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
办公场所管理规定
一、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接待室及更衣室和档案室内地面、窗户及窗台保持清洁,室内花草摆放要整齐美观,一项不达标准记责任部门所有工作人员2分。

墙面不准乱贴乱画,不准悬挂饰物,办公室墙面除悬挂时钟外,不准悬挂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项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2、橱柜、茶几、沙发、饮水机等物品要按要求摆放于接待室或档案室(经机关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摆放的办公场所除外)。

室内不准摆放挂衣架、脸盆和脸盆架等物品。

室内橱柜、桌椅、茶几、沙发、饮水机等物品摆设要合理,并要及时清理。

一项不达标准记责任部门所有工作人员3分;工作人员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放入更衣橱柜,不准乱扔乱挂。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3、办公室、接待室及更衣室和档案室内配备的拖把、扫帚、纸篓等卫生洁具要放置在固定位置,不得乱丢乱放。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4、办公桌、电脑桌上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桌面除了摆放统一配备的文件架、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笔筒、台历及工作文件和纸张等办公用品外,不准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一项不达标准每次记3分;
5、查阅的档案文件和阅读后的报纸、杂志、用完后的个人水杯,必须及时放到固定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准乱丢乱放。

一项不达标准记3分;
二、日常办公规定
6、各办公室在5月初至10月底期间无特殊情况要实行开门办公,违反一次记责任部门所有工作人员2分;
7、工作期间原则上要着工作装或正装,必须佩戴工作证,违反一次记3分;
8、办公室内禁止吸烟,吸烟可到接待室,发现一次在办公室吸烟记3分;
9、不准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及水果、喝水喝饮料,如有需要必须到接待室饮用。

违反一次记3分;
10、工作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玩游戏, 不准用电话聊天和拨打信息台、上网聊天或网上炒股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外来人员使用办公室微机,发现一次记5分;
11、不准在办公室内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籍及杂志,发现一次记3分。

如需可到接待室进行阅览;
12、工作时间严禁睡觉、闲聊、酗酒滋事,举止不端,扰乱工作秩序。

发现一次记5分;
13、接打电话要用“您好”、“再见”等礼貌用语,要等对方讲话完毕,才能挂断电话。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2分;
14、各部门必须按照计划自觉及时进行导办,不得怠岗、空岗。

因工作原因需调班,由部门之间自行调节,并报督查室备案。

导办台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准携带报纸、书籍杂志、水杯、饮料等物品导办。

严禁酒后上岗和在大厅吸烟。

导办期间要注意形象,服务热情,礼貌待人,准确记录,对进入
办公楼的外来办事人员原则上要进行登记。

要及时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事情或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处理。

一项不达标准每次记责任人5分;
15、保安队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必须轮流站岗。

非工作时间,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严禁外来车辆随意停放于街道大院。

严禁出租车进入街道大院。

各部门约请的,需进入院内进行施工、维修的外来车辆、人员必须到综治办办理临时进出证件,注明车牌号码、人员数量、工作时限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一项不达标准每次记责任人10分;
三、办公设施及安全管理规定
16、室内空调原则上要在冬季和夏季才能使用。

发现一次不按要求使用记责任部门所有工作人员2分;
17、要切实爱护办公室、接待室及更衣室和档案室内各种办公设施,室内墙皮脱落,窗帘、桌椅、橱柜等破损,灯具、空调、饮水机、电话等电器损坏(人为故意损坏的除外),要及时向街道机关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登记不及时由当值责任部门或使用部门承担责任,机关服务中心原则上一周内要修整好损坏的物品。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部门所有工作人员2分;
18、工作期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外出或下班时要关闭办公室、接待室及更衣室和档案室内门窗和一切用电设备,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集中办公大厅的门窗和空调、灯具等电器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与接待室值班人员为同一责任
人)。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19、敞开式集中办公大厅卫生,由街道机关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负责集中办公场所公共卫生的清理和日常保持工作。

