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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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35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09〕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09〕23号,以下均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现将珠江学者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岗位申报各高校在申报珠江学者岗位时,应结合国家及我省社会、经济、教育发展的重点方向、重大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按照《实施办法》中有关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的原则和条件,整体规划拟设置的珠江学者岗位,明确每个岗位拟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与目标。
珠江学者岗位既可单独申报,也可连人带岗申报。
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后三年内无聘任人选的,该岗位自动撤销。
二、推荐人选(一)各高校要认真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珠江学者候选人,要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
有多人申报的高校要公开竞聘,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二)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年龄计算到申报当年12月31日;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以及境外的候选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为确保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投入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候选人如为现职学校校级领导或学校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在推荐的同时需征得候选人任职单位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被聘任为特聘教授即辞去校级领导职务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职务。
《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发布日期:202x-05-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2x〕15号)、《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x-2020年)》(粤发〔202x〕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2x〕125号)和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江人才计划是指我省组织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该计划面向省外,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领军人才、“”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安排用于组织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的专项资金,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及“”入选者资助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优先、专款专用、权责明确、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专项资金分配等重要事项。
第六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牵头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审核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和分配方案,办理专项资金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视情况对专项资金实施重点评价或引入第三方评价。
第七条省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根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建议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组织部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并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其他评价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八条省级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职责。
(一)省科技厅负责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其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包括: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提出项目安排建议,项目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评估,绩效管理,结题验收等;并及时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项。
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1.政府主办的高等学校适用本意见。
2.高等学校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3.高等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高等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包括校、院(系) 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作以及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高等教育的特点,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可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积极探索对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在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农业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
鼓励高等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

附件5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申报人姓名:廖静雯现工作单位:广州体育学院申报聘任类型:青年学者设岗学科名称:运动人体科学代码:040302所属学科门类:人文社科推荐学校名称:广州体育学院填表日期:2019年4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制填写说明1、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信息准确。
2、本表封面申报聘任类型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三类;“设岗学科”的名称和代码,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报;所属学科门类: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工科、农科、医科五类。
3、本表中“近5年”起算时间为申报当年之前5年的1月1日。
如当年为2019年,则起算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4、本表第一至六项由候选人本人填写,学校负责审核。
本表中所填的内容必须是候选人本人的业绩成果,填写的科研经费必须是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的项目经费(不含国家或学校分配的经费以及配套经费)。
5、本表第六项为活页,由推荐学校聘请三名以上校外知名同行专家填写,每位专家填写一份。
如推荐意见为外文,学校需依照格式将其翻译为汉语,并将原件附后。
6、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7、申报人近5年来的教学科研等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以及所列的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推荐信、高层次人才协议等,以上材料作为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以及本表一式3份一并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扫描版(PDF格式)按要求上传至“珠江学者评定”系统的“学者申报”对应人员信息附件栏,同时将“岗位设置申报表”扫描版(PDF格式)上传至对应的“岗位设置申报”附件栏。
一、申报人基本情况姓名廖静雯性别女国籍中国出生年月1988.7现工作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拟申报聘任类型青年学者最高学历2016年6月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学位博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副教授2019现任行政职务及时间无从事专业及所属学科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学获博士生导师资格时间及单位无是否完整培养完一届博士生否获硕士生导师资格时间及单位2019年4月于广州体育学院现是否担任硕士生导师是主要学术及社会兼职广东省体质健康管理协会理事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运动健康科学分会青年委员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和工作经历)2006-2010北京体育大学本科运动康复与健康2010-2013北京体育大学硕士运动人体科学2013-2016北京体育大学博士运动人体科学2013-2014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管理中心科研服务2016至今广州体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教学广东省高校运动与健康促进科研型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基地、团队简况广州体育学院拥有完备的开展运动人体科学研究的基本设施,近年来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进一步提高科研环境与条件;学校拥有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型重点实验室和教学重点实验室,已建立了一套先进的运动测试、机能评定、运动生理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研究的平台。
广东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图 1 “双轨制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设计思路 三、主要特色 1.学生大规模的校外实习 本专业在广州永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同忆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农垦燕塘企业总公 司等 36 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全程提供真账进行岗前实训。 2.聘请企业会计专家入课堂 利用我校会计专业丰富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老师资源,把岗位精英人才引入课堂,建立 了一只专门走入课堂的“会计专家小组”, 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3.开展了订单培养 与广州同忆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永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由财经系 与企业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学生单独编班。三年学习结束后,合作企业在订单班中挑选员工 直接入职,开创了我院财经类专业订单培养的新模式。 四、主要地位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全省 18 家一流院校之一,会计专业是第一批广东省二类品牌 专业,会计专业为 2010 年省级示范性专业;会计与审计专业 2017 年建设成为我省重点专业。
一、设岗专业基本情况
(一)专业带头人情1956.5
专业技术职务 及获得时间
最后 学历
主要学术及 社会兼职
主要学术成就 以及在国内外 同行中的地位
会计学教授 2002.9
担任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学院副院长 2010
1980 年 7 月 毕业于 长春税务学院
学位
本科
吕兆海教授从事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系列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 30 年,担任了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理事等社会工作,在广东高职会计学建享有较 高声誉。
粤人社发〔2010〕10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1.政府主办的高等学校适用本意见。
2.高等学校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3.高等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高等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作以及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高等教育的特点,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广东珠江人才计划

