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同构:儒学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因与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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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同构:儒学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因与话语体系
作者:马慧梁向明
来源:《广西民族研究》2021年第05期
【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发展中,儒学浸透到了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个人修养到国民心性、从社会规范到国家意志,无不发挥着其特有的思想文化和社会价值。
儒学时刻强调自我社会责任和集体利益,致力于构建个体—社会—国家从内到外系统化的家国情怀观。
其阐发的“修己安人”“公而忘私”“心系天下”的修养观形塑了于家为国的个人品格;其论述的社群仁爱、社群交融和社群和谐的社会观维持了“群居和一”的社会秩序;其诠释的“华夷一
体”“大一统”的政治观维护了合和同一的民族关系和国家秩序。
这些优秀的儒家传统文化蕴涵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因,这些元素的合力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话语体系,为增强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家国同构;儒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基因;话语体系
【作者】马慧,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博士生;梁向明,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宁夏银川,750021。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21)05-0077-0010
“文化就是代表一定民族特点,反应其理论思维水平的精神风貌、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
”[1]8儒学作为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精魂,历来是官方推崇的主流文化,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对凝聚民心、统一政权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虽然儒学已成为过去的表征,但它在历史沉淀中形成的稳定的民族精神和心理认知对当代强化民族认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将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底气,强化华夏民族文化认同的心理素质,形成当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进一步指出:“儒家思想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重要滋养……儒家思想和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学说都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都是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而不断发展更新的,因而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2]儒学的现代化发展不仅进一步扩充和坚定新时代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空间和话语权,而且其内在隐藏的社会治理逻辑将在当下社会治理中继续延伸活力,為当前社会行为规范、社会秩序运行提供更多借鉴经验。
一、家国大义:儒学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个体修养观
“家国大义”是儒家思想中最特殊的精神财富和价值体系,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
“为国之本在于为身。
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
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
此四者,异位而同本。
”[3]706家国同构的个人意识是中国传统社会自我价值的主要表达,是穷其一生最高的道德追求,已成为传统社会的普遍共识。
人人追求“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宏伟理想,并以此作为光耀门楣的重要依据。
故而,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孟子·离娄上》)儒家心系天下,把身、家、国、天下看成是一脉相承的社会连续体、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时刻强调个人品格修养的合理性,从而力求在自我、家族、国家和天下的连续体中获得同一性。
[4]2
(一)修己安人与内圣外王的人格修养
“修身治国平天下”是儒家王道政治的治世路径,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先贤时刻强调世人应以修身为本,培养完美人格,进而外化,推及家及社会,力求为国为民,造福百姓,最终实现国家安定,天下大治。
[5]416儒家把这种加强自身修养、完善自身人格作为国家治理的起点,培养了世人的社会责任和国家意识。
孔子强调的修己安人,是世人追求的家国大义理想人格的体现,是君子的必备素养。
“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孔子认为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在于其内心修养的高深与外化于行的亲民,为君子者其内心必是充满仁、义,并能升华仁、义为安世之行。
这里的“修己”便是内心修养的表达,“安人”便是匡世救民的践行,只有达到修己与安人的内在与外在的统一才能称之为君子人格,也就是理想的自身人格。
孔子“修己安人”的人格追求,到战国时代被概括成了“内圣外王”之道。
[5]417内圣即内在圣人品格的修养,外王即外在经世之道,“内圣外王”提出后成为后世圣贤争相追求的人格修养。
孟子继承内圣之学,认为“修身治国平天下”是从内到外的逐次延伸,修身是根本,平天下是最终的目的,无修身之德便无治国平天下之志。
圣人者“百世之师”(《孟子·离娄上》),以圣人为榜样,辐射、引导百姓,自可达到民众的人格内省。
孟子试图仿效“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礼记·孔子闲居》)的大公无私境界,养成人之奉公忘私的理想人格。
在内圣方面,孟子还提倡他的性善论。