其它办公室由使用部门具体负责。

违反一次规定记责任人3分;
20、敞开式集中办公大厅的接待室和更衣室、档案室的管理,由街道机关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排定值日人员,其余的由共同使用部门研究确定值日表,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当值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室、更衣室和档案室早晨卫生的清理、大桶水的供给、下班时的安全管理工作,其间的管理工作按照谁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同时当值部门或人员必须及时提醒具体使用部门加强管理工作。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21、每天上班后值日人员要清理一次室内卫生,下班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上班期间各部门要做好日常管理和保持工作。

每周五各办公室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集中办公场所由当天值日人员组织办公大厅各部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宿舍管理规定
一、卫生管理
22、走廊、浴室、洗手间要保持整洁、卫生,由值班人员清扫,垃圾统一倒在垃圾箱。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23、室内卫生、物品放置由住宿人员负责,床单、被褥等个人用品要保持清洁卫生,放置整齐。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24、地面整洁,无垃圾、无痰迹、无死角。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25、墙面不准乱钉乱挂,乱贴乱画。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26、禁止从窗户向外扔杂物、泼水、晒拖布。

禁止向洗漱池、小便盆内扔放杂物。

禁止在走廊泼水,堆放垃圾。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5分;
二、安全管理
27、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如丢失要及时上报机关服务中心。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5分;
28、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照明等设施,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器及酒精炉等。

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进行相应处罚,并记责任人10分;
三、宿舍纪律
29、个人要求住宿必须提前向机关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因故不再住宿的,要及时上报机关服务中心,并及时清理好个人物品。

未经同意不得留宿外人。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30、宿舍内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0分。

构成违法行为的要依法
处理;
31、出入宿舍要着装文明,禁止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32、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水停,所有住宿人员外出时要及时关闭空调。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33、宿舍内讲究公德,爱护公物。

对宿舍内及公共区域内配备的所有物品及设施应当精心维护保管,妥善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搬出宿舍或挪做它用,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本着“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如找不出当事人,则由宿舍成员集体承担。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5分;
餐厅管理规定
34、所有就餐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段进入餐厅。

除就餐时间外,任何人不准无故进入餐厅。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35、所有就餐人员,一律到餐厅就餐,不得到办公室或宿舍就餐。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2分;
36、就餐人员要自觉节约用餐,维护餐厅卫生,用餐后餐具要放置于规定位置。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37、餐厅内严禁吸烟、吐痰。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2分;
38、就餐人员要自觉爱护餐厅内所有公共设施,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39、二楼餐厅必须经街道党政办同意后,方可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动用。

发现一次记责任人5分;
值班室管理规定
40、按时作好接班工作。

接班时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班室,履行交接班手续,填写交接簿,确保值班室电话、传真、电视、监控器等物品无损坏,若有损坏,值班人员须及时向机关内务管理办公室汇报。

交接班时要特别注意未处理完的事项。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41、要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自行安排替班,有急事确须办理,要向带班领导请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并安排有关人员替代后,方可离开值班岗位。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5分;
42、对上级或有关单位打来的电话(或传真)和领导批示要作好记录,急办的事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5分;
43、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不得在值班室饮酒、赌博,值班时不得占用值班室电话聊天。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10分;
44、每天交班前清扫卫生,确保地面整洁,垃圾及时倒在楼外垃圾箱,禁止从窗户向外扔杂物、泼水、晒拖布。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5分;
45、电视、电话、传真等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杂物,被褥叠放整齐。

发现一次不达标准记责任人3分;
46、街道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电脑,其他人不得随意乱动
监控电脑,未经许可不得调用监控内容。

要定时检测监控电脑,确保安全有效。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使用记责任人10分;
监督检查及奖惩
47、街道机关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各办公室进行抽查。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8、每人次记分达到10分的,进行批评教育;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累计记分达到40分的,待岗学习。

49、各部门工作人员所的分数分别计入部门年终考核,在检查评比中后3名的部门再记15分,同时计入年终部门考核。

在检查评比中连续2次排名后3名或累计记分40分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及其所有人员的一切评优资格。

5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街道机关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