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工商合字[2009]18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11.26
【实施日期】2009.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吉工商合字[2009]181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全面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机制建设,有效实施“兴三农保增收”工程,根据全省工商局长座谈会议部署,省局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合同帮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吉林省农业发展的实际,现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监督管理职能,全面做好合同帮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提高合同帮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

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农村工作是我们党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城乡统筹的思路,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落实“四个统一”,增强服务“三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落实“跟进、有为、争先、升位”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协调农业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合同管理、监督合同格式条款、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行政调解合同争议、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引导交易主体诚实守信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职能作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履职尽责,为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吉林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推进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制度规范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的深入开展,实施以下制度:
(一)涉农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制度。

市(州)、县(区)工商局要结合本地实
际,针对涉农主体合同法律知识欠缺的现状,按照分类分期指导的原则,分别制定对涉农企业、中间组织(中介组织、农民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等)和农户的宣传培训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乡村、农户,开展涉农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

具体措施:
1、编写涉农合同宣传资料,普及合同法律知识。

要下乡进村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涉农主体合同法律意识。

2、区别不同的涉农主体,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合同知识培训。

重点培训内容包括签订涉农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设定等。

3、举办涉农合同咨询答疑活动。

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变化,针对涉农主体在合同签约、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咨询答疑活动。

(二)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市(州)、县(区)工商局要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1、搞好合同防范。

通过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减少或避免因涉农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纠纷,防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2、制订、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通过开展调研,掌握涉农企业、中间组织和农户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