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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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浦东、宝山、闵行、嘉定、松江、青浦、金山、奉贤、崇明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光明食品集团、地产集团、上实集团、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为切实保护本市森林资源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上海建设“生态之城”和“卓越全球城市”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在维护城市生态平衡、提升城市生态文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上海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些地方仍存在非法使用林地、无证迁移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对上海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了一定影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通过建立遥感判读,结合现地核实的“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式执法监测体系,实现了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及时发现、依法查处、挂号销账等全过程监督,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深入现场,积极推进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切实担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职责。
二、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区相关部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本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培训和组织调度,周密组织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要统筹协调区林政执法、森林资源管理等各部门力量,结合“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工作”同步推进减量图斑的现地核实工作,做到一次判读区划、一次现地核实,切实提高效率,减轻基层负担;要加强与水务、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获取相关管辖范围及审批文书,确保减量图斑信息核实到位。
三、紧跟进度,保证质量
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计划从4月2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各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定的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加强科学统筹,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我市森林督查数据统一通过“云臻森林”资源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送,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设备保障,认真落实人员培训、现地核实、资源档案更新、数据库填报等工作任务,及时完善相关工作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森林督查和森
林资源更新“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四、加大力度,整改到位
各区相关部门要把问题的查处和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对2019年度森林督查查处整改情况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查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2020年森林督查中发现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的,必须把及时回收林地、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作为整改到位的重要标准。
市绿化市容局将按照国家林草局相关要求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督察督办力度,建立销号制度,确保违法问题一一查处整改到位。
对自查情况不清、督办案件查处不力、案情隐瞒不报等相关情况将予以通报。
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
本市减量森林资源图斑将通过“云臻森林”资源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发,各区可通过平台进行查询,平台账号另行告知。
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人员,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材料,及时沟通信息、反馈问题。
联络员名单于2020年4月29日前报我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执法稽查处吴迪电话:52567568 181****1019
林业处陶丹电话:52567293 189****9037
附件:1.上海市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
2.2020年上海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技术规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上海市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要求,为保障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本市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工作,优化上海市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进一步提升本市森林资源调查、评估精度和效率,为实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公益林养护责任主体落实、生态价值评估、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林地生态补偿考核、保护和发展森林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遥感判读结合现地核实验证的方法,开展全市森林减量图斑检查,形成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全面排查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并对上一年度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大对涉林违法案件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工作思路
以上年度上海市森林资源监测成果为本底数据,做好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华东院”)下发的变化图斑核实及数据填报工作。
通过核对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查清所有变化图斑的变化原因,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加强森林督查数据质量管理,坚持区级全面自查、市级核查与国家复核的分级质量控制机制。
对已核实查清的变化图斑,通过“云臻森林”管理平台填报森林督查数据库,并按要求更新到森林资源“一张图”中,经市级核查确认后,转换生成符合国家要求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实现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体化”监测、“一套数”评价。
构建全市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数据库,建立案件登记和查处销号制度,逐步实现案件查处
进度动态管理。
三、工作任务
(一)对减量林地图斑进行逐一现地核实和抽查复核,全面掌握减量图斑的变化情况,填报森林督查数据库,及时提交森林督查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各项工作成果。
(二)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滥砍盗伐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对上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形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成果和森林督查数据库,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
推进基于GIS的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市级(含区级)森林资源档案矢量化数据库。
四、组织分工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晓君副局长
