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的适用条件
期限约定选择是一般规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法定选择是特殊规则 1、取消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 单位同意”的条件; 2、增加了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义务情形; 增加了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情形; 3、增加了对定期劳动合同续订的限制。
(六)辞职条件扩大与解雇限 制增多
1、辞职 ①类型增加 一般预告辞职 预告辞职 辞职 即时辞职 无需通知辞职 试用期内预告辞职 随时通知辞职
②辞职条件扩大 未依法缴纳社保费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的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解雇限制增多 ①涉及职业病危险劳动者解雇限制 ②老职工解雇限制 ★解雇条件增加
二、《劳动合同法》的重大突破
(一)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1、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 的范围; 2、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 3、劳务派遣机构; 4、不合格的用人主体; 5、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用工主体资格; 6、用语的变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 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变为建立“劳动关系”
(二)明确了重大劳动规章制 度建立的共同协商制度
1、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 单位的法定义务 2、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要件 3、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劳动 规章制度是单位对员工进行有效管理的 重要依据
(三)明确了劳动合同订立前的 知情权
1、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2、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3、短期合同滥用及规制 ①续订次数的限制 ②期限终止时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例外: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 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 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 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 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 偿”。
运输公司则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赵先生是 与耿女士签订的协议,不清楚赵先生是否为耿女士打工, 即便赵先生押运过挂靠在公司的车辆,也不能说明其与 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要求驳回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与运输公司未签订过劳动合同, 且赵先生也不在运输公司工作,运输公司也未支付给赵 先生劳动报酬,故赵先生不受运输公司管理、约束、支 配,与运输公司没有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法 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故赵先生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 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对这起劳动合 同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2、劳动者的后合同义务: 、劳动者的后合同义务: 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②返还、归还因工作需要使用、占用的单 位财务; ③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十) 规定了劳务派遣
1、明确资格,禁止单位系统内自我派遣 2、明确派遣岗位,禁止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招用 3、禁止收费 4、派遣中劳动合同的期限 5、着重强调了劳动者的两项权利 造成劳动者损害的连带责任 6、责任分配 派遣单位的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违法的改正、罚款责任
4、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 5、经济补偿与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能相互抵扣 6、按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满12个月 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7、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支付
(八)增加规定了用人单位违 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
(十三)初步规定了间接劳动 关系
94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 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 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上海:挂靠关系、 上海:挂靠关系、承包关系劳动争议案 2004年12月起,赵先生受耿女士的雇用担任车辆押运员, 由耿女士每月发放劳动报酬。耿女士的车辆挂靠于上海 市南汇区某运输公司,2007年4月底,赵先生被耿女士辞 退。赵先生于2008年11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 动仲裁,要求确认与车辆挂靠公司(南汇区某运输公司) 的劳动关系,并为其补缴小城镇社会保险费,赔偿解除 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赵先 生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 定,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在法庭上,赵先生认为,耿女士将运输车辆挂靠于运输 公司,故自己与运输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因运输公司 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为此 提起诉讼,要求运输公司为其补缴2004年12月1日至 2007年4月30日期间的小城镇社会保险费,支付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
1、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劳动行政 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责范围; 2、明确了劳动者提请劳动行政部 门处理的权利; 3、明确了行政部门不作为的法律 责任。
三、应对策略
1、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 2、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3、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注意证据收集
总结:
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传统 劳关系的规治力度。确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是劳动合同的常态形式;加大了不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责任;强化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社 会责任(告知义务、解雇保护、经济补偿); 坚持了劳动自由,禁止反人权的劳动的形式 (辞职权限、禁止暴力劳动、强迫劳动违章 指挥等)
1、优先继续履行 2、赔偿
(九)增加了后合同义务的规定
1、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①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期限、解
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②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③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④支付经济补偿金 ⑤保存劳动合同文本 ⑥保密义务
(十五)明确提出劳动关系的 三方机制
1、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中的三方机制 2、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订立中的三方机 制 3、企业管理中的三方机制 4、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三方机制 5、劳动法律监督中的三方机制
