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的破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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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的破案经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22期
文/钱雨伶
初见时,瘦小身板,斑驳银丝,他是一位慈祥的长者;生活中,笑声爽朗,爱交朋友,他是大家眼中的热心肠;工作时,一丝不苟,勤恳敬业,他是百姓心目中的优秀检察官……他就是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优秀侦查能手”黄新平,同事都亲切地称他为“老黄”。
老黄的父亲是崇明检察院从事反渎工作的老检察官,1983年2月老黄追随父亲的脚步也踏入了检察机关的大门,如今已经整整30年过去了,岁月改变的只是他的容颜,却没有改变那颗对检察事业的赤诚忠心。
勤于钻“法点子”
老黄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这正是因为他无论对待工作还是生活都一丝不苟,认认真真的态度令人敬佩。
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检察官制度,只有取得本科学历才能获得检察官资格,才能办理案件,也为了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老黄毅然决定开始自学法律本科。
身为一名“大龄学生”,老黄的学习热情丝毫不输年轻人,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哪怕是一点点零碎的时间他也不放弃,以蚂蚁啃骨头的毅力,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认真熟记一条条法律规定。
连续四年,寒暑相易,一千四百多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学习,老黄终于成功修完23门专业课程,并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
在老黄看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深,检察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否则就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选择学习是选择了吃苦,但也是选择了一种进步。
事实证明,那几年系统的法律学习,正是后来他成为法律专家、侦查能手的知识金钥匙。
对于他求知若渴的学习精神,同事们都由衷地佩服,大家都把他当做工作中的榜样。
巧于解“情结子”
在进入反渎部门之前,老黄在公诉部门工作了六年,这段公诉人的经历给他留下了很多深刻的记忆。
曾经有一对兄弟原本手足情深,却因为一些琐事大打出手,弟弟李某用打气筒把哥哥的脾脏打坏了。
李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当天正是老婆分娩完的第二天,自己的孩子还没看上两眼就被关入冰冷的铁窗。
一个半月后,案子被移送到公诉部门,承办人正是老黄。
在提审时老黄发现李某对哥哥怀有强烈的怨恨,认为是哥哥有错在先才导致如今他和孩子骨肉分离。
想到李某如果怀着这种情绪接受改造,出狱后势必会产生强烈的与社会对立的情绪,而兄弟两家的积怨也会越来越深。
于是怎样感化李某成为老黄办理这起案件的重要任务。
在接手这起案件的第三天,老黄就上交了一份报告,希望通过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帮助李某改过自新,并考虑到李某还有妻子孩子需要照顾,且社会危险性不大,申请将李某的强制措施由拘留改为取保候审。
能够再次
与妻子孩子相聚,李某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兄弟俩的感情也趋于缓和,那段时间,老黄
几次走进李某家中,与李某推心置腹,帮助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后,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李某当庭表示认罪。
案件判决后,李某的
父母从乡下步履蹒跚地赶到检察院,流着眼泪紧紧地握着老黄的手说:“如果没有黄检察官,
我们这一家就散了,感谢检察官。
”
无论是在公诉还是在反渎,老黄都坚持:“检察官办案要做到案结事了,我们既是法律工
作者,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卫士。
”
善于挖“大案子”
2009年,崇明检察院受理了一条并不起眼的线索,反映本县某渔业村以虚报渔船数骗取国
家柴油补贴款,举报信的内容寥寥数语,未说更详细的内容,并且反映内容多为贪污受贿的问题,与渎职犯罪关联不大。
由于证据不足,原本是一条很容易搁置的线索,却被老黄看在眼里,敏锐的直觉告诉他,
这其中一定还有猫腻。
于是,老黄主动请缨对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和评议。
老黄在刚入职时曾在
行装科做过十多年会计,因此对数字尤为敏感,他在一堆堆繁杂的数据报表中,仔细甄别渔船
数量、补贴名目,并多次实地走访案发村庄,制作出一份详细的初查方案,在其他干警的配合下,用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将本县某村支部书记张某贪污柴油补贴的事实查清,并移送反贪局。
紧接着老黄意识到张某的贪污行为背后一定还有其他帮助者,经过深挖细查,一举突破该
案背后隐藏的县农委工作人员张某某滥用职权犯罪的事实。
当时政府为了保护渔业,对当地的渔民发放柴油补贴,从2006年至2009年,张某某负责
全县国家渔业柴油补贴的渔船名单的统计审核工作。
