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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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3.04.24
•【字号】新农办[2013]28号
•【施行日期】2013.04.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新农办〔2013〕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部设计开发了“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
//),即日起启动运行。

为做好信息系统数据填报采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体系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快速了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动态,准确掌握基本信息,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提供精准的参考和依据。

二是巩固近年改革与建设成果,强化对基层农技人员评聘、岗位状态、绩效考评等的动态监测,规范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

三是指导、督促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运行机制,量化工作任务,创新推广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基层国家农业
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履职。

农业部将把体系管理系统运行情况作为考核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并将其纳入201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体系管理系统运行作为当前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二、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分配账号、组织填报
由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性强、涉及内容较多、任务繁重,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指派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表达能力的人员为主管理员,及时分配本级农技推广机构的账号密码和下级农业部门主管理员的账号密码,以便各级管理员登录系统,下载用户手册学习。

各级管理员要按照《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的有关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三、系统使用相关说明
(一)该系统全部由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填报,我区数据采集由种植、畜牧、农机、水产四个部门分别负责,各地农业行政部门为主管理员,仅负责种植业数据填报。

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必须由本级农业行政部门主管理员分配账号填报。

乡镇数据建议由县农业部门统一采集填报。

(二)该系统由上级部门逐级向下分配账号密码,数据采集由下级逐级审核上报,不能越级。

县级农业部门承担大部分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地、州、市农业部门主要承担本级推广机构数据采集填报和对县级数据的审核上报,所有数据最终由自治区统一审核后上报农业部。

如已报数据出现问题必须逐级退回,重新填报。

(三)我厅已分配好各地(州、市)农业行政部门主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附件1),请地州主管理员及时登录,更改密码,注意保密。

同时及时分配各县农业部门和本级推广机构帐号密码,组织各县认真开展信息系统填报。

(四)各地(州、市)农业部门及时确定各级信息系统负责人和主管理员,汇
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农业厅科技教育处,电子邮箱:*****************。

(五)2013年是系统运行的第一年,报送信息时间要求如下:5月25日前,自治区统一报送2012年本地区体系管理系统所有指标的全年相关信息;7月25日前,报送2013年上半年本地区相关信息;12月15日前,报送2013年下半年本地区相关信息。

每次信息报送时间截止后的1个月作为信息统计分析期,期间各级用户将无修改体系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权限。

(六)该系统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信息系统运行。

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体系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中国农学会协助做好体系管理系统运行相关工作。

各地使用体系管理系统时遇到问题或咨询情况,可与上述单位有关人员联系。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政策体系处付长亮,电话:************,电子邮箱:***************.cn。

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黄锋,电话:************,电子邮箱:******************.cn。

中国农学会研究咨询处李厥桐,电话:************,电子邮箱:
***************。

(七)为方便大家相互交流,答疑解惑,农业厅科教处专门建立QQ群:新疆农技推广,号码:250444728,各级主管理员或相关填报人员可申请加入。

联系人:牛新霞万学英,
电话:************2865898
附件:1.各地、州、市农业部门主管理员帐号密码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人员信息表
3.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指标及解释
4.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略)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附件1:
附件2: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人员信息表
附件3:
一、基本说明
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体系管理系统”)主要指标包括机构指标、人员指标、项目指标以及区域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指标等4个。

(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纳入体系管理系统中的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是指国家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

具体包括: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四个系统所属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主要职责为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事业单位,不包括主要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也不包括只有部分职能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而主体职能为其他工作的事业单位。

(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以下简称“农技人员”)是指在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在编在岗、在编不在岗以及长期聘用的编外人员。

在编在岗人员:编制内人员且在本职岗位工作。

在编不在岗人员:编制内人员,但不在本职岗位工作半年以上。

长期聘用的编外人员:非编制内人员,被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聘用半年以上。

(三)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是指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上级和本级制定实施的技术推广类项目,例如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等,由承担单位填写相关内容。

(四)区域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区域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是指县级及县以上区域农业农村人口、面积、农民收入、农业产值、机械化率等基本情况,数据依据本区域统计年鉴。

二、机构指标
机构指标是指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所涉及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推广队伍现状、经费情况、基础条件、服务区域、职能履行等6项二级指标。

