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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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约定
工程项目的实施涉及到庞大的资金投入和复杂的管理流程,因此,明确合同中关于结算总价的条款尤为重要。
一个合理、公正的结算总价约定能够有效避免后续的经济纠纷,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
我们要了解结算总价的概念。
结算总价通常指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方完成工程项目后,业主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总额。
这个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并且包含所有预见的费用项,以避免日后因理解偏差而产生争议。
我们来看一个标准的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约定范本:
【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约定】
第一条总价的确定
1. 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定本工程的结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2. 上述结算总价包括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必要费用。
第二条总价的调整
1. 若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导致实际工程造价与合同约定的总价存在差异,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成本,双方应根据影响程度重新协商确定合理的结算总价。
第三条支付方式
1.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2. 每次付款前,承包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给业主,并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的详细清单。
第四条结算审核
1.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据此进行最终结算。
2. 若发现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调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业主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按日计算滞纳金。
2. 若承包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工程,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相应
的损失。
通过以上条款的设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当然,具
体条款的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
总结而言,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约定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它不仅关系到资金的流动,更是双方信任和合作的基础。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制定出既明确又具有弹性的条款,以适应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