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大二下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单选1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审查制度: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审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申请人请求早期公布其申请的,在初步审查合格后,即可公布,无需等待18个月期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应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基本专利和从属专利从属专利是指这项专利的权利要求覆盖了另一项专利权利要求里的所有技术特征,并且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特征,或者是发现了一种新的性能或用途。
在实践当中,绝大多数的专利都属于从属专利。
根据技术特征全面覆盖原则,实施从属专利的行为构成对基本专利的专利侵权。
专利局授予专利的条件与法院判定专利侵权标准不同,被授予专利的,自己实施可能侵权。
例如:甲的专利以A为特征,乙的专利以A+B为特征或具有更多的特征,只要乙的专利中含有A这个特征,乙的专利就是甲的从属专利。
第三方若想生产A+B型的产品,就必须同时购买甲和乙的许可证。
不但如此,就连乙本人要生产自己发明的产品,也得向甲购买许可证。
3产品专利受保护的行为: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产品;许诺销售专利产品;销售专利产品;进口专利产品方法专利受保护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使用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4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基本文件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其他 (委托书、优先权证明文件等)5专利申请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一发明一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6权利用尽销售:将权利要求书中所说的产品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买方则把相应的价金付给卖方。
购买专利产品的人把产品再销售出去,就不需要再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叫“权利用尽”7我国商标法基本原则保护商标专用权原则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审查原则统一注册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原则(书)申请在先自愿注册优先权8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

现将复习重点归纳整理如下,希望同学们认真复习备考!考试时间你可以在征求同学们意见后定在某个周三的下午或晚上(6月24日或7月1日),请你到法政教务办公室借好教室确定考试时间后告诉我一下相关信息!
1、考试的题型为:单选20分(20题),多选10分(5题),辨析题24分(3题),简答题24分(3题),案例分析题22分(2题)。
2、考试的内容为:我们重点讲解的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不涉及到知识产权总论、专利法、其他知识产权法等)
3、将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1)著作权法:著作权与版权;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不予保护范围;特殊著作权的主体归属;邻接权与相邻权;表演权与表演者权;合理使用;法定许可;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2)商标法: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标识和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标识;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记的区别;未注册商标保护制度;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审查与核准;商标权的终止;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许可使用;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4、考试当天请通知同学们将三次平时作业和期中作业一并带上,当场交作业,当天不交作业者将没有该课程的平时成绩!
祝同学们复习愉快!。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核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核重点
本文档旨在总结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期末考核重点,以便同学们针对重点内容进行复备考。
一、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
2.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相应法律法规
3.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和客体以及法律保护范围
二、专利法
1. 专利的保护要件和可保护对象
2. 专利权的获取和保护期限
3. 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 专利管理与应用
三、商标法
1. 商标的注册要件和注册程序
2. 商标权的获取和保护期限
3. 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 商标管理与应用
四、著作权法
1.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
3.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 著作权管理与应用
五、其他知识产权法律
1.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
3. 知识产权的许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期末考核的重点内容概述,建议同学们在复备考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上内容,并结合课堂笔记、教材和相关案例
进行综合理解和掌握。
同时,积极参与讨论、解答问题,加深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祝同学们取得优异的成绩!。
知识产权考试重点(精)

1、知识产权即知识财产权,是从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人身权和财产权并保;知识产权客体来说有:无形性、可复制性3、1623年英国颁布了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含义的专利法,美国于1790年,法国1791年,荷兰1817年,德国1877年,日本1885年。
4、专利的基本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不授予专利权有: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6、取得专利权的新颖性标准:判断新颖性的公开性标准(书面公开、使用公开、口头公开)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为标准、以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为标准、以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刻为标准)。
判断新颖性的地域标准(世界新颖性标准、本国新颖性标准)7、1804年法国颁布拿破仑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应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到保护。
8、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为了使自己销售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它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9、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10、著作权的财产权是指著作人通过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或者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用,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11、著作权客体内容有: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舞蹈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类似拍摄电影的方法作品、工程设计图、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的其它作品。
12、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合理使用、为教育目的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
13、我国于1984年11月14做出参加决定,并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成为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从1997年7月1日在香港开始生效。
知识产权法重点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客体具有非物质性)(2)地域性(3)期限性(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权利一经消灭,便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的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1)因创造智力成果(2)因使用智力成果(3)因交易智力成果(4)因救济智力成果4、知识产权体系:取得制度(形式条件,实质条件)归属制度,权能制度,使用制度,限制制度(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生产经营)保护制度。
5、著作权: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6、著作权的法律特征:(1)客体是没有形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作为一种财产权,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
7、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1990年9月7日通过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
9、邻接权: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10、10、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
复制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注意"临摹"不再是复制的一种方式。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享有出租权的作品类型只能是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别的作品如图书等作品的著作权人不能享有出租权。