在这期间,张某某先后三次接受张某的请托,对张某和其妻子名下的两条渔船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在明知上述两条渔船已于2007年拆解报废,且按照国家渔业柴油补贴政策规定,只有船舶证书而没有船只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况下,为徇私情,张某某违反规定将这两条渔船进行申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6万余元。
在老黄的带领下,张某某滥用职权案件的成功侦破为崇明反渎工作带来了个案集体三等功
的荣誉,打响了崇明检察院反渎工作的第一枪,并开始不断突破,从原先没有案子发展到有案子,到后来在全市条线考核名列前茅。
敢于挑“重担子”
2010年世博会召开期间,在崇明县长兴镇发生了一起群众上访事件,老百姓围坐在政府门口,扬言若政府不解决就要去中央上访,究其原因,是有非拆迁户通过非正常手段购买了拆迁
安置房,导致很多拆迁居民无处安身。
老百姓的这一诉求正与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息息相关,接到案件后,老黄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调查取证。
然而就在调查的攻坚阶段,传来父亲突发脑出血住院的消息,老黄并
不想放弃这查案的最佳时期,老黄说:“领导把这个案子托付给我,就是对我的信任,我不仅
要把这个案子办好,而且要办精。
”于是他选择了白天在外奔波取证,晚上回到医院照顾病重
的父亲。
由于病情严重,父亲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平时温和的性格也变得有些乖戾,老黄都是
忍着疲倦像对待孩子一般悉心照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老黄发现该镇动拆迁办公室主任黄某某从2006年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九户非安置对象以动迁户享受的优惠价格购得十套动迁配套商品房,
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53万余元。
黄某某违规发放动迁补偿款和超期安置过渡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49万余元。
最终,老黄在规定期限内将错综复杂的长兴动迁办主任黄某某和该办工作人员王某、动迁公司施某某的滥用职权案件侦查终结,为该镇政府追回了巨额损失,也给了动迁户一个满意的交代,成功化解了这起上访矛盾,也切实保障了世博期间的社会稳定。
勇于闯“新路子”
2011年,老黄承办了一起关于产业结构调整领域的案件。
通过举报线索,老黄查到作为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的陆某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助一个已停产数年的化工厂申请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由于案件涉及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在上海尚属首例,发案领域新、牵涉范围广、涉案金额高,为保障案件的顺利侦办,老黄带领办案小组专门从档案馆调阅了上海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所有文件、资料,并多次赴上海市经委了解补助金申报、审核、发放流程。
面对困难,老黄说:“不懂的就要学,就要问,就要自己去感悟。
”
在查办案件的那段时间,老黄为了寻找一点蛛丝马迹,经常晚上睡在床上还要琢磨案情。
终于,在对该镇所有停产无能耗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后,又掌握了另一家造纸厂也涉嫌违规申报专项补助资金的线索。
经查证,2007年,厂长陈某将伪造的上一年能耗发票上报给陆某,陆某在明知造纸厂已经停产没有能耗的情况下仍然审核通过了陈某的申报材料。
最后下发的补助资金化工厂实际到账465.3万元,造纸厂拿到了800多万元。
老黄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造纸厂属于集体福利企业,所骗得的专项补助资金大部分已作为停产后500多名职工的生活安置费予以发放。
而且不时有职工在查案期间向老黄打听情况,担心已发放的生活补助将被追缴。
考虑到追缴涉案资金可能会影响下岗职工生活,老黄专门向检委会报告了情况,通过及时的处理保障了职工的生活,也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
案件侦破后,针对发现的节能减排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老黄和同事一起撰写了《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隐患》一文,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及时完善,确保了对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的有效监管。
2011年,该案被评为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老黄喜欢将渎职案件称之为“不入口袋的犯罪”。
“这一类案件主要是由于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乱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的,没有明显的金钱交易,而侦破的关键就是要巧取证据,将证据与事实牢牢固定。
”这是老黄在十几年反渎工作中总结的经验。
从2000年进入反渎局至今,老黄一共参与了十起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为国家挽回损失800多万元。
编辑:薛华 icexue0321@
作者简介
钱雨伶,毕业于苏州大学新闻学专业,2011年进入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检察院,现负责宣传工作。