(一)基本情况
包括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单位级别、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机构类型以及机构信息4个基础指标。

1. 单位级别
分为县级、乡级,其中乡级又包括乡镇站、区域站2类。

乡镇站:农技推广服务区域在1个乡镇的国家农技推广机构。

区域站:农技推广服务区域在2个(含2个)以上乡镇的国家农技推广机构。

包括:跨乡镇设立的承担两个以上乡镇相关行业全部技术推广工作的机构和设置在某一乡镇并辐射带动周边其他乡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机构。

2. 乡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
分为县农业部门为主管理、乡镇政府为主管理、县乡双重管理、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4种类型。

县农业部门为主管理:乡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人事任免、人员调配、工作条件保障、财产管理和经费拨付由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的。

乡镇政府为主管理:乡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人事任免、人员调配、工作条件保障、财产管理和经费拨付由乡镇政府负责,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县乡双重管理:乡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人事任免、人员调配、工作条件保障、财产管理和经费拨付,分别由县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

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乡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人事任免和调配、工作条件
保障、财产管理和经费拨付分别由县农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但人事管理和考评由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同时应充分听取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3. 机构类型
分为种植业、农机化、畜牧兽医、水产和综合5种类型,其中综合站指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两种以上行业推广职责的机构。

4. 机构信息
包括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联系人、地址、电话等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对于部分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县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派出机构,由省级主管理员在系统中录入机构基本信息。

(二)推广队伍现状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内所有人员的总体情况,包括编制及人员、岗位设置2个基础指标。

1. 编制及人员
包括编制数、编制内人数、超编数、缺编数、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数、实有人数6个核心分析指标。

编制数:经编制部门批准,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可使用的人员编制数量。

编制内人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中有编制的人员数量,包括在编在岗人数和在编不在岗人数。

超编人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编制内人数多于编制数时,超编人数=编制内人数-编制数;编制内人数等于或少于编制数时,超编人数为0。

缺编人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人数少于编制数时,缺编人数=编制数-现有编制内人数;编制内人数等于或多于编制数时,缺编人数为0。

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农技人员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水平及职称的人员数量。

实有人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在岗人数和长期聘用人员数的总和,不包括临时雇佣人员。

2.岗位设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当地相关产业发展需要设立的岗位数量。

(三)经费情况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财政保障情况、经费数额以及本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此部分内容需财务部门协助填写。

1. 财政保障方式
分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3种(注:此种分类是基于部分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尚未完成改革做得的临时性分类。

根据近年中央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有关政策和新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有关要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

财政全额拨款: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所需事业经费全部由财政经费预算拨款。

差额拨款: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所需事业经费中仅人员经费由财政预算拨款。

自收自支: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所需事业经费全部依靠创收等非财政拨款途径解决。

2. 财政保障数额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获得财政保障的人员经费、事业业务运行经费、项目经费以及其他经费。

人员经费:财政拨付给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用于个人部分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补助、福利、社会保障等。

事业业务运行经费:财政拨付给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用于机构日常办公、业务活
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

项目经费: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完成其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获得经费,需专款专用。

其他经费:除人员经费、事业业务运行经费、项目经费外,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获取的经费。

3. 资产负债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目前总资产、总负债情况。

(四)基础条件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业务用房、试验示范基地、交通工具、仪器设备等工作必备硬件设施、设备。

1. 业务用房
主要填写用房来源和面积,其中来源包括单位所有权办公用房、地方政府安排办公用房、租借用办公用房3种。

2. 试验示范基地
主要填写试验示范基地的来源和面积,来源包括单位所有权试验示范基地、租用/合作试验示范基地以及无试验示范基地3种。

单位所有权试验示范基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使用的试验示范基地,其所有权归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所有。

租用/合作试验示范基地:国家农技推广机构通过租用或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作等方式,拥有试验示范基地。

3. 交通工具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拥有并使用的汽车数量、摩托车数量。

4. 仪器设备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拥有并使用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传真机、投影仪以
及检验检测设备等,其中检验检测设备价值为初始购买价值。

(五)服务区域
主要填写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服务的数量和面积。

1. 服务单位数量
包括服务的乡镇数、行政村数、农户数以及专业经营组织数,其中农户数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经营组织所包含农户。

