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四川省质量标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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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四川省质量标杆
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8.25
【实施日期】2016.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四川省质量标杆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为实施《成都制造2025规划》,推进工业强基行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和《成都市先进制造业产品质量建设推进方案》的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申报2016年四川省“质量标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方向
(一)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方向,遴选通过在创新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管理(技术)方法,优先遴选一批实践“源自我国本土”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相关经验。

(二)“互联网+”应用方向,遴选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
客满意水平的典型经验,如通过“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式提高实物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三)品牌培育方向,选择工业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采用系统化品牌管理方法,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四川省“质量标杆”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见附件2)。

2、在蓉央企、省属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请按要求将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汇总后,在《推荐表》(见附件1)的“推荐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
1、推荐表
2、2016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3、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
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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