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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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
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州政办发[2012]296号
【发布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07
【实施日期】2012.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2〕2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督导条例》,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稳步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五大甘南”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撑。
结合我州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州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坚持“落实政府责任,强化质量监控,完善法规制度,提高队伍水平”的总体思路,敦促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大教育投入,规范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全州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全面育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落实教育督导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行为,改进督导措施,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做到“五坚持五保障”,即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坚持“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农牧村义务教育机制落到实处;坚持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两基”成果的巩固提高;坚持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工作原则
(三)教育督导工作必须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和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工作职责
(四)全州教育督导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教育管理理论、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督导与评估政策及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教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