2. 服务面积
种植业为服务区域内的耕地面积,畜牧兽医行业为服务和防疫面积,水产行业为水面面积。

(六)职能履行
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在公共信息采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病虫草鼠害检测、动物疫病防控、农机生产维护、技术培训、项目执行、农业执法、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其他服务等方面作用发挥情况。

1. 公共信息采集
指在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等方面采集公共信息项数。

2. 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种植业是指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数量和面积,以及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次数;畜牧兽医行业是畜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数量和推广规模,以及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次数;渔业是指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数量和规模,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次数;农机行业是指推广新设备、新机具数量和规模,以及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次数。

3. 病虫草鼠害检测
包括:测报病虫草鼠害的次数、种类和指导防治的面积、覆盖的行政村个数。

4. 动物疫病防控
包括:诊疗动物的数量、预防接种数量、检疫数量和检出病害动物数量。

5. 农机生产维护
包括:农机具核准登记数、维护保养次数和查处违章操作次数。

6. 技术培训
包括:农技人员针对农民开展培训的期数、天数以及培训人数。

7. 项目执行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执行中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数量,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情况,培训科技示范户数量,培训农技人员数量等。

测土配方施肥取样、化验数量及覆盖范围。

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建设数量及面积,以及其他项目情况。

8. 农业执法
包括:农技人员参与农业执法人次。

9. 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其他服务
包括:农技人员为农户和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的条数和次数。

三、人员指标
指农技人员自身情况,包括人员素质、岗位情况、收入情况以及工作情况4个二级指标。

(一)人员素质
主要指农技人员学历及职称情况。

1. 学历
指农技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及以下等6项。

1970-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为大学普通班学历,按本科填写。

2. 职称
分为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和无职称5项。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教授、研究员等为正高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为副高级职称,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教、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称,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研究实习员等为初级职称。

职称填写获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岗位情况
包括个人所学专业以及从事岗位等信息。

1. 专业
分涉农专业、非农专业两大类,其中涉农专业又进行了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等详细划分。

所列专业选自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2. 岗位
指农技人员从事行业及在岗情况。

其中从事行业分为种植业、农机化、畜牧兽医、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源环境等类别。

(三)收入情况
主要包括年度工资收入和年度其他收入两项,工资收入数据需要与本单位财务部门沟通获得。

1. 工资收入
指年度工资收入,包括年度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年度岗位补贴以及其他补贴等。

2. 其他收入
指年度内由于承担推广项目而获得的收入以及从事其他工作获得的劳务、奖励等收入。

(四)工作情况
指农技人员承担的日常工作情况,包括业务包村、时间分配以及自身知识更新
等。

1. 业务包村
指农技人员业务包村数量、服务次数、服务面积,以及政务包村数量。

2. 工作时间分配
农技人员从事业务包村、培训农民、政务包村、维稳工作、政府其他工作以及参加知识培训等的折算天数,合计不超过全年总工作天数。

3. 学习培训
指农技人员参与业务培训次数、累计天数,以及参与政治学习次数、累计天数。

此天数与工作天数合计不超过全年总工作天数。

四、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是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承担项目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类型、经费金额、项目成效、项目进展等内容。

(一)项目类型
包括项目级别、项目分类两项,其中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县级以下等5级,项目分类包括良种推广、良法应用、基本建设等3类。

(二)经费金额
指项目下拨经费数量以及配套资金数量。

(三)项目成效
包括通过项目执行推广良种(良法)数量、推广面积和范围等。

(四)项目进展
分为进行中、已结题未验收、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等4种状态。

五、区域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指标
为便于统计分析和不同区域比较,需要县级及以上系统管理部门填写区域农业农村基本情况,包括面积与人口、农业产值、人均收入、机械化情况等内容。

(一)面积与人口
面积指本区域国土面积和耕地面积数量,人口指本区域总人口和农业人口数。

其中农业人口数量用农业从业人员数,包括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总数,依据统计年鉴数据填写。

(二)农业产值
包括种植业产值、畜牧业产值和渔业产值3项,依据统计年鉴数据填写。

(三)人均纯收入
指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依据统计年鉴数据填写。

(四)农业机械化率
包括机耕面积、机播面积、机收面积以及年度机械总动力数,依据统计年鉴数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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