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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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外出授课的管理,规范人员外出授课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权责
第二条学校教师外出授课应当有相关负责人进行安排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外出授课的审批制度,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四条教师外出授课应当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出授课。

第五条教师外出授课的申请应当包括外出授课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应的授课计划和教学资料。

第六条学校负责人对教师外出授课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四章外出授课的管理
第七条教师外出授课期间,学校应当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安排其他教师进行代课。

第八条教师外出授课期间,应当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外出授课期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出示授课证明和授课记录,以备后续审核。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对人员外出授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外出授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学校可以委托相关部门对人员外出授课进行抽查,并及时报告检查结果。

第六章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对违反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应当依据相应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故意违反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可以给予辞退等严厉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敬请遵守!
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2)
根据公司的规定和业务需要,制定了以下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
1. 外出授课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申请应包括授课日期、授课内容、授课地点等详细信息。

2. 外出授课人员需要提前安排好授课行程,确保按时到达授课地点,并提前与授课机构或学校沟通确认相关事宜。

3. 外出授课人员需将授课计划和教材提前准备好,并确保授课内容与公司业务和培训要求相符。

4. 外出授课人员需保持良好形象,言谈举止得体,代表公司形象。

5. 控制外出授课的频率和时长,确保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安排和业务需求。

6. 外出授课结束后,人员需及时向直属领导进行报告,汇报授课情况和收获,并提供相关授课证明材料。

7. 外出授课人员应当做好相关教学和学生反馈的记录工作,以便于后续评估和改进授课效果。

8. 如果外出授课人员连续多次未能取得满意的授课效果或出现其他问题,公司有权暂停其外出授课资格。

9. 外出授课人员需遵守学校或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10.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公司相应规章制度进行纪律处分。

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3)
1. 请假申请:员工外出授课前,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外出时间、地点、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

2. 请假审批:上级领导收到请假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如果审批通过,员工可以安排外出授课活动。

3. 行程安排:员工外出授课时,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定具体的授课时间、地点、交通方式等,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4. 合理安排工作:员工外出授课期间,相关部门应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5. 授课报告:员工外出授课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交授课报告,包括课程内容、学员反馈等相关内容。

6. 费用报销:员工外出授课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销。

7. 安全保障:员工外出授课期间,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8. 公司福利政策:员工外出授课期间,可以享受公司相关的福利政策,如外出补贴、奖励等。

9. 效果评估:员工外出授课后,公司可以对授课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改进指导。

10. 纪律要求:员工外出授课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要求,做好形象代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外出授课管理规定(4)
一、在保证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教师经学校批准可参加校外教学活动,同时鼓励教师在一些重要部门和重大场合进行理论宣讲。

二、教师外出讲课必须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坚持政治纪律,讲课内容要与____和省委要求保持一致。

三、注重个人形象,严谨治学,认真授课,确保教学质量,维护党校声誉。

四、遇有校内主体班次、研究生班、干部教育学院班次课程、以及学校重要集体活动或返校日,不能安排外出讲课。

如有特殊重要任务,受学校委派除外。

五、教师外出讲课要由邀请单位发函。

其中:邀请单位提出由学校委派教师的,发函到教务处,教务处做好与邀请单位接洽和教师安排工作;邀请单位直接与教师个人联系的,由邀请单位发函到教研部。

被邀授课教师均应填写《省委党校教研人员外出讲课申报备案表》并附邀请函,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教务处负责备案表备案。

六、严格审批程序。

教研部主任外出讲课需经常务副校长批准,教研部副主任外出讲课需经教研部主任同意后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其他教研人员外出讲课需经教研部主任同意后报教育长批准。

七、若教研人员未经申报或未获批准擅自外出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属在工作日外出的,按旷工处理,同时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本人的责任。

八、教研人员外出参加咨询、干部考录、接受采访等其他社会活动,均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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