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维权维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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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工作。
2. 设立教师维权维稳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教师维权维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合法权益。
2. 坚持预防为主,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
3. 坚持依法依规,维护教育秩序稳定。
四、维权范围
1. 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2. 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不公正待遇。
3. 教师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其他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
五、维权程序
1. 教师发现维权问题时,应及时向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办公室反映。
2. 教师维权维稳办公室接到反映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 对于教师反映的问题,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4. 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问题性质,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2)对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待遇进行纠正;
(3)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
六、维稳措施
1.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
2.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3.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公平公正。
4. 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5.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七、责任追究
1. 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维权维稳工作负总责。
2. 教师维权维稳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负责。
3. 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维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师维权维稳工作,为教师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