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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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一篇:防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防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假日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年月日分项分部名称:防水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得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 摄氏度,并严禁烟火。

2.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 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3.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4.油锅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锅灶应有2 米以上的烟筒,锅灶与锅边连接处不得有空隙,烧火口应在上风口,防雨棚不得用易燃物品搭设,电源闸箱远离油锅,油锅上口高出地面不小于60 厘米。

5.加热沥青时设专人看管,不得擅离职守,油锅装料不得一次装足,最多不超过油锅的3/4。

6.油锅附近及施工现场,脚手架上要清除障碍物,以免拌倒烫人。

垂直运输应设操作警戒区,设专人指挥,运到的油桶必须放平稳,严防倾倒或滑落。

7.油壶、油桶、油车装油不得超过3/4。

8.铺贴卷材时油壶浇油不得离地面太高,浇油与推毡距离不小于20 厘米,并控制浇油量,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六级以上强风、大雪、大雨、大雾),停止露天吊装、运输等工作。

9.铺贴立面卷材时,不应先封口,以防挤出热油伤人。

10.配冷底子油时加沥青要缓慢,附近不得有易燃物,不准吸烟。

第二篇: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怡馨小区2#楼
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工人必须熟
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含)以上]、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严禁酒后作业。

4.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对发现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5.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作。

6.确保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

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

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8.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9.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0.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内,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1.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

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2.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情况等,应停止作业。

13.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4.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5.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
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

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6.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

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

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

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17.下班清洗工具。

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18.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19.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

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20.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1.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22.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 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23.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 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24.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25.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 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26.不允许2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月**日
第三篇: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病、眼病和对沥青过敏的人及孕妇均不得参加沥青作业。

2.装卸、熬制、运送和接触沥青作业的人员,作业时,应将裤脚、袖口扎好,脖子上围系毛巾,手脚及皮肤不得直接接触沥青。

3.沥青锅的边缘与烟囱的距离要大于0.8m,两锅间距应大于2m,火口与锅
边,应有高0.7m的隔离设施。

4.往锅里填料前应将锅中积水、杂物清除后再填料点火。

严禁烈火空锅投放沥青。

5.在熬制过程中填料时,块料应漫漫放入,不准掷抛。

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班时要熄火,并闭炉火。

6.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棒穿通后,方准烘烤。

并要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孔,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7.熬沥青应随时注意温度变化,沥青脱水后,应慢火升温,当熬制由冒白烟转为浓黄烟时,应立即停火。

8.锅内沥青着火后,应立即用铁盖盖上锅,停止鼓风,封炉门、熄炉火,用于砂湿麻袋灭火。

严禁用浇水的办法灭火。

9.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并缓慢不停的搅拌,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油温不得超过80摄氏度,并严禁烟火。

10.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准用锡焊制作。

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4/5。

11.人工运油时,绳具要牢固,道路平坦;垂直提升时,机具和索具要稳固牢靠,吊运下方10m范围不准站人或通行。

12.屋面作业、临边要设1m高的围栏;进行倒退作业时,设专人监护。

铺卷材时,尽量站居上风向。

13.在立面做绝热防水层,高度超过1.5m,应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脚手架,禁止在高凳或单跳上作业。

14.在基坑或地下室作业,按指定的通道行走,在地下室或容器内的进行涂刷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作业,并采取通风换气,专人监护的措施。

15.露天刷冷底油作业,应掌握风向,绝对禁止在下风向操作,吸烟或有明火。

第四篇: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
“三不”伤害。

2、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严禁酒后作业。

3、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禁止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5、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7、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8、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9、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对发现的危险必须报告。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10、确保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带手套及鞋盖。

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

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1、雨、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

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2、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3、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

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4、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
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5、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6、搬运涂料(冷底子油)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摔坏,包装罐体涂料泄漏、污染环境。

17、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

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8、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9、严禁用明火烘烤煤气罐。

20、材料的装卸,储存远离火源,并做标识。

下班清洗工具。

末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21、工作完毕,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2、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五篇:安全技术交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和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二、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参见“21.1 电话插座与组线箱安装”第21.1.2.1条。

2.2 材料设备要求
1.传输部分:对绞电缆、光缆、光纤连接头、光纤耦合器等。

2.机房部分:交接箱、机柜、各类配线架、配线模块、跳线等。

3.终端部分:信息插座、米纤插座、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

4.上述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并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CCC”认证标识等。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5.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接地螺栓。