广东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珠江人才计划是广东省政府为了加快推进珠江经济带发展,提高人才质量和数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吸引、培养、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面将从计划的背景、目标、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计划背景。
广东省位于中国南部,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然而,随着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广东省也面临着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广东省提出了珠江人才计划。
二、计划目标。
广东珠江人才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引进、培养和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包括,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打造人才高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广东发展;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人才政策环境。
三、政策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供更多的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更多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供更多的人才发展机会和空间;加强人才保障,提供更好的人才生活保障。
四、实施效果。
自广东珠江人才计划实施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一方面,广东省吸引了大量高层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广东省加大了对人才的培养和保障力度,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可以说,广东珠江人才计划已经成为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总之,广东珠江人才计划的实施,为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广东的综合竞争力。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广东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

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申报专业名称:软件技术代码:610205所属专业类名称:计算机类代码:6102所属专业门类:工科学校名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填表日期:2017年4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制填写说明1、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和当年申报通知。
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信息准确。
2、本表封面“申报专业”和“所属专业类”的名称和代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填报;“所属专业门类”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工科、农科、医科五类。
3、本表中所填的内容必须是本专业的建设成果,所填的科研经费必须是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的项目经费(不含国家或学校分配的经费以及配套经费)。
4、本表中“近3年”起算时间为申报当年之前3年的1月1日。
如当年为2017年,则起算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5、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6、学校将申报专业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以及本表一式3份一并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扫描版(PDF格式)按要求上传至“珠江学者评选”系统的“岗位设置申报”相关附件栏。
一、设岗专业基本情况(一)专业带头人情况(二)专业简况及主要特色(三)本专业教师队伍情况(四)科学研究工作情况(五)专业建设、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2、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二、本专业主要骨干教师近三年以来科研成果情况2、近三年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列出10项以内具有代表性科研项目)3、近三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教学成果奖的情况(列出10项以内代表性成果)4、近三年以来技术研发转化咨询服务情况三、本专业申请设置珠江学者岗位理由(主要阐述设置珠江学者岗位必要性,限1000字)四、本专业设置珠江学者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五、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对设置珠江学者岗位必要性、岗位职责以及预期目标进行论证)六、学校意见(对申请表内容审核情况及对设岗学科与拟聘珠江学者在人、财、物方面的支持措施)。
2023年珠江学者 合同6篇

2023年珠江学者合同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珠江学者合同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吸引优秀人才,提高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广东省推出了珠江学者计划。
该计划旨在邀请国内外杰出学者来广东省高校工作,并提供一系列优厚的条件和待遇。
作为珠江学者的一员,签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学者在广东省高校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的珠江学者合同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信息:合同首先会详细记录学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等,以确保双方都能够准确地识别合同签订方。
2.聘任条件:合同会明确陈述学者被聘任的具体条件,包括所属学校、担任职务、任职期限等。
这些条件将是学者在广东省高校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础。
3.待遇和福利:珠江学者将享有一系列优厚的待遇和福利,如高薪酬、住房补贴、科研经费、国际交流机会等。
合同会明确规定学者可享有的具体福利和待遇,并保证广东省高校按时足额支付。
4.工作要求:合同将详细说明学者在广东省高校的工作要求,包括教学任务、科研项目、指导学生等。
学者需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5.知识产权:合同会明确规定学者在广东省高校从事科研工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学者需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与高校共同保护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6.绩效考核:合同可能会设定学者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学者在广东省高校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学者的进一步聘任和待遇调整。
7.合同期限:合同会规定学者在广东省高校的任聘期限,一般为3-5年。
合同期满后,学者可以选择续聘或结束合同,根据个人情况作出决定。
签订珠江学者合同是学者走进广东省高校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建立双方信任和合作关系的基础。
通过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学者在广东省高校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促进了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
珠江人才计划