平时爱好旅游、读书,信奉“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市人大代表视察二分院驻提篮桥监狱检察室
9月27日下午,市检察二分院在该院驻提篮桥监狱检察室举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维护司法公正”专项活动,来自本市不同行业和领域的10余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
这是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产生以来,市检察二分院举办的首次代表视察活动。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主动接受包括人大监督在内的外部监督,是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的重要保障。
市检察二分院副检察长王凉表示,这次活动既是一次专项
视察活动,也是一次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动开门纳言的实际行动。
活动现场,代表们听取了市检察二分院近年来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参观了驻提篮桥监狱检
察室办公区、提篮桥监狱监区、上海监狱陈列馆,并围绕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等与检察官
进行了互动交流。
代表们表示,通过这次视察,对监所检察工作的地位、作用以及面临的形势
有了直观认识,将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言献策。
(文/梁奋远图/李白楠)
油画家做客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养、法律精神和职业操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过程,发挥检察文化独
特的精神感召力、思想影响力和内心驱动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今年6月
以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以“多彩生活、快乐虹检”为主题的文化沙龙活动。
该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成立了文艺、体育等六个沙龙小组,80多名干警报名参加,各个小组丰
富多彩的活动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丰富了干警的生活、营造了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机关
文化氛围。
8月14日下午,该院文艺沙龙邀请到了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的青年油画家程竹来院
作题为《当代油画的入门与赏析》的专题讲座,20多名干警参加了讲座。
图为干警在讲座后与
油画家程竹互动。
(文·图/陈益俊)
漫谈骗术司法助老
重阳节来临前夕,静安区三乐里居委会的老年居民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检察官
对您说:老年人防诈骗须知》。
卡通漫画配上言简意赅的温情提醒,逐一击破十大骗术。
这是
静安检察院江宁检察室开展“检察官入社区,送法入居委”法律咨询活动时,为老年居民特别
准备的。
今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静安检察院不仅结合办案梳
理汇编并发放了《老年人防骗须知》,还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做客广播网络节目等开展法制
宣传50余场。
检察官们将真实案件改编成情景剧,进社区开展巡回表演。
(文/严瑾丽图/夏威勇)
杨浦检察院:迎来第20届“ 检察文化月”
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迎来了第20届检察文化月。
20
年来的坚持不懈已经使“检察文化月”成为杨浦区检察院的文化传承的经典形式,陶冶着干警
们的情操,丰富着他们的业余生活。
本次文化月,干警们的书画摄影作品展作为一大亮点,吸
引大家纷纷驻足欣赏。
(文·图/俞都都)
沪上举行防范冤假错案对策研讨会
为深入分析错案的成因,进一步完善预防纠正机制,前不久,上海市检察官协会、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杂志、嘉定区检察院、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所共同举办“错案的成因与防范对策”研讨会,邀请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司法工作者就相关议题展开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苏惠渔、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上海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永年等知名学者及实务界专家参会并发言。
会上,围绕司法机关办案方式转变、当事人的申诉途径、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话题,一众专家学者结合理论实务各抒己见,并提出严格监督侦查权、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等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的防范对策。
(文/徐丹图/顾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