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麦皮枕芯、垫芯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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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皮枕芯、垫芯类产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荞麦皮枕芯、垫芯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生产的以荞麦皮为填充物的各种枕芯、垫芯类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910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2911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1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1
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9995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GB/T14801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斜试验方法
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0105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0105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填充物
具有一定弹性的、填充两层织物中间起支撑作用的材料。
3.2
荞麦皮枕芯
由纺织织物缝制并以荞麦皮为填充物,用作躺时枕在头下需加套才可使用的物品。
3.3
荞麦皮垫芯
由纺织织物缝制并以荞麦皮为填充物,用作休息时作支撑或缓冲需加套才可使用的物品。
4要求
4.1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5296.4和GB18401标准的要求,耐久性标签上应标注填充物质量。
4.2产品质量分类
产品质量分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
内在质量包括面料的纤维含量偏差、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色牢度,填充物的质量偏差率、原料要求、色泽形态、含杂率、碎皮率、含水率,异味;外观质量包括规格尺寸偏差率、纬斜、花斜、色花、色差、外观疵点、图案质量、缝针质量、缝纫质量和绗缝质量。
4.3分等规定
4.3.1产品的品等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4.3.2产品的等级由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综合评定,以其中最低等级评定。
4.3.3产品的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
4.4产品的内在质量
产品的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表1产品的内在质量要求
序号考核项目计量单位一等品合格品
1面
料
要
求
纤维含量偏差%按FZ/T01053要求执行
甲醛含量≤mg/kg75
pH值/ 4.0~9.0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色
牢
度
≥
耐洗
变色
级
3-43
沾色3-43耐摩擦
干摩3-43
湿摩32-3
2填
充
物
要
求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5.0-7.0
原料要求/
不得检出金属物或尖锐物等有危害性的杂质,如针、
铁丝、木棍等;不得检出昆虫、鸟类、啮齿动物等
的排泄物或其他不卫生的物质;肉眼观察不得检出
蚤、蜱、臭虫等可能传播疾病与危害健康的节足动
物、蟑螂卵夹、其它虫卵及虫体。
色泽形态/
外形饱满,色泽光亮,皮
壁较厚。
外形较瘪,色泽灰黄,皮
壁较薄。
含杂率≤%0.5 1.0
碎皮率≤%3550
含水率≤%10.5
3异味/不得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酸腐味
4.5产品的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
表2产品的外观质量要求
考核项目一等品合格品规格尺寸偏差率/(%)-2.5~2.5-3.5~3.5纬斜、花斜/(%)≤ 4.0 4.0
色花、色差/级≥43
外观疵点
破损、针眼不允许破损不允许,针眼长度小于10cm 色、污渍不允许轻微允许3处/件
线状疵点轻微允许1处/件明显允许2处/件
条块状疵点轻微允许1处/件明显允许1处/件
印花不良轻微搭、沾、渗色,漏印,不影响外观不影响整体外观
图案质量
图案整体位偏,大件不超过3cm,小件
不超过2cm
不影响整体外观
缝针质量
缝纫针
无跳针、浮针、漏针、脱线;偏针不超
过0.5cm/20cm
跳针、浮针、漏针、脱线1针/处,每件
产品不超过3处;偏针不超过
0.5cm/20cm
绗缝针跳针、浮针、漏针、脱线每处不超过1cm,不允许超过5处/件
缝纫质量
轨迹匀、直、牢固,卷边拼缝平服齐直,宽狭一致,不露毛;接针套正,边口
处必须打回针。
针迹密度:平缝≥10针/3cm
绗缝质量
轨迹流畅、平服,无折皱夹布;绗缝起止处必须打回针,接针套正,无线头;
同针迹整齐均匀
注1:疵点轻微、明显程度见附录A。
注2:最大尺寸(长方向或宽方向)>100cm为大件,≤100cm为小件。
注3:绗缝针密不考核。
4.6其他要求
4.6.1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6.2特殊要求按双方合同协议的约定执行。
5抽样
5.1按交货批号的同一品种、同一色别的产品作为检验批。
依据GB/T2828.1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内在质量按特殊检查水平S-1,外观质量按一般检查水平I。
接收质量限为AQL=4。
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抽样方案分别见表3和表4。
表3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样本大小n接收数Ac拒收数Re ≤50201
51~500301
>501501