珠江人才计划
珠江人才计划是广东省政府为了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创新
驱动发展而实施的一项人才政策。
该计划旨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广东省的综合竞争力。
首先,珠江人才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广东省工作和创业。
这些
方式包括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创业扶持政策等。
通过这些措施,吸引了大批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到广东省,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持。
其次,珠江人才计划通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人才的培训和引导,提升
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广东省通过设立各类人才培训项目和科研基地,为广大人才提供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创新实践的平台,不断提升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另外,珠江人才计划还鼓励和支持人才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广东省通过
设立科技创新基金、设立科技创新奖励等措施,为人才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总的来说,珠江人才计划是广东省政府为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而实
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广东省的综合竞争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人才动力。
希望珠江人才计划能够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广东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珠江人才计划

珠江人才计划
珠江人才计划是广东省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人才政策,旨在吸引和培养各类人才,推动珠江经济带发展。
作为广东省的核心战略之一,珠江人才计划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珠江人才计划着眼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广东省通过设立各类人才引进项目,如“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等,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工作和创业。
这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不仅可以为珠江经济带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思维,还可以带动当地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其次,珠江人才计划注重培养本土人才。
广东省通过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人才培养投入,鼓励本土优秀人才在珠江经济带发展。
同时,还通过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等方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引导,为珠江经济带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此外,珠江人才计划还注重人才政策的改革和创新。
广东省通过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提高人才待遇等举
措,吸引更多的人才来粤发展。
同时,还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总的来说,珠江人才计划是广东省政府为推动珠江经济带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人才政策。
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本土人才和改革创新人才政策,珠江人才计划为珠江经济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珠江人才计划能够不断完善和深化,为广东省的经济发展贡献更多的人才力量。
广东高等学校珠江学者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
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现工作单位:
设岗学科名称:
申报岗位类型:
所属学科门类:
推荐学校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广东省教育厅制
填写说明
1、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信息准确。
2、本表第一至六项由候选人本人填写,学校负责审核。
本表中所填的内容必须是候选人本人的业绩成果,填写的科研经费必须是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的项目经费(不含国家或学校分配的经费以及配套经费)。
3、本表第六项为活页,由推荐学校聘请三名以上校外知名同行专家填写,每位专家填写一份。
如推荐意见为外文,学校需依照格式将其翻译为汉语,并将原件附后。
4、本表封面申报岗位类型:分为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两类;所属学科门类: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工科、农科、医科四类。
5、本表中“近5年”起算时间为申报当年之前5年的1月1日。
如当年为2012年,则起算日期为2007年1月1日。
6、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7、申报人近五年来的教学科研等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以及所列的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上材料作为附件材料需装订。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珠江学者期中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珠江学者期中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0.23•【字号】粤教师函〔2018〕99号•【施行日期】201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珠江学者期中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99号各有关高校: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珠江学者期中期满考核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报送和考核时间系统上传截止时间:11月12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6日。
考核时间:12月12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分期中和期满两类。
期中考核对象为2015年起聘请的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期满考核对象为2013年起聘请的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和2015年起聘请的珠江学者讲座教授。
具体名单如下:(一)期中考核对象(12人):中山大学:栾天罡;华南理工大学:张立志;暨南大学:关柏鸥;华南农业大学:黄巍;南方医科大学:张璐、刘莉;广州中医药大学:刘中秋;华南师范大学:黄昌勤;广东工业大学:凌永权;广州大学:王国军;深圳大学:伍楷舜;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黎彧。
(二)期满考核对象(20人):中山大学:佘峻聪、薛德升、赵勇、周家国、熊明辉、项鹏、谢丹;华南理工大学:陈军武、王永华、朱桂龙;暨南大学:马彦源;华南农业大学:李永涛、章家恩;南方医科大学:张琳;广州中医药大学:宋健平;广东工业大学:郭再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宇燕;汕头大学:黄晓春;广东财经大学:秦前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龚盛昭。
(三)已离岗(解除聘约)人员(10人):不参加本次考核,但需填报并上传受聘期间的《总结报告》(注明受聘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及解聘原因),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珠江学者管理系统,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厅。
我省高职院校将设珠江学者岗位

我省高职院校将设珠江学者岗位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教育:职教》
【年(卷),期】2009()3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吸引和培养一批我省高等职业院校高素质的专业领军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
3月4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总页数】1页(P63-63)
【关键词】岗位;学者;珠江;高职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强省战略;队伍整体素质;省教育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92;G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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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岗位实践制构建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创新研究[J], 赵胜营; 薛映月; 孙兰欣
4.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背景下我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机制探究[J], 李建民; 杜媛
5.我校三位文科学者受聘为2012年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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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人才计划