(4)展览权: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展览权由该原件的所有人享有。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一般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以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方式,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再现作品的权利。
知识产权考试重点

1、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WTO 中对知识产权的定义:版权与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为未披露过的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权2、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也是专利权的特征)(1)无形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可复制性1.无形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权的无形性,这是与有形财产权的根本区别所在。
2.专有性。
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
包括两层含义:⑴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在权利的有效期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在规定的地域内,任何人不得利用此项权利。
⑵对于一项智力成果,国家所授予的某一类型知识产权应是唯一的,不能再对同一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
3.地域性。
是知识产权最基本的性质之一,也是与有形财产权的重要区别之一。
4.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权利有效,超过了保护期限权利终止。
5.可复制性,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是一种私权,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同时也涉及一部分人身权。
<知识产权所涉及的人身权包括:版权、科学发现或发明中的发现者或发明人的署名权荣誉权、商号权、商誉权、商业秘密权中涉及的隐私权>)3、知识产权的侵权法律责任一般包括三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损害赔偿等。
在《商标法》第56条第1款中,对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提出两种计算方法:⑴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⑵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行政责任:《商标法》第53条规定的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包括以下三种:⑴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⑵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⑶行政罚款:对于行政罚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一、简答题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义和战略重点。
答:(一)实施意义(教学指导68页)(1)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3)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4)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
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二)战略重点(教学指导69页)(1)完善知识产权制度;(2)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4)防止知识产权滥用;(5)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2、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教学指导67页)答: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制度、专利权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制度、商标权制度、商号权制度、地理标记权制度、商业秘密权制度、植物新品种权制度等。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教学指导71页)答: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发行权;(6)出租权;(7)信息网络传播权;(8)翻译权;(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4、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
(教材118页)答: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主要是经著作权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具体表现为:(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凡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难以有效形式的权利,权利人可以交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5、授予专利的积极条件。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期末考试重点(word文档良心出品)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小米1、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活动中智力劳动者及智力成果所有人基于智力创造活动或者对于智力创造活动的投资而依法享有的权利2、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3、知识产权的特点:(1)无形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4、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5、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6、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公式7、(理解)对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上,如果两件作品仅具有思想方面的相似性还不能认定侵犯著作权,只有两件作品的表达上也具有相似性才可能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8、著作权的主体:一、原始主体:(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2)视为作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继受主体:继受著作权人(指通过受让、继承和受遗赠而获得著作权的人)9、其他著作权人:指除了作为作者的自然人及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
10、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
1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合作作品(由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1)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就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和行使著作权,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双方通过协商一致来共同行使著作权。
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但所得收益应该分配给其他各合作作者。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整理

第一章总论一.知识产权概念:是指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的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二.范围: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1.客体非物质性(智力成果)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否则效力只限本国境内)4.时间性四.与物权的区别a.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物质载体所承载的客体的知识产权。
b.对任何物体的转移,在缺乏协议的情况下,不导致物体中版权或任何版权中排他性权利的转移。
c.侵犯载体的物权不等于侵犯知识产权。
五.性质:私权力,受公权力的调整和干预。
六.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1.临时措施◆诉前责令停止侵权(知识产权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可复议一次,期间不停)◆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2.管辖与时效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级别方面(一审)●专利:中级法院●著作商标:中级以上时效:诉讼时效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超过两年起诉的,只要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仍在保护期内的(20年),法院应当,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损害赔偿数额只从起诉之日起向前2年推算。
3.知识产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物权之诉------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救济请求权---债权之诉------请求损害赔偿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一.概念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特指:●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节目信号●出版者对其设计的版式享有的专有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作品的条件:1.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思想不受保护,对思想的具体表达才受保护) 3.具有独创性三.作品的范围: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四.作品要件1.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排除自然界中天然存在)2.智力成果3.能够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排除思想)4.独创性五.独创性的“独”(不是首创,不要求新颖,而要求由作者独立完成)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2.以他人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作六.独创性的“创”1.指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请以此为准。
