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分治到合治:随着城市郊区的扩大,市领导县、 地市合并(1982),整县改市(1979),建制市逐 渐演变成为一种广域型行政建制。 (1)在世界各国,城乡分治只涉及行政建制与 辖区划分以及政府组织与职能的繁简,而与居民的 身份无关。 (2)在中国,形成了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这 种社会制度的核心是强制性分类的居民身份制度 (3)改革开放后,城乡由分治变为合治,但是 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的基本格局并没有被打破
第二章
市政体制及运行机制
第一节 中国市政
一、市制的概念
市制: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 手段在城市地区建立行政区划 建制,进行城市管理的制度。 市制也指城市建制和管理体制, 后者又称市政管理体制。
二、现在市制的基本特征
现代市制的两个基本特征:
1、城乡分治的城市型行政建制: 城市应该被理解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城市生活与 乡村生活有着极大的差异:乡村生活是自给自足的, 而城市需要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城市的行业和 职业高度分化,由此市政与乡政和一般的地方行政要 区分开来。
我国城乡行政建制的沿革 1、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地 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 行地、市合并”。 2、从1982年底至1998年底,全国的地区数从107个减少 到66个,地级市数从107个增加到227个。 3、1986年2月3日,民政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调整设 市标准和市领导县条件的报告》,报告认为,目前的城乡 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新情况,不仅应该 把达到标准的镇改为市(即所谓“切块设市”),而且还应 该把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也称为“整县改市”)。 1980年至1997年底,全国新设县级市495个,其中切块设 市34个,占94%,整县改市146个,占90.6%。1993年以 后,每年都新设立几十个县级市,但已经没有一个是切块 设市的了。
2、设市模式及比较
我国设市模式 1.切块设市 2.整县改市 3.多中心组合模式
西方国家主要设市模式 1.统一型 2.窄域型 经验借鉴 1、城乡分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 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 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
2、双层结构政府体制
五、中国市制的特点 第一、市制泛化(多层次): 市的建制扩展到行政区划的所有层级。宪法规定三 种城市:直辖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1.直辖市:4个 2.副省级市:15个:广州、深圳、沈阳、南京、武汉、 哈尔滨、西安、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成都、 杭州、济南 3.地级市:1983年开始使用。三种:设区的市中较大 的市和经济特区市、普通的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5个:中山、东莞、湖州、三亚、嘉峪关);53 个单区市。 4.副地级市:顺德(1992)、河南济源市(1997) 5.县级市:宪法规定的不设区的市。 6.县辖市:台湾27个市中有20个是县辖市。大陆也在 酝酿
4、建国后正式公布的《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 定》。该决定规定“市是属于省、自治区、自治 州领导的行政单位,聚居人口在10万以上的城镇, 可以设置市的建制。聚居人口不足10万的城镇, 必须是重要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 规模较大的物资集散地或者边缘地区的重要城镇, 并确有必要时方可设置市的建制”。此外,“人 口在20万以上的市,如确有分区必要,可以设市 辖区”。
3、城乡分治与合治
分治与合治的逻辑
(1)城乡分治的逻辑:市是城市型行政单位,是人口密集的聚居 “点”上的行政建制,居民主体是从事二、三产业的市民。城 市与乡村具有不同的公共事务,对管理的要求不同
(2)城乡合治的逻辑:以城市为中心来建立自然经济发展区,发 挥中心城市的龙头作用,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最终消灭 城乡差别
第二、双重性:市制兼具城市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双重性,既 有直属市区,又有下级政区。 第三、市建制比同级别的行政区划建制拥有更多的管理职权, 职能、机构也与同级别行政建制不同 (1)立法权:省会城市和一些较大城市立法权;唐山、大同、 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 洛阳、重庆(1984);宁波、淄博、邯郸、本溪、徐州、 苏州 (2)经济社会事务和行政管理:市比县在市政建设财税提取 比例高,市7%,县5%。 第四、与西方国家的市制相比,中国设市标准较高,条件比 较严格,市建制的行政属性突出。
从合治到分治: (1)合治的弊端: 混淆了地域型行政区与城市型行政区的概念,造 成统计上的混乱,难以比较。 条块矛盾并没有解决,存在市吃县、市卡县、市 刮县、市挤县、市压县的现象。 行政管理效率没有提高。 市领导精力分散,不利于城市和乡村发展。 (2)分治的必要 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打破行政区的区域经济运 行的刚性约束作用 适应城市与乡村对管理活动的不同要求 打破城市等级制度
1、设市起因: 政治中心设市:广州(1921)、南京(1927) 经济中心设市:上海(1927);佛山(1950)、深圳 (1979)、石狮(1987) 特殊地方设市: (1)军事要塞或战略要地设市:镇江、威海 (2)边境口岸设市:满洲里、二连浩特 (3)交通枢纽和重要港口设市:大连 (4)重要工矿业基地设市:大庆、马鞍山、十堰
1951年7月16日,经政务院批准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 理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中一律实行户口登记,其第一条指 明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 1954年宪法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九十条第二款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1955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和《农 村统购统销暂行办法》。 195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 口盲目外流的指示》; 1958年1月9日,毛泽东以主席令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由农村 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 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人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样就正式确立了户口迁移审批 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并以法规的形式限制农村户口迁往城市。
2、城市政府体制实行市民自治制度。
三、市制沿革
1.中国城乡地区的第一次划分: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 地方自治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第一次 创立了城镇的规范,划城镇建制独立于乡村而实行城乡分 治,开创了市制的雏形。 2.市制的正式确立: (1)1911年11月,江苏省临时省议会决议通过《江苏省暂 行市乡制》,后为全国采用 (2)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暂行条例》颁布,依据条例组 建广州市制,广州成为我国近代行政区域建制意义上的第 一个市。 (3)1921年7月3日北京中央政府颁布《市自治制》,创立 全国性的城市行政区划制度。中国市制正式确立。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市制的完善:1930年5月20日国民政府 颁布《市组织法》,标志我国市制的完全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