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珠海市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及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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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
珠海市从2000年起开始对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几年来,这项信息的发布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和普遍关注。
今年,我们继续向社会发布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使该价位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随着我市企业数量的增加,我们扩大了调查单位数量,增加了调查的覆盖面,本次参加调查的有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私营等经济类型企业共18600多户,经随机抽样和适当调整,对12万多名职工2009年工资收入数据进行了分析、汇总、修正,依据市场取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共确定发布405个工种职位的数据,包含了目前我市企业中主要的通用性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同一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水平的高、中、低之分,是由企业经济效益、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劳动者的不同层次等因素决定的。
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分别代表该工种职位工资收入中高、中、低水平的平均数。
二、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是以列入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口径为准,所反映的是职工全年工资总额数据,是职工从企业获得的全年劳动报酬总额。
三、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参考使用本指导价位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发布的各职业(工种)工资价位是市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对企业和劳动力市场调查的结果,反映了一定时期的企业工资分配实际水平。
但这只是指导性信息,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
(二)各职业(工种)的高位数一般反映了经济效益较好企业的工资价位水平,低位数一般反映了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的工资价位水平,并且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高低,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相关,所以用人单位在参考本工资价位时,应同时考虑本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照不同价位等级合理确定本单位职业(工种)工资水平。
(三)各用人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本地经济增长水平、物价水平等,结合本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通过集体协商,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生产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的企业,可主动向职工方发出协商要约,向职工通报企业的困难,并通过集体协商,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适当降低工资水平或延长工资支付周期,从而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工资共决机制,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保增长,齐心协力促发展。
(四)国有企业在应用指导价位时应遵循“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两低于”原则是当前国家调控国有企业分配的一种政策,具有指令性,企业应该将工资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种类及实施时间
本次发布的405个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上年的371
个增加了9.2%,其中管理人员岗位13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64个,经济业务人员岗位11个,金融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岗位
33个,行政办公人员岗位38个,商业、服务业人员岗位55个,
运输业人员岗位14个、社会生活服务人员岗位35个、农林牧渔
水利生产人员岗位22个、生产操作人员岗位120个,另对11种
不同技术等级和6种不同学历人员的工资收入也进行了分类公布。
本次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
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2010年珠海市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