他认为,通过内圣激活善的人性,才能悲天悯人、于家为国,从而实现王道政治。
荀子则继承外王之学,认为理想人格的实现不能仅强调个体品德修养的“内圣”,更应该着眼于国家、社会的安定有序,人格修养应该为社会礼法纲纪服务。
荀子内圣摆脱了空洞的内心修养,更多强调外在社会秩序的规范。
荀子从人性本恶出发,论证外在道法制约之用,“人无礼而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认为礼是人生的规约、成事的基础、国家安定有序的前提。
社会的治理不能仅靠人内心修养的觉悟,也需要礼的制约和规束。
荀子的外王之学是建立在大一统国家秩序的现实需求之下,礼成为道德的法则、社会治乱的圭表、王霸并重的政治思路。
至两宋时期,盛行“内圣外王”兼修,如周敦颐所言:“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
”(《近思录·为
学》)认为内心修养与外在经世之行是同步的、一致的,修内圣之道也是为了王道之行。
此外,朱熹也强调“持敬”“去欲”的内在修养和“尊王”“崇义”的外王之行。
“内圣”与“外王”都是儒学家国大义理想人格的塑造,“内圣”的最终目标是要满足经世的需要,以“修身治国平天下”为服务对象。
[5]421同样,外王之学也讲内圣之义。
二者很好地把个人价值和国家治理相结合,把个人的人生追求同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相融合。
这便是古代文化中“内圣外王”精神的独特性体现。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礼记·大学》)儒家的修身更多是对国之大义的追求,是为治国平天下而效劳,从修身到齐家再到治国平天下的目标,是一种从低到高、层层渐进的远大理想追求,而修身则是关键,只有完善自我,才能肩负起社会和国家的重任。
今时今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然需要借鉴儒家的修养观,从自身人格的培养做起,以自身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自觉达到外化于行的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从而真正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
(二)公而忘私的责任意识
公、私的产生源于利益主体的差异,“公”一般代表社会群体,即国家,“私”则专指个体。
公私争论一直是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因利益主体的分化而出现了社会与个体的利益争端。
以儒家为代表的古代圣人智者为此阐发了诸多言论,“以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大义平衡了公与私、个人与国家的利益错落,启发了民众的道德追求,引导了民众“公义”的心理价值取向,为现今解决中国社会伦理问题、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儒家公而忘私的价值理念也是一种社会整体意识,是爱国主义精神与集体主义精神的生动展现,是广大中华儿女内在的心理认知,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原动力。
儒家关注普遍性的利益,认为民族、国家的利益是人民的最高追求,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一旦公私之间发生矛盾,必取公弃私,让位于国家大义,因此形成了“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优良品质。
儒家哲学的公私论证和处理方式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民,是形成中国以公为本价值观念的重要来源,也是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和政治信念,是中国文化的独有特征。
相反,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假公济私等被看成是人性之恶,是人们避之若浼的邪恶,被竞相斥责。
据学者统计,《论语》中“公”字一共出现26次,而“私”字仅出现2次。
[5]376可见孔子对公的提倡和对私的摒弃。
“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尧曰》),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能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而救济于民,他一定是一个仁爱于大众的圣人。
孟子发展了孔子“公”的思想,进而强调公私的价值评判,把私与失德、不孝联系在一起,认为“好财务,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孟子·离娄下》),也即宣判自私的罪恶性。
荀子继承孟子对立的公私观,认为实现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前提是公义,“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荀子·君道》),公义是社会道德培养的本原,只有讲明公义才能禁绝自私自利的行为,
才能使社会形成大公无私的精神面貌。
《礼记》所描绘的“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礼记·礼运》)的大同社会其实就是儒家追求的大公无私的最高境界。
此外,先秦儒家在讲述“公”的同时还把“忠”与之相联系,认为尚公之人必是忠于国之人,公义之德的培养有利于忠孝之心的养成,从公而忠是多数学者的普遍共识,“生死无私,致忠而公”(《荀子·臣道》)“忠者中也,至公无私”(《忠经·天地神明章》)都说明了公心的经世效应,即潜在的爱国与报效祖国的意识。
在此基础上,秦汉以后儒家发展了“公”的社会效应,“天无私四时行;地无私万物生;人无私大亨贞”(《忠经·天地神明章》)。
秦汉儒家以经世著称,更加注重阐发“公”的正向社会价值,已经不局限于个人品德修养的培养上。
宋明以后更形成了弃私扬公的社会道德追求,公与私成为相互对立,不容共存的两极。
对此,有学者就指出,宋明理学以前公私的讨论范畴是在政治领域,宋明以后转向道德修养领域;[6]96也有学者认为宋明理学的产生打破了公私观中政治与家庭的隔离,使二者统合为一,强调以人的主体自觉区分公与私[7]。
从先秦到后世,古代文人间已经形成了弃私从公的共论,“私”愈发被定义为罪恶,被世人弃之如履,明代的吕坤就明确指出:“人生大罪过,只在‘自私自利’四字。
”(《呻吟语·克治》)古代先儒的这种公私观塑造了古代社会普遍重“公”的价值体系,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巩固国家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就为后世“大公无私”精神的培育和形成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对培养后世“公利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爱国情怀做出重要贡献,为时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厚重的文化基因与历史记忆。
(三)心系天下的爱国情怀
