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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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
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07]5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10
【实施日期】2007.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有关重点企业:
在总结分析2006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全省控制指标
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4项27个指标构成:
1、总体控制指标
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五项合计)
2、绝对控制指标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
--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
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4)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7)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指标
(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5)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6)水上交通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
(7)铁路交通百万机车总行走公里死亡率
(8)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4、重、特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
(1)一次死亡3-9人事故起数
其中:煤矿企业一次死亡3-9人事故起数
(2)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
其中: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
以上控制考核指标中,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和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水上交通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铁路交通百万机车总行走公里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等8个指标为各行业和领域总体控制考核指标,不按地区分解下达。
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二)各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省对各市确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两部分。
2007年各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由4项18个指标构成,控制指标的考核以总体控制指标、绝对控制指标和重、特大事故起数为主,相对控制指标为辅。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总体控制指标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五项合计)
(2)绝对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