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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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制度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保护国家机密安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离境申请
1. 涉密人员如需离境,应提前向所属单位提出离境申请,并填写《涉密人员离境申请表》。
2. 离境申请须注明离境目的、行程、出境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并由所属单位主要
负责人审批签字。
3. 对于需要临时离境的情况,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
批准后方可离境。
第四章离境审批
1. 申请人提出离境申请后,所属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审核,对申请人的涉密等级、涉密项目、涉密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离境行为不损害国家机密安全。
2. 对于需要离境的人员,涉密等级在“中等”及以上的人员,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字;涉密等级在“一般”及以下的人员,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涉密管理部门审核后
方可离境。
3. 对于需要临时离境的情况,单位应在确认临时离境理由合理、不损害国家机密安全后,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提出离境审批申请。
第五章离境控制
1. 离境前,承办单位应及时告知离境人员离境目的地、联络方式、离境时间等信息;并核
实离境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含有涉密信息,确保不带出国外损害国家机密安全的信息。
2. 离境前,单位应对离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告知离境人员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及安全
注意事项,并签订《涉外安全保密责任书》。
3. 离境人员应在航班、火车、汽车等出行前向所属单位报备离境信息,确保及时掌握离境
人员的行踪和联系方式。
第六章反馈报告
1. 离境人员应在离境后,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离境信息,包括离境时间、地址、联络方式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离境期间的活动情况报告。
2. 对于临时离境的情况,离境人员在返岗后,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汇报临时离境的理由、时
间及临时离境期间的活动情况。
第七章离境返岗
1. 离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返岗,如因特殊原因需延迟返岗的,应提前向所属单位请假
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迟返。
2. 对于长时间未返岗或不明原因的离境人员,所属单位应加强对其行踪的跟踪及联系工作,确保其离境行为安全可控。
第八章复核管理
1. 对于离境人员的行踪和离境期间的活动,所属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核和评估,核实离境人
员的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泄漏国家机密的情况。
2. 离境人员在返岗后,应对其离境期间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
改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章监督检查
1. 所属单位应加强对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于有违反离境管理制度的情况,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及时向
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章处罚措施
1. 对于违反离境管理制度的人员,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并对其离境行
为进行追究责任。
2. 对于泄漏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
1. 对于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理和指导工作。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以前的工作规定不适用的,按照新制度执行。
3. 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制度的完整内容,对于涉密人员离境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希望各单位能严格执行,确保国家机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