“心系天下”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是儒学的文化基因和价值追求,是个体对国家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的系统表述。
儒家心系天下的爱国情怀是个人内心所具有的一种忧国忧民的个人情感与社会关怀,集中表达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知录·正始》)的责任意识。
心系天下的爱国意识由来已久,从西周的“忧君”“忧位”到后世的“忧国”“忧民”,都表达了仁人志士对国家、君主以及民族存亡的忧虑与关心。
“临患不忘国”(《左传·昭公元年》)“苟利社稷,则不顾其身”(《忠经·百工章》)的英雄志气既是传统文化的衍生物,也是中华民族“家国大义”精神文明的突出表现,是当代激发爱国意识、培育爱国情怀的精神原动力。
忧国忧民、心系天下的思想意识第一次高涨是在春秋大乱之际,仁人志士思虑社会命运,一时成为风气。
儒家最为清晰、透彻地阐述了其心系天下、忧国恤民的思想。
孔子最早明确家国忧患意识,时常以匡时救世为己任,并将其视为整个儒家学派个人素质修养的重要内容。
孔子认为处理任何事物都应从“天下”的视角出发,以国家利益为重,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论语·泰伯》)孟子继承孔子救世思想,更加注重经世致用的实践理性,其把自己的忧世、救世主张运用于社会实践问题的解决,如劝诫君主以仁治天下。
同样,孟子也教导世人自我社会责任感的养成,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
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有匡扶社稷、平治天下的责任与义务,天下是众人之天下,需众人一齐努力。
心系天下作为一种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为古代的“大一统”治世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在内忧外患的两宋时期,先贤士人承袭先秦儒家忧国忧民、关怀天下的传统,发表了大量言论,如苏洵的“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管仲论》)、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病起书怀》)都表达了其舍己为国的家国大义情怀。
范仲淹和王安石变法运动也是在儒学的熏陶下形成的经世救国的行动。
心系天下的爱国情怀作为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一直指引着仁人志士忧心国事、以国为重,形成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奉献意识,成为中华文明的精神传统。
两宋时期的忧国思想不仅激励了士人,也充实了儒学思想,使儒学思想中经世救国的意识成为一种积极向上的思想传统,成为社会责任与民族主义爱国情结的集中反映。
至明時,这一意识成为知识分子阶层普遍的人格追求,东林书院就有题字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一名句成为许多读书人的座右铭,一直流传至今。
顾炎武也表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是表达了世人心系天下、关心国家兴亡的强烈爱国热忱。
这种心系天下、关心国家大事的爱国情怀正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主义精神,是近代救亡图存的真实写照,是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精神源泉,是当代中国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二)公而忘私的责任意识
公、私的产生源于利益主体的差异,“公”一般代表社会群体,即国家,“私”则专指个体。
公私争论一直是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因利益主体的分化而出现了社会与个体的利益争端。
以儒家为代表的古代圣人智者为此阐发了诸多言论,“以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大义平衡了公与私、个人与国家的利益错落,启发了民众的道德追求,引导了民众“公义”的心理价值取向,为现今解决中国社会伦理问题、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儒家公而忘私的价值理念也是一种社会整体意识,是爱国主义精神与集体主义精神的生动展现,是广大中华儿女内在的心理认知,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原动力。
儒家关注普遍性的利益,认为民族、国家的利益是人民的最高追求,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一旦公私之间发生矛盾,必取公弃私,让位于国家大义,因此形成了“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优良品质。
儒家哲学的公私论证和处理方式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民,是形成中国以公为本价值观念的重要来源,也是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和政治信念,是中国文化的独有特征。
相反,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假公济私等被看成是人性之恶,是人们避之若浼的邪恶,被竞相斥责。
据学者统计,《论语》中“公”字一共出现26次,而“私”字仅出现2次。
[5]376可见孔子对公的提倡和对私的摒弃。
“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尧曰》),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能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而救济于民,他一定是一个仁爱于大众的圣人。
孟子发展了孔子“公”的思想,进而强调公私的价值评判,把私与失德、不孝联系在一起,认为“好财务,私妻子,不
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孟子·离娄下》),也即宣判自私的罪恶性。
荀子继承孟子对立的公私观,认为实现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前提是公义,“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荀子·君道》),公义是社会道德培养的本原,只有讲明公义才能禁绝自私自利的行为,才能使社会形成大公无私的精神面貌。
《礼记》所描绘的“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礼记·礼运》)的大同社会其实就是儒家追求的大公无私的最高境界。
此外,先秦儒家在讲述“公”的同时还把“忠”与之相联系,认为尚公之人必是忠于国之人,公义之德的培养有利于忠孝之心的养成,从公而忠是多数学者的普遍共识,“生死无私,致忠而公”(《荀子·臣道》)“忠者中也,至公无私”(《忠经·天地神明章》)都说明了公心的经世效应,即潜在的爱国与报效祖国的意识。
