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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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卓越贡献
发布日期:2009-09-08 信息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
高仁立
孙中山是20世纪中国出现的三位伟人之一,在他的多方面贡献中,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贡献格外突出。
值此纪念孙中山诞辰140周年之际,缅怀他在这方面的贡献,不仅是对他的纪念,也有利于促进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
一、孙中山开创了中国的民主政体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使中国发生了第一次历史性巨变,它推翻了延续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
这是民主政体取代封建专制的大变化,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丰碑。
中华民国政府是一个全新的民主政体。
在封建帝王专制时期,在“君权神授”的理论下,皇权至高无上,百官与万民对君命都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而绝无半点儿违抗的权利。
在辛亥革命烽火中诞生的中华民国政府,则完全是按照近代西方的民主原则组建的。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是由选举产生的。
1911年12月29日,宣布独立的17省代表共45人开会选举临时大总统,每省一票,孙中山以16票当选。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选举的方式产生国家最高领导人,可以说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肇始。
临时大总统在典礼上宣誓就职、政府各部的总长也都经各省代表会议通过、作为民意机构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参议院成立……这些,莫不在中国历史上有开创意义。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封建帝制正式废除。
孙中山对此评价说:“……民主政治,于以开始……中国民主政治,已为国人所公认,此后复辟帝制诸幻想,皆为得罪于国人而不能存在。
此其结果之伟大,洵足于中国历史上大书特书,而百事皆蒙其利者也。
”后来的历史,验证了孙中山所言的正确。
孙中山是建立民主政体的提出者。
他在解释“民国”之名时说:“中华民国这个名词,是从前兄弟创造的,……诸君自然知道,中华民国和中华帝国不同,帝国是以皇帝一人为主,民国是以四万万人为主。
我们想是真正以人民为主,造成一个驾乎万国之上的国家,必须要国家的政权做成一个全民政治。
”孙中山早年分别在檀香山和香港读书的经历使他对外部世界和西方近代文明有较多的了解,对比中外,他在痛感中国积贫积弱的同时,更认识到社会制度的落后。
他对封建帝制深恶痛绝,他说:“中国数千年都是君
分别是早期维新派和维新派,但他们都只是主张对君主制进行改良。
对中国君主制进行彻底批判的,孙中山是第一人。
他提出颠覆君主政体,建立民主政体。
早在1894年他为兴中会制定的纲领中,“创立合众政府”的内容就已明确了这种主张。
几年后他更明确说到:目前中国的制度,“只能加以推翻,无法进行改良”,他并生动地比喻说,期望中国政府自我革新,“这等于希望农场的一头猪会对农业全神贯注并善于耕作,哪怕这头猪在农场里喂养得很好,又能接近他的文明的主人。
”后来,孙中山逐渐与同志商定了以“中华民国”为国号。
1903年,孙中山在日本为东京青山军校规定的誓词中提出“创立民国”的目标。
1905
年同盟会成立,即以孙中山所制的青山军校誓词为纲领,同时也将中华民国之名正式定下来。
这些历史说明,孙中山从事革命伊始,就明确地把建立民主共和国作为奋斗目标,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
在那个人们对皇权顶礼膜拜的年代,在对皇帝稍有不恭即被视为大逆不道的情况下,提出推翻帝制、建立民主政体该是何等石破天惊的事!孙中山即以非凡的胆识最先喊出了这一时代的最强音,并为之奋斗终生。
孙中山又是建立民主政体的规划者。
他认真研究了西方各国的政治状况,殚精竭虑地规划了中国的民主政体。
他构想的新政治制度,具有民主政体的两大基本特征。
一是平等。
“民国则以四万万人一切平等,国民之权利义务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轻重厚薄,无稍不均——是为国民平等之制。
”二是民主。
孙中山把新政体称为“国民参政之制”,阐释为:“民国则以国家为人民之公产,凡人民之事,人民公理之。
由人民选举议员,以开国会,代表人民议定租税,编为法律。
”在1906年编定的《革命方略》中形成了新政体的最基本构想:“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
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
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