6.其他材料:接线盒、地面插座、塑料线槽及其附件。

塑料线槽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

2.3 主要机具
1.安装器具: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套丝机、钢锯、电工组合工具、射钉枪、拉铆枪、手电钻、台钻、高凳等。

2.测试器具:网络测试仪、光时域反射仪、万用表、兆欧表、铅笔、皮尺、$XF尺、小线、线坠等。

3.专用工具:剥线器、压线工具、光纤熔接机、显微镜、切割工具、玻璃磨光盘、烘干箱。

2.4 作业条件
1.线缆沟、槽、管、箱、盒施工完毕。

2.土建装修工程完工,线路全部贯通。

3.配线间、设备间的环境温度、湿度、照度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良好,且室内无危险物品,消防器材齐全。

三、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操作工艺
1.管路敷设
参见“21.1 电话插座与组线箱安装”第21.1.3.2条中第1款。

2.线缆敷设
(1)管路采用地下通信管网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中相关规定。

(2)线缆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线缆间不得缠绕、交叉等。

2)线缆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且与线缆接触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以免造成线缆的变形与损伤。

3)线缆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
书写应清晰。

4)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线缆应分隔布放,且中间无接头。

5)线缆端接后应有裕量。

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0.5m~lm;工作区为10mm~30m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3m~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②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③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径的20倍。

7)采用牵引方式敷设大对数电缆和光缆时,应制作专用线缆牵引端头。

8)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0m/min。

9)布放线缆的牵引力,应小于线缆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10)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10的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11的规定。

(3)地面线槽和暗管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并做好带线。

2)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塑料管,暗管敷设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3)地面线槽应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4)采用钢管敷设的管路,应避免出现超过2个90°的弯曲(否则应增加过线盒),且弯曲半径大于管径的6倍。

(4)安装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宜小于300mm,桥架内横断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2)电缆桥架、线槽内线缆垂直敷设时,在线缆的上端和每间隔
1.5m处,应将线缆固定在桥架内支撑架上;水平敷设时,线缆应顺直,尽量不交叉,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的两侧300mm处设置固定点。

3)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线缆时,应对线缆进行绑扎。

4对对绞电缆以24根为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电缆应根据线缆的类型、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绑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5)在竖井内采用明配管、桥架、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线缆,应符合以上有关条款要求。

竖井内楼板孔洞周边应设置50mm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

(6)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设电缆、光缆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 38)、《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 50)的相关规定执行。

3.设备安装
(1)机柜安装
1)按机房平面布置图进行机柜定位,制作基础槽钢并将机柜稳装在槽钢基础上。

2)机柜安装完毕后,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水平偏差不应大于2mm;成排柜顶部平直度偏差不应大于4mm。

3)机柜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脱落或损坏。

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4)机柜前面应留有1.5m操作空间,机柜背面离墙距离应不小于1m,以便于操作和检修。

5)壁挂式箱体底边距地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要求,安装高度宜为1.4m。

6)在机柜内安装设备时,各设备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间隙,以确保空气流通,有助于设备的散热。

(2)配线架安装
1)采用下出线方式时,配线架底部位置应与电缆进线孔相对应。

2)各直列配线架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2mm。

3)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3)各类配线部件安装
1)各部件应完整无损,安装位置正确,标志齐全。

2)固定螺钉应紧固,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4)接地要求
安装机柜、配线设备、金属钢管及线槽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Ω,接地导线截面、颜色应符合规范要求。

4.线缆端接
(1)线缆端接的一般要求:
1)线缆在端接前,必须检查标签编号,并按顺序端接。

2)线缆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3)线缆终端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2)对绞电缆和连接硬件的端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专用剥线器剥除电缆护套,注意不得刮伤绝缘层,且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

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线应不大于13mm;4类线应不大于25mm。

对绞线间应避免缠绕和交叉。

2)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PJ 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然后采用专用压线工具进行端接。

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21-16的规定。

3)对绞电缆与RJ45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的卡接端子连接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卡接。

4)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插接件终端处屏蔽罩必须可靠接触,线缆屏蔽层应与插接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lOmm。

(3)光缆芯线端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2)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3)光纤跳线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4)光纤熔接的平均损耗值为0.15dB,最大值为O.3dB。

(4)各类跳线的端接
1)各类跳线和插件间接触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

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依据现场情况确定,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lorn。

5.系统调试
(1)综合布线系统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测试记录表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第7.0.1条,通常测试仪器具有存储测试记录功能,可自动输出打印记录。