在此基础上,秦汉以后儒家发展了“公”的社会效应,“天无私四时行;地无私万物生;人无私大亨贞”(《忠经·天地神明章》)。
秦汉儒家以经世著称,更加注重阐发“公”的正向社会价值,已经不局限于个人品德修养的培养上。
宋明以后更形成了弃私扬公的社会道德追求,公与私成为相互对立,不容共存的两极。
对此,有学者就指出,宋明理学以前公私的讨论范畴是在政治领域,宋明以后转向道德修养领域;[6]96也有学者认为宋明理学的产生打破了公私观中政治与家庭的隔离,使二者统合为一,强调以人的主体自觉区分公与私[7]。
从先秦到后世,古代文人间已经形成了弃私从公的共论,“私”愈发被定义为罪恶,被世人弃之如履,明代的吕坤就明确指出:“人生大罪过,只在‘自私自利’四字。
”(《呻吟语·克治》)古代先儒的这种公私观塑造了古代社会普遍重“公”的价值体系,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巩固国家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就为后世“大公无私”精神的培育和形成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对培养后世“公利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爱国情怀做出重要贡献,为时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厚重的文化基因与历史记忆。
(三)心系天下的爱国情怀
“心系天下”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是儒学的文化基因和价值追求,是个体对国家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的系统表述。
儒家心系天下的爱国情怀是个人内心所具有的一种忧国忧民的个人情感与社会关怀,集中表达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知录·正始》)的责任意识。
心系天下的爱国意识由来已久,从西周的“忧君”“忧位”到后世的“忧国”“忧民”,都表达了仁人志士对国家、君主以及民族存亡的忧虑与关心。
“临患不忘国”(《左传·昭公元年》)“苟利社稷,则不顾其身”(《忠经·百工章》)的英雄志气既是传统文化的衍生物,也是中华民族“家国大义”精神文明的突出表现,是当代激发爱国意识、培育爱国情懷的精神原动力。
忧国忧民、心系天下的思想意识第一次高涨是在春秋大乱之际,仁人志士思虑社会命运,一时成为风气。
儒家最为清晰、透彻地阐述了其心系天下、忧国恤民的思想。
孔子最早明确家国忧患意识,时常以匡时救世为己任,并将其视为整个儒家学派个人素质修养的重要内容。
孔子认为处理任何事物都应从“天下”的视角出发,以国家利益为重,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论语·泰伯》)孟子继承孔子救世思想,更加注重
经世致用的实践理性,其把自己的忧世、救世主张运用于社会实践问题的解决,如劝诫君主以仁治天下。
同样,孟子也教导世人自我社会责任感的养成,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有匡扶社稷、平治天下的责任与义务,天下是众人之天下,需众人一齐努力。
心系天下作为一种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为古代的“大一统”治世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在内忧外患的两宋时期,先贤士人承袭先秦儒家忧国忧民、关怀天下的传统,发表了大量言论,如苏洵的“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管仲论》)、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病起书怀》)都表达了其舍己为国的家国大义情怀。
范仲淹和王安石变法运动也是在儒学的熏陶下形成的经世救国的行动。
心系天下的爱国情怀作为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一直指引着仁人志士忧心国事、以国为重,形成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奉献意识,成为中华文明的精神传统。
两宋时期的忧国思想不仅激励了士人,也充实了儒学思想,使儒学思想中经世救国的意识成为一种积极向上的思想传统,成为社会责任与民族主义爱国情结的集中反映。
至明时,这一意识成为知识分子阶层普遍的人格追求,东林书院就有题字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一名句成为许多读书人的座右铭,一直流传至今。
顾炎武也表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是表达了世人心系天下、关心国家兴亡的强烈爱国热忱。
这种心系天下、关心国家大事的爱国情怀正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主义精神,是近代救亡图存的真实写照,是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精神源泉,是当代中国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二)公而忘私的责任意识
公、私的产生源于利益主体的差异,“公”一般代表社会群体,即国家,“私”则专指个体。
公私争论一直是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因利益主体的分化而出现了社会与个体的利益争端。
以儒家为代表的古代圣人智者为此阐发了诸多言论,“以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大义平衡了公与私、个人与国家的利益错落,启发了民众的道德追求,引导了民众“公义”的心理价值取向,为现今解决中国社会伦理问题、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儒家公而忘私的价值理念也是一种社会整体意识,是爱国主义精神与集体主义精神的生动展现,是广大中华儿女内在的心理认知,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原动力。
儒家关注普遍性的利益,认为民族、国家的利益是人民的最高追求,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一旦公私之间发生矛盾,必取公弃私,让位于国家大义,因此形成了“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优良品质。
儒家哲学的公私论证和处理方式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民,是形成中国以公为本价值观念的重要来源,也是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和政治信念,是中国文化的独有特征。
相反,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假公济私等被看成是人性之恶,是人们避之若浼的邪恶,被竞相斥责。
据学者统计,《论语》中“公”字一共出现26次,而“私”字仅出现2次。
[5]376可见孔子对公的提倡和对私的摒弃。
“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尧曰》),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