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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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1.12.20
•【字号】厦工信行业函〔2021〕125号
•【施行日期】2021.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厦工信行业函〔2021〕1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开展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清算效率,根据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厦工信行业〔2021〕96号)要求,现就2022年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6月1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车辆已取得国家补助资金;
(2)申报车辆自首次在厦门注册登记起,时间满3年,且3年中未向厦门市以外用户转移(受理2019年6月30日以前注册车辆)。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厦门市工信局网站—i工信一资金类项目申报一立即访问(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一“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

(2)纸质材料提交:通过网络初审后,应提交1套纸质材料至市节能中心。

其中,国补证明、申请信息汇总表、明细表等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销售数据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度新能源汽车销售数据报送。

未按时、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将暂缓受理后续市级资金清算。

申报方式:厦门市工信局网站一i工信一数据报送一立即访问(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一“新能源汽车销售数据”项目。

五、联系方式
市节能中心:童盛煌,电话:5126690;
方玫琳,电话:5126687
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21楼7一9单元
市工信局行业处:薛钟慰,电话:2896584
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东楼8楼。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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