请相互转告。
一、《知识产权法》考试题型及分数分布:
单选题10题,共20分。
多选题5题,共15分。
名词解释4题,共20分。
简答题4题,共20分。
案例分析2题,共15分。
论述题1题,共10分。
二、考试范围:
知识产权的特征;
作品的概念;
作品受保护的条件;
思想表达二分法;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信息网络传播权;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
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
职务作品;
我国有关著作权法定许可的规定;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及起算点;
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
著作权合理使用行为;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异同;
专利申请的原则;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新颖性;
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专利保护期及其起算;
实用新型专利的对象;
属于职务发明情形;
发明专利的早期公开、实质审查程序;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
商标的分类;
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权期限及续展;
商标的异议程序及取得商标权的起算点;商标权无效的事由;
商标侵权行为;
驰名商标。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的范围:特别是TRIPS协议界定的范围。
⼆、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管辖:专利纠纷第⼀审案件,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和⼈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第⼀审案件,由中级以上⼈民法院管辖;各⾼级⼈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基层⼈民法院管辖。
(⼆)当事⼈:注意有关利害关系⼈的规定。
利害关系⼈是指许可实施合同中的被许可⼈以及知识产权权利⼈的合法继承⼈。
被许可⼈中,独占被许可⼈可以单独起诉;排他被许可⼈可以和知识产权权利⼈共同起诉或者在知识产权权利⼈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普通被许可⼈只有经过知识产权权利⼈的许可才可以起诉。
(三)诉前临时措施:诉前责令停⽌侵权⾏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著作权法 ⼀、著作权主体。
(⼀)作者的认定:⾃然⼈作者的认定、法⼈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认定。
(⼆)外国⼈和⽆国籍⼈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条件。
(三)各种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注意演绎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影视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的内容:注意复制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
三、著作权的限制(重中之重)。
(⼀)合理使⽤:合理使⽤的条件和情形。
(⼆)法定许可:法定许可的条件和情形,注意著作权修改和增加的相关内容。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特别是有关影视作品和摄影作品保护期限的特殊规定。
四、邻接权。
(⼀)邻接权⼈的权利:注意表演者权利的内容和录⾳录像制作者权利的内容,特别是录⾳录像制作者的出租权、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的规定。
(⼆)邻接权⼈的义务:注意播放者的有关义务。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一、综述:1. 知识产权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是以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主要内容的反映人们智力创造成果的专有权利的总称。
内容范围:工业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高新技术产权,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 ★简述知识产权性质: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②知识产权是财产权。
③知识产权是私权。
3.★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② 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③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独占性)④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⑤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⑥知识产权具有确认性、授予性3. 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①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②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③物权往往可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④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通常要让位给物权⑤知识产权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⑥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4. ★知识产权保护的含义与途径:含义:通常认为是对权利的确认和对权利的保护。
我国一般理解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且偏重于执法方面,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
但知识产权的保护仅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保护权利。
途径:第一,立法保护;第二,行政保护;第三,司法保护;第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第五,技术保护;第六,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二、著作权:1.★ 作品的概念与条件?如何理解独创性?概念: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构成条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② 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③ 具有独创性和原创性④ 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⑤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何理解独创性:“原创性”,是作品最重要构成要素①在形成过程中,不是抄袭、剽窃之作②作者独立创作(独立构思、运用独到技能、技巧、手法)完成而产生③必须体现作者智慧,作者的个性是作者思想、情感的外在表现2. ★简述著作邻接权的内容:表演者防止未经其同意而固定、直接播放或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授权或禁止复制其录音制品和进口、发行该录音制品的未经授权的重制物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转播、固定和复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
师大大二下学期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docx

1•著作权和所有权的区别(1)概念区分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力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亨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和。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対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
(2)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所有权表现为对所有物的支配,在一定时空条件下, 标的物不能同为许多人使用,因为物权有排他性,而著作权不同,其标的为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和情感的表现,所以其独占完全出于法律的规定,并非其标的的本身性质决定。
所以著作权的标的一旦公开便会被许多人同时使用。
二者的标的不同,互不排斥,可以同时存在。
(3)权力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是最为完整的,不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著作权却有明确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并II受到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烦人限制。
所有权会因标的物的灭失而绝对的丧失,是标的物本身的特性使然。
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需要具备的条件(1)具备创作的能力,进行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能力,有直接的思维能力, 因此,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且创作能力不受自然人行为能力之所限。
(2)完成了作品,其作品首先是属于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领域的智力成果,英次是作者独立完成了作品,并非剽窃之体,并且作品要能反映出作者的个性特征和创造性,表达作者都有的思想,最后,其作品应该具有可复制性,必须以有形的形式表形出来,为其他人所感知。
(3)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英他组织的意志的创作,并且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该作品的作者均为法人或该组织,3•专利权授权的实质要件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授权要件:(1)新颖性,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型新在申请口以前向国务院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文件中。
知识产权法的考试题型及重点

知识产权法的考试题型及重点
一、单选(10*1):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合理使用。
允许注册商标的条件。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三性)、客体。
二、名词解释(5*5):
知识产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合作作品商标反向假冒创造性新颖性禁令
三、辨析题(5*6):
1,存在全球的作品/商标
2,职务作品、职务创作的权利归属
3,邻接权与著作权人的权力区分(表演权、表演者权)
4,合作发明与共同发明是同一的吗?
