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维权中的问题分析与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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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维权中的问题分析与前景展
望
摘要:当前,我国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工伤问题,除了缺乏相关法律保护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其中既有制度因素,也有观念因素。
因此,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本文通过对农民工工伤维权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维权;前景展望
一、农民工工伤维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用人单位逃避赔偿责任
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以及用人单位逃避赔偿责任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主要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对于农民工的保险义务缺乏认识或者故意回避。
这些用人单位可能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导致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时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赔偿。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逃避赔偿责任也是造成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之一[1]。
当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一些用人单位可能采取各种手段来逃避赔偿责任,例如转移劳动关系、虚报工资、拖延赔付等。
这使得农民工面临着极大的困境,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医疗费用,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负担和不公平待遇。
(二)工伤维权时间漫长、成本高,使农民工放弃部分或全部权益
尽管《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的,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但实践中,农民工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或所在地
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先处理,然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
所以,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很多。
如伤残鉴定、医疗费用、工伤治疗
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
此外,在工伤维权过程中,农民工要获得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的赔偿还需要一系列的程序。
这些程序不仅增加了农民工维权成本,也
使农民工放弃了部分或全部的合法权益。
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的费用只是很少一部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
期工资等),而且这种保障也是有时限的。
(三)劳务派遣工工伤维权中的问题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为了减少直接用工成本,将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以用人单位名义对接受派遣的劳动者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这种形式
被认为是“用人单位用人”和“劳动者用人”的最有效形式,它为大量企业提供
了廉价劳动力资源。
劳务派遣工大多是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大多文化程度不高、
法律意识淡薄,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很难得到有效的赔偿。
许多劳务派遣工受伤后只能得到
工伤保险赔付,而对工伤保险不满意的劳务派遣工往往采取非法律手段维权,以“自诉”方式向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张权利。
二、农民工工伤维权中问题的原因
(一)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
户籍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社会政策。
它是由我国的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
发展状况决定的,是适应我国的国情的产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2]。
我国户籍
制度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这一结构使城乡居民享受不到平等的社会公共服务
待遇。
农民工作为一种特殊群体,尽管其在城镇就业多年,但其户籍仍保留在农村。
他们进城务工、经商,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应有的待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享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权利。
他们有的甚至连城市居民最基本的政治
权利也没有享受到。
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参与政治生活。
在劳动就业方面,农民
工也很难获得平等对待。
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很难与城镇职工一样得到基本
相同的待遇,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这就导致了农民工工伤事故后,由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措施,其工伤后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
(二)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忽略了农民工利益的存在
虽然现行《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但它没有规定用人单
位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没有规定工伤保险费的筹集方式,更没有规定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金额。
《条例》只是简单地把农民工视为无劳动能力者,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并不能起到对农民工工伤权益保护的作用。
另外,《条例》规定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视同工伤。
但《条例》没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之外的其他地方
发生的疾病是否视同工伤。
而《条例》中也没有涉及到农民工因工受伤后,用人
单位能否安排医疗、生活护理和补偿的问题。
所以说《条例》是对农民工权益保
护最有利的法律,但却忽视了农民工的利益。
(三)不良或狭隘的市民文化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除了收入水平、劳动技能低之外,他
们的文化素养也很低,这其中既有自身文化素质低的原因,也有社会偏见、歧视
农民工的因素[3]。
尤其是当他们面对工伤维权时,出于各种原因而不敢维权的行为,使他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步履维艰。
这种偏见和歧视主要表现在:认为农民
工是“打工仔”,从事的工作又脏又累,收入低;认为农民工是“脏、乱、差”
的代名词,是社会的“害群之马”;认为农民工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和培训,文
化水平低;认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没有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认为农民工
“不讲道理”“无理取闹”……这种种偏见和歧视使他们在工伤维权时步履维艰。
三、农民工工伤维权前景展望
(一)增强农民工自身维权的能力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由于
农民工自身的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在工伤发生后的维权能力很低。
因此,加强对
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的培训,是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能力的基础。
首
先,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工伤保险、劳动合同、劳资纠纷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其次,要加强对农民工进行维权技能的培训。
通过
采取聘请法律专家授课、组织他们到一些工伤案件较多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维权技能;最后,要加强对农民工维权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
识的培训。
通过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懂得如何依法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要积极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出努力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工维权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员工得到更好的工伤保障;
另一方面,企业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维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在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员工利益
的需求。
此外,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提高企业员工
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同时,企业还可以通
过开展各种活动和培训活动来提高员工对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的认同度,并通过
制度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享有同等待遇。
(三)国家应完善对农民工维权的法律和政策
对于农民工来说,维护其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法律手段。
通过法律来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要让农民工知道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当自
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知道用什么办法去解决,如何维护。
只有这样,农
民工才会尊重法律、重视法律、维护法律。
如果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而是在发生纠纷之后采取暴力手段或以暴力威胁解决问题,其结果就是给社会和
自己都带来危害。
四、结束语
总之,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以及用人单位逃避赔偿责任的问题需要
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赔偿机制以
及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我们可以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工伤保险保障,实现社会
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周静辉,段桂苟.关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2022(6).
[2]刘路.超龄农民工工伤维权的现状与思考[J].就业与保障, 2022(12):3.
[3]畅欣欣.农民工工伤保险维权问题研究[J].市场周刊:商务营销, 2021, 000(021):P.1-2.
作者简介:范琳 1982年10月25日女云南镇雄汉族大学本科现经济师中级,拟申报高级经济师镇雄县信访局研究方向:农民工工资拖欠解决及工伤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