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申请认定医院等级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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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申请认定医院等级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4.27
•【字号】深卫人发[2011]307号
•【施行日期】2011.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
院申请认定医院等级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1〕307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认定福田区人民医院按照三级医院管理的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深圳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你院的规模、功能、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以及辐射范围,经研究决定,我委同意你院为三级综合性医院。
请你院一个月之内到我委办理变更执业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并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加强内涵建设,在2015年前申请等级评审确定甲或乙等次,逾期未能通过评审将自动取消三级综合性医院资格。
此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