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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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6.16
•【字号】南府办[2006]104号
•【施行日期】2006.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价格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
定住房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南宁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全面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目标,结合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关注市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
划,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销售价格,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我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组长:林国强市长
副组长:覃孟征市委副书记
黄家仁常务副市长
胡建华市委宣传部部长
唐济武副市长
成员:陈琪市监察局局长
黄焕升市长助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黄伟京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罗大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善武市政府副秘书长、规划局局长
白鹤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刘雄市发改委主任
唐本开市建委主任
阮兆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志波市房产局局长
徐邦兴市民政局局长
丁善军市统计局局长
周井光市房改办主任
李永干市工商局局长
赵汉臣市地税局局长
杨维超武鸣县县长
吴炜横县县长
莫树周宾阳县县长
陈文儒上林县县长
容康社马山县县长
唐波文隆安县县长
熊可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韦志鹏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邓为民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李斌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忠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定坚市建委副主任
廖洪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委员会。
主任:唐本开(兼)
副主任:黄定坚(兼)
农冰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恩厚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伟时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耕市房产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立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组、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编制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组、市场信息统计发布组等工作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从相关部
门抽调。
(三)各县及封闭式管理的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本辖区内经授权的房地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并于今年9月底向社会公布。
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制定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住房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房产局、房改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
(二)严格控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在“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要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房产局、房改办。
(三)加强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环节管理。
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加大力度处置闲置土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建委、规划局、监察局。
(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责任单位: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监察局、房改办。
(五)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加快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结构,严格规范单位职工全额集资建房行为,积极发展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房改办。
配合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
(六)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
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区别调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市房产局。
(七)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组织住房状况调查,加强统计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定期公布市场信息。
责任单位:市建委、房产局、统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根据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尽快研究出台南宁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
(二)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对已经取得相关合法审批手续的项目分类排查。
属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规定应调整套型结构的,建设单位要作相应调整,确保重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开展以查处违规建设、合同欺诈、恶意炒作为重点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四)公布“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完善网上交易和信息发布体系,稳定市场预期。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努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以帮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为己任,确保国家新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实现。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规定,从源头抓起,在土地供应、规划指标、方案设计等环节保证套型结构比例达标。
(三)工商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和不负责任的广告宣传行为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媒体的监督,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正确引导群众的购房消费。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地产市场监控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