成员:执法稽查处、林业处、市林业总站相关负责同志
(二)职责分工
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资源司负责组织协调,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具体组织实施,国家林草局上海专员办负责案件查处和整改的督查督办,国家林草局华东院负责技术指导、检查复核和成果汇总。
1、市绿化市容局
对本市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减量图斑内业核实和外业核查,统筹协调工作进度,全面开展技术指
导,保证工作质量,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查处整改和上年度查处整改情况“回头看”,按时上报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相关成果和数据库。
2、市林业总站
负责制定操作细则并开展数据库填报培训,协助开展森林督查复核,提供森林资源数据信息等工作。
3、各区林业相关部门
负责辖区内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组织、减量图斑现地核查、森林督查数据库填报,以及变化因子更新入库、案件查处整改、质量自查、成果上报等。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市属国有公司要在所在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督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截至4月31日)
1、制定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方案、技术细则并上报华东院,开展工作部署。
2、以区为单位下发遥感判读减量图斑,做好调查工具、材料等相关准备工作。
3、组建调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
(二)自查排摸(5月1日至5月31日)
各区按要求启动森林资源存量更新调查工作,根据下发的减量图斑,结合林业经营管理资料,逐一进行现地调查核实,做好自查档案记录,通过“云臻森林”管理平台填写森林督查数据库,自查结束后整理形成自查报告,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
(三)复核与案件查办(6月1日至7月31日)
1、市局组织开展各区减量图斑复核工作,对公益林连续面积20亩以上减量地块全部复核,20亩以下减量图斑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对数据库填报情况等内业工作开展检查。
2、市局组织对上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3、市局下发2020年森林督查问题清单,各区根据自查及抽查情况,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开展立案查处,并将相关处理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局。
(四)案件查办与内业汇总(8月1日至8月31日)
1、各区根据自查及复核情况,修改完善森林督查数据库及自查报告,并按照市局要求及时上报。
2、市局根据自查工作完成情况,将各区自查数据库和文字报告等自查结果、全市汇总情况报告上报华东院。
3、各区继续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并将案件查办统计情况上报市局。
(五)国家复核与案件督查督办(9月1日至10月31日)
1、根据国家林草局的统一部署,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复核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国家林草局通知为准。
2、各区按照国家林草局复核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办结相关案件,并进一步修改数据库等成果。
3、市局将审核和汇总后的森林督查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资源司并抄送专员办、华东院。
(六)落实整改(下年度6月30日前)
按照国家林草局的统一部署和通报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市局将全市查处整改情况经专员办审核后报国家林草局。
五、工作成果
成果包括:成果报告、数据库和通报文件等。
(一)区级工作成果
1、森林督查自查报告。
2、森林督查数据库。
按照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格式建立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
3、各区对市局森林督查抽查情况的整改报告。
以正式文件上报,详细说明每一个问题图斑的基本情况及立案查处情况。
(二)市级工作成果
1、全市森林督查数据库(含矢量图)。
2、全市森林督查成果报告、森林督查抽查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工作开展情况、森林资源管理基本情况,主要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的分析评价,开展森林督查的做法和成效,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议等,上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移交、查处和整改情况。
3、全市森林督查成果简报。
在森林督查成果报告基础上编制简报。
4、相关文件。
对各区森林督查抽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对森林督查工作中组织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以及发现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通报文件;国家林草局需要的其他文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整合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避免重复劳动的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沟通协调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加强林政执法、森林资源管理等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
(三)确保数据安全
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相关数据保密要求,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建档工作。
在调查成果正式公布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成果数据,包括中间成果数据。
(四)明确工作责任
督察人员必须对所有减量图斑逐一现地核实,并做好现场检查图像及文字记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应立即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
上海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技术规定1目的与任务
1.1 目的
调查监测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按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及时掌握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情况,推进森林资源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 任务
1.2.1 森林资源变化档案记载
建立基于空间数据库的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机制。
以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将造林更新、采伐、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活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开垦林地等非森林经营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确定边界,并记录有关活动、森林资源变化等属性信息,形成基于GIS的森林资源档案信息数据库。
1.2.2遥感监测
应用遥感技术监测林地及森林变化地块。
采集调查年度最新航空遥感数据,通过对照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前期航空影像,判读勾绘地类和林相变化图斑,重点判读林地范围内新增的建设用地、耕地、采伐迹地等图斑,形成以区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的遥感判读数据库。
1.2.3森林资源变化调查
核实调查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以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利用遥感判读数据库,采用档案核实或现地核实的方法,调查年度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以及造林更新、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引起的地类、林分及其管理属性变化情况。
全面掌握公益林范围变化、森林资源变化等情况。
重点查清公益林范围内出现的建设用地、耕地、迹地及新增林地和森林情况。
1.2.4森林督查
以本年度的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督查线索,与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现地核实,核实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情况,以及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并通过“云臻森林”平台填报森林督查数据库所需信息,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
