等。

晓强先生研究敦煌文献的时间不是很长,但由于他受过良好的文字学、训诂学训练,有扎实的基本功,所以一进入本领域,就很快能发现诸多学术问题,并能娴熟地予以解决。

我想到了《庄子》中的话:“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

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这不仅仅是“技”的问题,关键在于“道”。

这个“道”,就是作者对汉字构形史、汉语训诂史(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两条线索)的全面了解。

研究方言的专家都知道,当我们对一种方言和共同语的对应关系了然于胸时,我们很快就能对这种方言的语音、语法、词汇等现象作出合理解释。

这就是“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达到游刃有余。

当然,契約文书的民间性決定了书写形式中必然有很多错字、俗字、借字,讹俗之中,虽有它的习惯和条理,但如果不小心推敲,便会陷入错误之中而不能自觉。

比如,写本的文字,或字形无定,或偏旁无定,或繁简无定,或行草无定,或通假无定,或标点无定,即使像刘复、池田温合、沙知这样学识卓越的学者,仍不免犯错误。

所以敦煌契约文书的语言学研究,应当还有开拓的余地。

晓强先生方富于年,才思敏捷,多年来他午夜篝灯,宵残不倦,所以能取得如此卓越的成绩。

我对他别的著作读的不多,但尝鼎一脔,便心仪不已。

我相信,《敦煌契约语言研究》是他敦煌语言学研究的一个起点;作为一位敦煌文献的研究者,我衷心希望晓强先生以此为起点,有更多的研究成果问世。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需要我们不断地用勤奋的研究为之增砖添瓦,每个学人都不应当为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而“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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