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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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
重点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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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一、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脚手架要求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工人操作。
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同时还要求坚固稳定,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倾斜和不摇晃。
脚手架工程多属高处作业,其安全技术要求主要有:
1.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安全挡板以及吊盘的安全装置等。
10米以上的脚手架最好在操作层下面留设一步脚手板以保证安全,否则应在操作层下张设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2.操作人员上下架子,要有保证安全的爬梯或斜道。
3.吊、挂脚手架使用的挑梁、桥梁、吊架、钢丝绳和其他绳索,使用前要作荷载检验,均必须满足规定安全系数,升降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4.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等均应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架设避雷装置。
5.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于7米的架子必须和建筑物连接牢固,保证架子不摇晃。
6.脚手板要铺满、铺稳,不得留空头板,保证有3个支撑点,并绑扎牢固。
7.在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经常清除架上的垃圾,注意控制架上荷载,禁止在架上过多堆放材料和多人挤在一起。
8.暂停工程复工和风、雨、雪后应对脚手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立杆沉陷、悬空、接头松动、架子歪斜、行架式吊钩变形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9.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雾、大雨,应暂停高处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二、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条件
(l)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①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②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③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
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
④距轨道终端1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⑤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③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统。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卷筒保险、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应齐全、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l)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作业前重点检查:
①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②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③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④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⑤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3)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
操作时力求平稳。
严禁急开急停。
(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小车距起重臂端部不得小于0.5米,起重机跟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3)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
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就位时,可用激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6)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多塔作业,作业环境有限时塔机高度必须错开安装,高低不得小于两节标准节。
(7)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l)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
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
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2)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打开高空指示灯。
(3)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4)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l)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l)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搭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3)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做空载试运行。
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l)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走升。
(2)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高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
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5)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6)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7)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10)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11)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错,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吊钩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描上。
4.操作后的要求
(l)工作完毕,起重机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夹紧轨钳。
(2)5限位、3保险安全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超过规定荷载装置。
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距接近额值时发出警报信号。
(3)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当荷载超过允许值时,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起重作业,还可以作下降动作,把重物卸下。
(4)变幅限位装置:对俯仰架式起重机,是限制起重机臂落极限位置的装置。
起臂时,当仰角达60度以上时,上限位动作,切断起臂电源,使起重臂仰的不致太高造成背杆事故。
落臂时,当臂杆仰角到10-0度某一位置时,下
限位动作,切断落臂电源,以免臂杆受力不匀造成摔杆事故。
(5)吊钩超高限位装置:是控制吊钩起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吊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
(6)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防止出轨倾翻事故。
(7)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8)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9)塔式起重机除5限位3保险以外还应安设幅度显示器、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糟保险、旋转眼位装置等。
四、安装、拆除作业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机在安装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负责机械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然后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员编制安装与拆除的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证安装过程中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必要时可向生产厂家联系协助安装、调试(新购置的塔机必须由生产厂家安装、调试并对司机进行技术指导或对司机进行一个月的培训)。
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或当地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基础
(l)固定式起重机基础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满足起重机稳定性要求。
(2)碎石基础:起重机轨道不得敷设在地下建筑物的上面,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要求压实、平整捣实,道木之间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2、轨道
(l)起重机轨道应可靠地通过垫快与道木联接。
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轨道每间隔6米设轨距拉杆一个。
(2)轨道纵向和横向坡度均不大于1/1000,轨道误差不大于名义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 mm,接头处应在道木上高差不大于2mm。
五、龙门、桥式起直机、电动葫芦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条件
(l)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桥式)。
(2)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桥式)。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4)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l)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桥式)。
(2)作业前重点检查:
①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②紧固件应紧固;
③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
④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3.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行人从设备上通过。
(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上去。
(5)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式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6)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7)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l)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2)将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电源,并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六、高空坠落预防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多,是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
高空作业活动面小,四面临空,风力大,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
严重事故。
高空坠落主要预防措施,除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外还有:
1.施工现场一切孔洞必须加设牢固盖板、围栏或安全网。
2.脚手架必须按规程搭设,使用前应经过检查验收。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并使用滑条的脚手架,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
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凡施工建筑物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随施工层在工作面外侧搭设3米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支搭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到确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5.在无法采取架设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时,施工人员在2米以上高处均须系好安全带,在悬崖、陡坡施工要挂好保险绳。
高处作业按级别可分为。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2.5米)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5-15米)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15-30米)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七、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素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2)拆卸时的安全措施。
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
土屋架、符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措设悬空作业中所得的安全设施。
(3)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往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支设是桃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姚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对,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3)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米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接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3米以上的技钢筋,
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浇筑离地2米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张设安全网。
7.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2)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
挡板应距张拉钢筋的端都及1.5-2米,且应高出最上一层张拉钢筋0.5米,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米。
(3)孔道灌浆应按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8.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三、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供人上下的踏板其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规定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梯脚底部位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为750±50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块档。
5.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0-45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7.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根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米高的扶手。
8.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5米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米时。
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骨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在接柱
时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操作台横杆高度,当天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米;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米。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 cm以内。
12.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l)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四、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置防护栏杆、加盖、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l)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一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满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并施工时,除按以上方法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措施。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或竹笆。
(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于80 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米时,应加设1.2米高的临时护栏。
(8)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加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八、操作平台安全技术交底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米。
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