”他把实现这一目标的步骤分为三期,此即“革命程序论”。
第一期为“军法之治”,“军队与人民同受治于军法之下”;第二期为“约法之治”,为“军政府授地方自治权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之时代”,国家政治生活悉由《约法》规定;第三期为“宪法之治”,军政府解除权柄,“一国之政事,依于宪法以行之。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即以孙中山之构想制定了政府《组织法大纲》,并依之建立中央政府。
可以说,民主政体这样一个中国的新生事物,从无到有,有条不紊地建立起来,孙中山潜心多年的研究与精心构思功不可没。
中华民国的建立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它标志着国家形态走出中世纪的封建社会而进入了现代。
虽然南京临时政府仅存在了三个多月就由于政权旁落而使革命失败,此后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前,民主政治都未真正实现过,但是,民国政府的建立却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为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首先,临时政府颁布的法规、政策促进了社会全方位的发展。
南京临时政府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制定、颁布了30多项制度、法令,内容涉及发展工商、文化、教育等许多方面。
虽然后来政权落入军阀手中,但这些法令、制度并未都成一纸空文,多数都得到了施行。
后来一段时期里,民族工商业及文教事业的较快发展即与此有关。
其次,民国政府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社会思想意识的进步。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影响社会存在。
封建社会培养了人们的皇权意识,皇权意识又成为巩固皇权的思想基础。
民国政府的建立,摧毁了多数人头脑中的皇权意识,带来了社会思想的空前解放。
有很多人批评民国政权有名无实,但是,这个名也来之不易,有这个名和无这个名大不一样。
林伯渠在纪念孙中山诞辰90周年讲话中说得好:“这个名不是别的名,是民主主义的名,有了这个名,就是民主主义成了正统。
过去专制主义是正统,神圣不可侵犯,侵犯了就要杀头。
现在民主主义成了正统,同样取得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从此,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民主主义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后来袁世凯称帝的速亡、张勋复辟的速败,都说明了这一点。
正由于社会思想进步了,后来的反动掌权者,虽然破坏了民主的内容,却不敢丢掉民主的形式。
比如1923年控制北京政权的直系军阀曹锟,要通过给国会代表送钱来“贿选”总统,他不敢靠武力直接当总统。
孙中山是近代中国民主主义大潮的引领者,人们思想意识的进步是最大的社会进步。
正是在人们思想意识的进步中,才有了后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才有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从辛亥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这是不可分割的历史链条。
二、孙中山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民主政治建设思想
虽然孙中山一生没能实现他的民主政治理想,但是,他却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民主政治建设思想。
他提出了彻底的“民权”思想。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中的重要内容,他建立民国的基本政治原则是“主权在民”。
他解释说:“民权者,民众之主权也。
”他在国民党一大宣言中指出:“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
”他又说:“夫民权者,谓政治上之权利完全在民”。
他还说:“民国时代大家都是主人翁。
”孙中山论及民权的地方很多,仅上述几例就足以说明他民权思想的彻底性。
在封建专制下的中国,是毫无民权可言的,孙中山在那个时代宣传这些彻底的民权理论,确有振聋发聩的效果,启迪了人们去为民主政治而斗争。
孙中山极为重视民权的落实,为此他提出人民应有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即“四种民权”理论。
他批评欧美国家人民只有选举权的状况说:“专行这一个民权……只有把机器推到前进的力,没有拉回来的,”如增加了罢免权,“便有拉回来的力,”“对于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来去都可以从人民的自由。
”设创制权和复决权是为了让人民有权创制和修改法律。
他认为,人民有了这四种民权,就可直接管理政府。
他说:“积十三年之经验,当知所谓人民权利与人民幸福,当务其实,不当徒袭其名。
”孙中山努力落实民权的精神是值得称颂的。
他提出的分“军法”、“约法”、“宪法”三个时期建立民主政体的“革命程序论”符合民主政治建设的渐进性规律。