5,商标法与专利法的优先权制度的区分
6,专利法中存在的优先使用权
7,外观设计必然能获得专利权?
8,强制许可制度的条件
四、案例分析(1*15):
专利法专利的授予条件
五、论述题(1*20):
大于等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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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一、单选(20*1%=20分)二、多选(10*2%=20分)(1)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1、合理使用概念:是指依据法律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
条件:○1合理使用所限制的是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人身权。
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合理使用只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不影响正常使用。
行为包括:○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说明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引用;○4为教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5免费表演,不收费用;○6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合理使用。
2、法定许可概念: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制度。
特点:○1用于教科书,如果作者没事先说明不许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在文字、音乐、美术作品中使用,但应支付一定的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报刊转载、摘编;○3制作录音制品;○4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亦指可以使用)(2)专利权的客体概念:即专利权的对象,是指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并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三种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3)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注销和撤销1、注销:○1为进行续展,即从核准注册商标之日起,经过10年而商标专用权人未续展其注册商标或者虽已提出续展而被依法驳回;○2自动放弃,即通过办理放弃该注册商标的登记手续;○3其他事由,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自然亡或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转移手续,任何人都能向商标局申请注销。
2、撤销:是指商标局强制废除注册商标的注册,剥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专用权。
撤销途径:○1由商标局依职权作出撤销决定;○2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提起撤销请求;○3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撤销请求。
*注册不当商标、争议商标、不适用或使用不当的商标都要进行撤销。
第49条(撤销注册商标的复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与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商标注册的条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1本国申请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外国申请人应当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外国有商标保护双边协定或实行对等原则的国家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以及在外国有营业所或经常居所的外国人。
○2应是商标的使用者。
2、商标构成的条件:○1商标标识不仅包括文字、图形构成的平面形象,还包括立体标识。
○2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识。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注册商标向混同。
(5)信息网络传播权1、概念: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6)表演者权1、主体和客体:表演者的权利是最典型的邻接权。
其主体是进行表演的演员和演出单位;客体是表演,包括面对现场观众的直接表演和通过机械手段播放的间接表演。
2、表演者权利的内容:○1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观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2表演者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该著作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7)专利侵权行为1、概念: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五法律依据。
3、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2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算起。
4、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1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处理(责令停止侵权或调解);○3向人民法院起诉(△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人民法院受理的侵权专利纠纷案件,已经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侵权或不侵权认定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全面审查。
)5、诉前临时措施:是指在诉讼开始前,为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措施。
需要提供担保。
6、诉前证据保全: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8小时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
三、简答题(4题,共20分)1、知识产权法的基本体系?答: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由以下法律制度组成: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
2、知识产权的特征?答:(1)与其他财产特别是所有权相对而言的,知识产权具有。
(2)客体无形性:知识产权的特殊客体是智力活动的成果以及商业标记,都是无形的;(3)专有性,知识产权只能由权利人独自享有;(4)地域性,按照一国的法律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领域内获得承认和保护;(5)时间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有限的权利,一般只在法定期间内有效3、职务作品的概念及权利归属?(1)概念:是指作为雇员的公民为完成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
(2)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给予作者奖励。
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这是对作者行使著作权财产权的限制。
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5、发明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想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6、新颖性的判断标准?(1)是否已为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凡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技术均为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2)是否存在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存在抵触申请就不再具新颖性。
7、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哪些要素?(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8、商标注册的条件?(1)积极条件,显著性和可识别性;(2)消极条件,又分绝对禁止条件:禁止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商标;○1三维标志的禁止条件;○2禁止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3不得所害被代理(表)人的商标权益;○4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
○5相对禁止条件: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7缺乏显著特征的。
四、案例分析题(8+8+9)1、著作权法著作权权利有哪些著作人身权(1-4)和著作财产权(5-13)?(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不管其作品有无发表,著作权人始终享有发表权;但发表权仅限行使一次;通常不能转移。
(2)署名权,○1作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以非作者的姓名,都是无效民事行为;○2不署名也是署名权的行使方式之一;○3以作者隐去姓名不署为由否定其作者身份,进而剥夺作者的其他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是违法的;○4对于假冒他人名字出版欺骗公众以骗取钱财的,超出署名权范围,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
(3)修改权,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不是绝对的,如不能对抗物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只及于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的保护,不延及其思想和情感本身,故该原则是贯穿始终的。
(5)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6)发行权,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7)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即影视类软件,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摄影作品(9)放映权(10)广播权(11)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12)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有独创性的新作品(13)翻译权(14)汇编权,将作品或者片段通过选择或排编,汇编成新作品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各自的情形—行为定性?(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和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著作权利。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