表4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1520116~2530126~9050191~150812151~2801312281~5002023501~12003234>1201
50
5
6
5.2外观质量检验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外包装应完整无缺。
5.3实施抽样时,当样本大小n 大于批量N 时,实施全检,合格判定数A c 为0。
5.4监督抽样、质量仲裁、合同协议等对抽样方案另有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6
试验方法
6.1面料纤维含量按FZ/T 01057、GB/T 2910、GB/T 2911等执行。
6.2面料甲醛含量的测定按GB/T 2912.1执行。
6.3面料pH 值的测定按GB/T 7573执行。
6.4面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T 17592执行。
6.5面料耐洗色牢度按GB/T 3921.1执行。
6.6面料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执行。
6.7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的测定
6.7.1仪器:精度为±2g 的衡器。
6.7.2称取样品去掉外包装后的整体质量,精确到2g。
6.7.3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按式(1)计算:(计算结果按照GB/T 8170修约至1位小数)
M (%)=
1m m m -×100……………………………………(1)式中:
M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m 1——填充物质量实测值,单位为克(g );m 0——填充物质量明示值,单位为克(g )。
6.8填充物含水率的测定按GB/T 9995执行,称取试样质量不少于7g(称量精度:0.01g),烘燥及确定烘干质量采用箱外称重法。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计算。
6.9填充物含杂率的测定
6.9.1仪器:精度为±0.01g 的天平;100目的筛子。
6.9.2将试样剪开,填充物全部倒出,混合均匀,称取试样100g±5g,精确至0.01g,用筛子将碎屑筛出,然后将筛中试样倒入合适的容器,检出荞麦皮并称取其质量G 1。
6.9.3填充物含杂率按式(2)计算:(计算结果按照GB/T 8170修约至2位小数)
H(%)=
G
G G 1
-×100……………………………………(2)式中:
H ——填充物含杂率,%;
G ——试样质量,单位(g );G 1——荞麦皮质量,单位(g )。
6.9.4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计算,按照GB/T 8170修约至1位小数。
6.10填充物碎皮率的测定
6.10.1仪器:精度为±0.01g 的天平。
6.10.2将6.10.3称出的试样G 1充分混合,称取10g±0.5g,精确至0.01g,然后挑选出成单片状的荞麦皮并称取其质量。
6.10.3填充物碎皮率按式(3)计算:(计算结果按照GB/T 8170修约至2位小数)
N(%)=
R
R 1
×100………………………………………(3)式中:
N ——碎皮率,%;
R 1——单片荞麦皮质量,单位(g );R ——试样质量,单位(g )。
6.10.4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计算,按照GB/T 8170修约至1位小数。
6.11填充物原料要求、色泽形态应在适宜的光照度条件下对所抽取的样品逐一进行检验。
6.12异味的测定按GB 18401中6.7规定执行,增加酸腐味。
6.13外观质量检验
6.13.1外观质量检验时产品表面照度不低于600lx,检验人员眼部距产品约1m 左右,检验人员以目光进行检验。
6.13.2规格尺寸偏差率的测定6.13.2.1工具:钢卷尺。
6.13.2.2将产品平摊在检验台上,用手轻轻理平,使产品呈自然伸缩状态,用钢卷尺在整个产品长、宽方向的四角处测量,精确到毫米(mm),取偏差值大的一组作为实测值。
6.13.2.3规格尺寸偏差率按式(4)计算:(按照GB/T 8170修约至1位小数)
L(%)=
1L L L ×100……………………………………(4)式中:
L ——规格尺寸偏差率,%;
L 1——产品规格尺寸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L 0——产品规格尺寸明示值,单位为毫米(mm )。
6.13.3纬斜、花斜按GB/T 14801执行。
6.13.4色差、色花用GB 250评定变色样卡进行评定。
7检验规则
7.1
单件产品质量判定
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分别按表1、表2中最低一项评等,综合质量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中的最低等评定。
7.2批判定
批判定时内在质量按表3执行,外观质量按表4执行。
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A c ,则判检验批合格;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R e ,则判检验批不合格。
7.3综合质量批判定
综合质量批判定按内在质量检验和外观质量检验中最低等评定。
8包装、运输和储存
8.1每件产品应有包装,包装大小根据具体产品而定。
包装材料应选择适当,应保证不散落、不破损、不沾污、不受潮。
运输、储存过程中防潮、防污染。
8.2用户有特殊要求的,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外观疵点及程度说明
A.1线状疵点:沿经向或纬向延伸的,宽度不超过0.2cm的所有各类疵点。
A.2条块状疵点:沿经向或纬向延伸的,宽度超过0.2cm的疵点,不包括色、污渍。
A.3破损:相邻的纱、线断2根及以上的破洞,破边,0.3cm及以上的跳花。
A.4疵点轻微、明显程度规定见表A.1
表A.1
疵点程度说明
印染疵参比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3-4级及以上为轻微,3-4级以下为明显
纱、织疵线
状
轻微
粗度不大于纱支3倍的粗经,线状错经,稀1~2根纱的筘路,粗度不大于纱支3倍的粗纬,
双纬,线状百脚,竹节纱等
明显
粗度大于纱支3倍的粗经,锯齿状错经,断经,跳纱,稀2根纱以上的筘路,粗度大于纱支3
倍的粗纬、竹节纱,脱纬,锯齿状百脚,一梭3根的多纱,色、油、污纱等
条
块
状
轻微杂物织入,条干不匀,经缩波纹,叠起来看不易发现的稀密路,折痕不起毛
明显
并列跳纱,明显影响外观的杂物织入、条干不匀,叠起来看发现的稀密路,折痕起毛,经
缩浪纹,宽0.2cm以上的筘路、针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