珠江人才计划珠江人才计划是广东省为了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发展,为珠江经济带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珠江人才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广东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助力广东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珠江人才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珠江人才计划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和创业。
针对不同领域和行业的人才需求,广东省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同时,对于在广东省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还将提供创业资金、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鼓励他们在广东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其次,珠江人才计划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和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广东省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际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优秀人才,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提升广东省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同时,广东省将加强对本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激励,鼓励他们在本地发挥专业优势,为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再次,珠江人才计划将推动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的交流和合作。
广东省将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与广东省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开展深度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同时,广东省还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吸引更多国际优秀人才来粤工作和创业,为广东省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最后,珠江人才计划将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广东省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对于在科研创新、技术攻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适当激励和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
同时,广东省还将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保障和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他们安心在广东省工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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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吸
引和遴选中青年优秀学术人才,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促进学科专业快速发展,提高我省高校在国内外
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并更名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
第二条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聘期内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第三条珠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岗位设置的原则
(一)必须与国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重点方向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相结合。
(二)必须与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
(三)必须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与目标。
第六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
(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
(三)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
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交叉学科。
第七条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
(一)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培养博士生、硕士生。
(二)准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
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围绕学科主攻方向,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
保持或赶超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三)面向国家、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争取国家或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
大关键问题研究和攻关,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
(四)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把本学科队伍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凝聚力和整体攻坚实力强的学术研究团队。
第八条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
(一)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生。
(二)围绕所在学科重点研究方向,积极开展合作研究,对本学
科的发展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
前沿,扩大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三)面向国家、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一支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
的创新团队。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九条特聘教授聘任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学风,为人正派。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特
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位要求),身体健康。
(三)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
学副(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国内知
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博士生导师。
(四)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好,能
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六)学术水平高,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
(七)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具有带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八)聘期内在受聘学校能全职在岗工作。
第十条讲座教授聘任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学风,为人正派。
(二)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博士生导师。
(三)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
公认的成就。
(四)身体健康,保证聘期内在受聘学校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四章评审及聘任程序
第十一条珠江学者岗位,由高等学校提出设置申请,也可通
过连人带岗形式提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产生。
每个珠江学者岗位可聘任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1名。
第十二条设置的珠江学者岗位,由设岗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
招聘,确定推荐人选。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议。
委托3名以上校外知名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提出综合评价
意见。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以适当的方式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省教育厅推荐。
第十五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等学校推荐的珠江学者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第十六条省教育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高等学校与受聘珠江学者签订聘任合同。
第十七条特聘教授聘期为5年,采取分段聘任的方式,首期聘期为3年,续聘期为2年。
讲座教授聘期不超过3个年度。
第五章待遇及支持方式
第十八条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由省教育厅发给的每年12
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讲座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由省教育厅发给的每月1.5万
元人民币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数支付。
第十九条省教育厅对受聘上岗的特聘教授按照“突出重点、
注重效益、择优支持”的原则提供项目经费资助。
项目研究必须与所聘岗位的学科方向相一致,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目标。
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资助经费为30-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资助经费为10-50万元。
学校必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
资助项目纳入学校重点项目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在聘期内高校要积极支持珠江学者组建学术团队,
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一条珠江学者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得成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获得产权收益。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应按要求进行标注。
标注内容为:
中文:“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年度)”。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Guangdong Province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Pearl River Scholar Funded Scheme(立项年度)”;可缩写为“Project supported by GDUPS(立项年度)”。
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他有效证明
材料的封面,或扉页,或论文首页等醒目处,或致谢部分。
第二十三条省教育厅和高等学校支持珠江学者申请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项目牵引组建创新团队。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与珠江学者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签订的聘任合同须报送省教育厅一份备案。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建立珠江学者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实施聘期工作报告制度。
高等学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珠江学者工作情况。
珠江学者聘期每满一年,高等学校应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表》。
实施聘期考核评价制度。
在珠江学者期中(满)前一个月内,高
等学校应根据聘任合同对珠江学者进行考核评价,填报《广东省高
等学校珠江学者期中(满)聘期总结报告》。
第二十六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珠江学者受聘期间履行岗位
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对特聘教授首期聘期考核合格的,续聘2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聘任期满,聘约自动解除。
对在聘期
内取得重大成果的珠江学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省教育厅不定期了解珠江学者受聘期间的履职情
况以及学校支持珠江学者工作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第二十八条对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或者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珠江学者称号,停发岗位津贴。
聘任学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省高等教育厅1999
年制订的《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