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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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实习单位与学生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1.1 实习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1.2 学生监护人的义务与责任
第二条实习期间意外伤害的定义与范围
2.1 意外伤害的定义
2.2 意外伤害的范围
第三条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3.1 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原则
3.2 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
第四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4.1 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4.2 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第五条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
5.1 安全防护措施的种类和内容
5.2 安全设备的提供和使用
第六条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意外伤害的保险责任
6.1 保险的种类和范围
6.2 保险的理赔程序和标准
第七条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
7.1 应急处理的组织和人员
7.2 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第八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必要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8.1 医疗机构的选择和标准
8.2 救治费用的承担和支付
第九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紧急联系人
9.1 通知的方式和时间
9.2 家长或紧急联系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或仲裁
10.1 诉讼或仲裁的种类和程序
10.2 诉讼或仲裁的费用承担和支付
第十一条学生监护人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和催告的权利
11.1 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11.2 催告的时间和方式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对学生监护人的赔偿责任
12.1 赔偿的原则和标准
12.2 赔偿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 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13.2 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十四条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14.1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14.2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和支付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实习单位与学生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1.1 实习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和工作条件,并确保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

实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学生身体成长有害的高强度工种。

1.2 学生监护人的义务与责任
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学生具备参加实习的基本条件。

监护人应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实习单位的利益。

第二条实习期间意外伤害的定义与范围
2.1 意外伤害的定义
本合同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意外伤害和工作以外发生的意外伤害。

2.2 意外伤害的范围
意外伤害的范围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人身伤亡、
疾病、残疾、丧失劳动力等。

第三条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3.1 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原则
实习单位应按照“公平责任、过失责任、无过失责任”的原则,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

3.2 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
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第四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4.1 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常识、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

学生应认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2 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如定期检查实习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五条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
5.1 安全防护措施的种类和内容
实习单位应根据实习工作的特点,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如防护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同时,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2 安全设备的提供和使用
实习单位应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及时为学生提供损坏或故障的安全设备。

学生应正确使用安全设备,不得擅自拆卸、停用或遗弃。

第六条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意外伤害的保险责任
6.1 保险的种类和范围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种类为国家规定的实习生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应包括实习期间的所有工作和生活场所。

6.2 保险的理赔程序和标准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标准,并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协助学生和家长进行理赔。

学生监护人应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向实习单位咨询。

第八条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和人员
实习单位应设立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8.2 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1)及时报警,通知相关部门;
(2)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急救,如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
(3)将受伤学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请救护车接送;
(4)向学生监护人报告事故情况,并通知保险公司;
(5)协助受伤学生办理医疗手续,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必要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9.1 医疗机构的选择和标准
实习单位应选择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对学生进行救治,确保救治质量。

医疗机构的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9.2 救治费用的承担和支付
实习单位承担学生实习期间因意外伤害产生的救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药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救治费用由实习单位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第十条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紧急联系人
10.1 通知的方式和时间
实习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紧急联系人,告知事故情况及处理进展。

10.2 家长或紧急联系人的责任和义务
学生家长或紧急联系人接到通知后,应配合实习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如有疑问,可向实习单位咨询。

同时,家长或紧急联系人应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确保学生得到合理的治疗和照顾。

第十一条学生监护人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和催告的权利
11.1 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学生监护人有权对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险理赔等工作进行监督。

可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实习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

11.2 催告的时间和方式
学生监护人如认为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未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权向实习单位发出催告。

实习单位应在收到催告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对学生监护人的赔偿责任
12.1 赔偿的原则和标准
实习单位对学生监护人的赔偿原则和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等。

12.2 赔偿的程序和方式
实习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对学生监护人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一次性赔偿的方式,予以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 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2 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涉及赔偿事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14.1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双方可约定一种或多种争议解决方式。

14.2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和支付
争议解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双方可另有约定。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1. 附件一:《实习单位与学生监护人关系确认书》
确认双方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实习单位提供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和工作条件,以及学生监护人对学生身体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

2. 附件二:《实习期间意外伤害定义与范围说明》
详细说明意外伤害的定义和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人身伤亡、疾病、残疾、丧失劳动力等。

3. 附件三:《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列举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原则和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4. 附件四:《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确认书》
确认学生监护人同意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包括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5. 附件五:《实习单位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清单》
详细列举实习单位提供的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如防护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6. 附件六:《实习单位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保险种类、保险范围、理赔程序和标准等。

7. 附件七:《实习单位对学生意外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详细说明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学生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组织人员。

8. 附件八:《医疗机构选择和标准说明》
明确实习单位选择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资质和标准。

9. 附件九:《救治费用承担和支付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实习单位承担的救治费用范围和支付方式。

10. 附件十:《通知家长或紧急联系人协议》
明确实习单位在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紧急联系人的方式和时间。

11. 附件十一:《学生监护人监督和催告权利确认书》
确认学生监护人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和催告的权利,以及监督内容和方式。

12. 附件十二:《实习单位对学生监护人赔偿责任协议》
明确实习单位对学生监护人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

13. 附件十三:《合同变更和解除协议》
详细说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

14. 附件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协议》
明确合同争议解决的途径、方法和费用承担。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1. 实习单位未提供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和工作条件,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

违约责任: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实习单位未按照约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违约责任: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实习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

违约责任: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实习单位未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违约责任: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实习单位未按照约定对学生意外伤害进行应急处理。

违约责任: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实习单位未按照约定通知学生家长或紧急联系人。

违约责任: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学生监护人未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违约责任: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 学生监护人未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违约责任: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示例说明:
若实习单位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则实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实习单位未为学生提供安全帽,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因头部受伤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实习单位应承担该医疗费用。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实习单位:指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企业、机关、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2. 学生监护人:指学生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其他法定代理人。

3. 意外伤害:指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意外伤害和工作以外发生的意外伤害。

4. 赔偿: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 违约行为:指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6. 理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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