遥感判读变化图斑外发现的破环森林资源问题,应纳入本年度的森林督查范围。
1.2.5成果数据库更新
以区级单位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根据遥感判读结果、森林资源档案核实和必要的现地核实结果,形成调查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
1.2.6 成果统计汇总
以区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基于调查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编制区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统计表;逐级集成汇总,形成市级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编制市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统计表和成果报告。
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过程中,同步完成区级森林督查数据库并形成区级统计表和成果报告,逐级汇总形成市级森林督查数据库、统计表和成果报告。
2技术标准和要求
2.1调查基本单位
以区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实业(集团)、上海城投公司、上海地产集团,以及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所在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调查工作。
2.2调查时点
上海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
森林督查应根据实际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
2.3地类划分标准
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标准和林业行业地类分类标准,详见附录A.1、A.2。
2.4森林资源变化原因
(1)变化原因划分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采伐、造林更新、国土
三调对接、森林抚育、灾害因素、自然因素、调查因素、现地无变化等10个一级变化原因,19个二级变化原因,变化原因记载到二级代码。
详见附录A.3。
(2)森林督查数据库变化原因参照附录A.3填写,对于涉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开垦林地等图斑按照森林督查数据库要求填写。
详见附录B.4。
2.5最小图斑
(1)更新调查最小更新图斑面积为0.0200hm2,对森林督查图斑不作最小面积要求。
(2)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对于在林地范围内,图斑面积小于最小更新图斑面积的点状地物(如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塔基、小型基站及管理站所),如有必要记录,以面状图斑记载。
(4)对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各种竹丛、林木,包括平原农区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农田林网,可不进行更新。
2.6坐标系及相关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其中,1:2000、1∶5000、
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2.7 计量单位
面积计量单位采用公顷,精确到0.0001公顷。
胸径计量单位采用厘米,精确到0.1 厘米。
每公顷蓄积量计量单位采用立方米/公顷,精确到0.1立方米/公顷。
森林蓄积量计量单位采用立方米,精确到0.1立方米。
2.8遥感数据
采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2018年和2019年前后两期航空遥感影像,分辨率0.25米。
2.9变化图斑勾绘要求
(1)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2)在相应遥感底图的比例尺上,森林资源变化图斑界线与遥感影像上同名地物的偏移不得大于图上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图上1.0mm。
(3)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原则上应保持与原图斑面积一致。
(4)两期遥感影像特征一致,但与数据库地类明显不一致的,即往期数据库中存在的地类错误图斑,根据遥感影像特征和现实地类进行勾绘。
2.10 对接国土调查成果
同步开展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遵循以下原则要求:
(1)市、区、镇(乡)、村的调查范围界线原则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界线;
(2)林地范围界线原则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林地边界,森林界线范围按照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定区划;
(3)林地管理责任单位、经营单位界线原则上沿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界线;
(4)林地地类划分标准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和编码基础上按照林地地类标准进行细化,同步将国土地类予以标注;
(5)林地(森林)范围内的小班界线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界线为基础变更;
(6)因对接引起的林地(森林)范围内的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按权重占占比50%确定是否切割。
3更新方法
3.1森林资源档案资料处理
3.1.1资料收集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及相关审核审批资料和设计图,可能引起林地范围变化的其他规划实施的相关资料。
(2)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图)、林地权属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营造林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资料等管理属性变化的相关资料,以及自然保护地相关界线等。
(3)人工造林、人工更新、林业建设项目造林等造林设计(图)、验收及检查等资料,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林地和森林变化的林业工程建设的设计(图)和验收资料。
(4)引起森林资源变化的主伐、抚育、低产(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林木采伐设计(图)和验收资料。
(5)引起林地利用状况(地类)变化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卷宗和相关勘查资料。
(6)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病虫害等灾害调查资料。
(7)其他能证明林地范围变化、森林变化和管理属性变化的材料。
3.1.2资料处理
(1)纸质档案数字化。
可根据档案资料的管理方式及技术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将林业经营管理纸质档案记录的图斑矢量化处理,形成电子数据,并转录有关信息。
(2)电子档案处理。
对于电子档案资料,将电子档案资料的地图投影和坐标
系、比例尺和精度等,采用投影转换和坐标转换的方法统一到规程要求的投影坐标系下,形成统一标准的电子档案资料数据库。
(3)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要求。
其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档案数据库结构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C,50)、审核(批)文号(C,50)、审核(批)面积
(N,10,4)等字段;林木采伐审批档案数据库至少应包含伐区名称(C,50)或林木采伐许可证号(C,50)、发证面积(N,10,4)、发证蓄积(N,10,1)等字段。
3.2遥感监测
3.2.1建立判读标志库
根据森林资源特点和分布状况,在遥感影像上选择色彩、图形丰富,林地结构齐全,有充分代表性的林地,制作遥感影像解译标志图。
判读人员持遥感影像解译标志图,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建立遥感影像上不同色彩、纹理等影像特征与地面实物的对应关系,并拍摄现地照片,建立目视遥感判读地类标志表。
逐年累积,形成判读标志库,记录时间、地点、坐标,遥感影像获取时间、传感器、波段组合等相关信息。
3.2.2遥感判读勾绘
以上年度上海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为本底数据,以本期高分辨遥感影像为主要依据,结合森林经营档案资料,采用计算机自动判读与目视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本年度的森林资源变化图斑。
(1)计算机自动判读
由计算机根据遥感影像的色彩、纹理、图形、高度、阴影等判读特征,自动判读和区划前后两期土地类型,并结合上一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分析地类动态变化情况,生成疑似发生新增、减少或因子变化的森林资源变化图斑。
变化图斑面积小于最小区划面积的直接从计算机自动判读成果中删除,不进入下一判读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