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关于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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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关于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3.10.12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
•【施行日期】2013.10.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13年第54号)
关于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关于进一步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改革现行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人员从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管理制度将在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并对外公布后实施。
今后,报关从业人员由企业自主聘用,由报关协会自律管理,海关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间接管理。
这一做法符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释放就业活力,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基于此,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鉴于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审批的决定作出前,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
名工作已经结束,因此2013年考试将如期举行,已经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不再参加考试的,可以向报名地海关申请退还报名费,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