(2)电气性能测试仪按照二级精度,应达到表2l-12的要求。

(3)电缆、光缆测试仪器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校验,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4)测试仪应能测试3类和5类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和光纤链路。

(5)测试仪表对于一个信息插座的电气性能测试时间宜在20~50s 之间。

6.竣工验收
(1)系统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附录A表内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纠正。

(2)系统工程若采用计算机管理和维护,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四、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1.线缆敷设和端接的检测要求:
对以下各项进行检测,要求检测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中第5.1.
1、6.0.
2、6.O.3条的规定:
(1)线缆的弯曲半径。

(2)预埋线槽和暗管的敷设。

(3)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线缆应分隔布放,线缆间的最小净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

(5)对绞电缆芯线终接。

(6)光纤连接损耗值。

2.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的电、光缆,应符合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

3.机柜、配线架的安装检测除应符合第21.6.3.2条2款中(4)及3款的规定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卡人配线架连接模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2)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T568A或T568B 端接标准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4.信息插座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时,接线盒应严密防水、防尘。

5.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金属外壳及器件、线缆屏蔽接地线截面,色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端连接导体应牢固可靠。

6.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其内容包括工程电气性能检测和光纤特性检测,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一般项目
1.线缆端接应符合第21.6.3.2条4款中(1)的规定。

2.各类跳线的终接应符合第21.6.3.2条4款中(4)的规定。

3.机柜、配线架安装除应符合第21.6.3.2条3款中(1)、(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柜不宜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按设备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应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然后铺设活动地板,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2)背板式跳线架应经配套的金属背板及接线管理架安装在可靠的
墙壁上,金属背板与墙壁应紧固。

(3)壁挂式机柜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4)桥架或线槽应直接进入机架或机柜内。

(5)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4.信息插座的安装要求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第4.0.3条的规定。

5.光纤芯线终端的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6.采用计算机进行综合布线系统管理和维护时,下列内容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1)中文平台、系统管理软件。

(2)显示所有硬件设备及其楼层平面图。

(3)显示干线子系统和配线子系统的元件位置。

(4)实时显示和登录各种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

五、成品保护
1.系统设备安装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并保持墙面清洁。

2.安装设置在吊顶内的线缆、线槽时,不得损坏龙骨和吊顶。

3.应对安装完毕的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及污染。

地面线槽出线口应加强防水措施。

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预埋管线、盒应加强保护,及时安装保护盖板,防止污染阻塞管路或地面线槽。

2.施工前按图纸核查线缆长度是否正确,调整信号频率,使其衰减符合设计要求,以免信号衰减严重。

3.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核对色标,防止因系统接线错误不能正常工作。

4.线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同一线槽内的不同种类线缆应加隔板屏蔽,以防出现信号干扰。

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7.1 环境管理措施
参见“21.1 电话插座与组线箱安装”第21.1.7.1条。

7.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搬运设备、器材过程中,不仅要保证不损伤器材,还要注意不要碰伤人。

2.施工现场要做到活完场清,现场垃圾和废料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

3.操作工人的手头工具应随手放在工具袋中,严禁乱抛乱扔。

4.采用光功率计测量光缆时,严禁用肉眼直接观测。

第五章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艺标准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施工及调试。

一、施工准备一材料、设备1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光缆、跳线等线材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2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3配线模块、信息插座、连接器等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并符合质量要求其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对上述设备和线材应根据合同、设计文件等对型号、规格质量等进行核对和进场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如果是进口产品还需要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设备的中文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等技术文件。

二施工机具1安装机具手电钻、冲击钻、钢锯、电工组合工具、开孔器、梯子、铁剪、水平尺、钢尺、对讲机等。

2专用工具剥线钳、压线工具、切割工具。

3测试器具网络测试仪、万用表、兆欧表等。

二、操作工艺一工艺流程施工准备→管路敷设→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二操作方法 1管路敷设 1钢管敷设敷设前先检查管内侧有无毛刺镀锌层或防锈漆是否完整无损管子不顺直应调直。

1暗敷设①砌墙立管钢管宜置于墙中心然后按标高将接线盒稳好。

②混凝土墙、板配管可将盒、箱焊在钢筋上敷管时每隔1 m用铅丝绑扎固定。

2明敷设①敷管时先将管卡一端的螺钉拧进一半然后将管敷设在管卡内逐个将螺钉拧牢。

使用铁支架时可将钢管固定在支架上不得将钢管焊接在其他管道上。

②水平或垂直敷设明配管的允许偏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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