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社会条件,其中社会的稳定和大众的觉悟程度是最重要的两项。
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需要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
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2000多年专制历史的国度里,实现由专制到民主的转型就更需要较艰难的发展过程。
孙中山对此有深刻的了解,因此提出革命成功之后分三期建立民主制度,以其“循序以进”地建成“共和宪制”之国家。
孙中山的这一思想可以帮助人们澄清两种对于民主建设的错误认识:一是误认为人民政权建立之日即是民主政治实现之时,因而忽视民主建设;一是误认为民主建设能一蹴而就,因而在民主建设上有急躁情绪。
他提出大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需要政府去“训练”、去“养成”。
这很正确。
他构想的实现民主政治的三时期中的第二阶段“约法”时期又叫“训政”时期,就是要在这一时期对大众进行民主意识与能力的训练。
他说:“我中国人民久处于专制之下,奴性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之训政时期以洗涤其旧染之污,奚能享民国主人之权利?”他形象地把作为民国主人的大众比作婴儿,革命党即婴儿之母,“即产之矣,则党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职责也。
此革命方略之所以有训政时期者,为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后还之政也。
”他认为欲成共和宪制国家,“舍训政一道,断无由速达也。
”在我们想到近些年进行民主建设中每每感叹大众民主意识不强、民主能力不够的时候,就更会感到“训政”思想的重要。
在中国这样缺乏民主传统、大众民主能力低的情况下建设民主政治,执政党不能消极地等待大众的民主意识和能力自然而然地形成和提高,要努力对大众进行训练和培养。
今天,大众的民主意识和能力也都还很不够,需要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努力去做培训工作。
他提出“训政”从“县自治”做起,这体现了“从基层民主做起”的正确思想。
他说:“所最先著重者,在以县为自治单位,盖必如是,然后民权有所依托,主权在民之规定,便不致成为空文”;这能“予革命政府以训练人民之时间,”“予人民以养成自治能力之时间”,“人民有县自治以为凭藉,则进而参与国事。
”他说:“自治者,民国之基础也”。
对民众进行民主训练应从何做起?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
孙中山的构想对此作了很好的回答。
“从县自治做起”,就是从基层做起,就是从大众身边做起,从大众所能熟悉的事务做起。
这是很符合人们受教育、接受新事物由近及远、由易入难的规律的。
孙中山更进一步提出:“自治团体愈多而愈佳,自治区域愈小而愈妙”;“倘各乡地方自治办得好,
则民国便可根本成立”。
近些年,我们在推进民主建设中开始从“村民自治”抓起,也是体现了这个规律。
他提出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正确对待外国制度和传统文化的思想。
他认为欧美的民主制度虽然很先进,但并非完美,因此他提出既要向西方学习,但又不能照搬。
他说:“所以我们提倡民权,便不可能完全仿效欧美”;“虽然不能完全仿效欧美,但是要借鉴于欧美,要把欧美以往的民权经验研究到清清楚楚。
”基于这种认识,孙中山批判地学习西方,创造性地探索中国的做法。
孙中山政权建设思想核心内容的“五权宪法”就是在这种思想下形成的。
他针对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缺陷,对之加以中国式的改造,即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增加了考试和监察两权,形成独具特色的“五权宪法”。
其中新增的考试权和监察权,是孙中山吸取中国古代制度中先进成分的结果。
他认为,考试取人制度和监察制度都是中国古代早以有之,只不过在皇权之下各有弊端,如能克服其弊端,则是可取的制度。
他说:“我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创立破天荒的政体。
”孙中山是近代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优秀代表,他努力地研究西方,积极地学习西方,竭力要赶超西方。
但是他学西方并非亦步亦趋地模仿,而是在学习其长处时又注意力避其弊。
他在抛弃封建糟粕的同时又能发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
他的建设民主政治理论都是以西方的民主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来的。
他的这种正确对待西方文明与中国传统文明的态度,这种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问题、提出理论的态度,是十分可贵的。
孙中山这些理论提出,距今都已是80多年到100多年了,但岁月并未给其蒙上灰尘,反而愈显其前瞻性的光辉。
这些理论,对我们现在正大力推进的民主政治建设,仍可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