(十六)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干 预劳动合同运行的方式
1、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2、参与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实利益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3、监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利用集体合同维权; 5、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6、介入劳动争议处理;
(四)规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滥用现象
1、增加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①增加主体条款 ②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履行地与单位注册
地不一致时应执行的地区劳动标准
③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 ④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 ⑤增加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护条款;
2、试用期滥用及规制 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②明确了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③明确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④明确了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 ⑤明确了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时的举证责任 ⑥明确了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法律责任
①在即时辞退中增加了2种情形 ②增加了预告辞退可使用代通知金的规定(上一
个月的工资标准 )
③规定了裁员程序的启动条件,并扩大了裁员适 用的情形。
(七) 扩大了“经济补偿”的 适用范围
1、被迫辞职的; 2、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在一定条件下劳动者也 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3、企业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撤销、解散而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 ★限制了高端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 ★明确了支付时间
(十四)规定了加重用人单位 的违法成本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 动者的情形被纳入到行政处罚范围,并 辅之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 付赔偿金。
3、明确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 形; 4、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 等证件将受处罚;
解读《 解读《 劳动合同法 》
西北政法大学 徐芳宁
一、《劳动合同法》出台的 背景分析
(一)现代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
宏观——劳动基准法 中观——集体合同 微观——劳动合同
(二)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
1、集体合同不能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 2、劳动基准法调整范围有限,且过于刚性, 作用有限; 3、只能突出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调整中意 义,做强《劳动合同法》。
(十一) 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
1、定义 2、合同形式 3、解雇和辞职自由 4、经济补偿的免除 5、兼职
(十二)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 度
1、将集体合同作为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 定,反映了我国已充分注意到应集体合 同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作用; 2、从法律层面首次对集体合同作出较详 细的规定; 3、扩大了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 4、增加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十六)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干 预劳动合同运行的方式
1、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2、参与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实利益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3、监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利用集体合同维权; 5、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6、介入劳动争议处理;
(十七)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 担赔偿责任
4、原则上禁止向劳动者设立违约金 ①服务期条款 ②竞业禁止条款
腾讯起诉15名离职员工跳槽竞争对手案 2008年11月6日,腾迅把一批技术人员告上法庭,原因 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这些员工当初与腾讯签 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竞业禁止约定,规定离职员工在2 年内不得加盟其他与腾讯相关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但此后,这些跳槽员工带走大量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到 新公司后依然毫无顾忌地从事与其在腾讯完全类似的工 作,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腾讯 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该案于2008年12月26日首次开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 腾讯认为,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是正当维权,但 相关员工认为腾讯未支付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因此该 协议并不成立。腾讯方面给予的解释是公司劳动合同中 已明文规定了补偿条款,“员工在职期间,每个月工资 中的200元视止担保和变相担保 ①禁止物保--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财物 ②禁止人保 ③招收和使用中均禁止
6、加重了事实用工的责任 ①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 ②明确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 果: ▲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付双薪的义务;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规定了劳动合同文本的交付义务及法 律责任。
案例: 案例:北京首例被审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解雇案
2005年,来自香港的姜某入职日立数据系统(中国)公司(以下简 称日立数据),2006年10月姜甜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职务是商务经理。2007年起其年基本工资为40.7万元,目标奖金 为4.7万元。但是在2008年3月11日,姜甜却意外接到了日立数据 的一纸解聘通知书。 对此深感委屈的姜甜将日立数据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姜甜认为,日立数据是在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情况下突然 解除劳动合同的。 日立数据在庭审中称:姜甜的工作范围包括数据录入,但她在该 项工作中经常出错,因此同事发邮件提醒她注意准确性。随后, 姜甜给相关负责人发邮件,表示停止数据录入工作并多次拒绝参 加PIP(职业培训提升计划)。 至2008年3月,因姜甜拒绝录入工作已两个多月,公司不得不另 行招人填补空缺。据此,公司才与姜甜解除了劳动关系。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日立数据曾多次与姜甜沟通,姜甜拒不接受, 并擅自停止工作,且不参加公司的培训,姜甜的行为已严重违反 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法院认为,日立数据以姜甜违反公司规章制 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于2008年6月5日判决驳回了姜 甜的全部请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