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模式国际比较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模式国际比较
随着全球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越来越成为重要的问题。
国际上各国也在进行社区养老服务的探索和实践,服务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 政府主导式
政府主导式是一种由政府出资建设、组织、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的模式,服务主要由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
这种模式在欧美国家比较常见,例如美国的老年人社区中心,英国的居家养老服务等。
政府在这种模式中承担者主导性和指导性的角色,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政府主导式的优点是服务范围广、服务规模大,有利于解决老年人服务短缺的问题。
同时,政府具有稳定的财政来源和强大的行政管理能力,能够保证服务质量。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政府服务标准不一、人性化服务不足等缺点。
市场主导式是一种由市场力量主导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服务基本由私营企业提供。
例如瑞典的养老院,荷兰的居家养老服务等。
这种模式强调市场效应和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的调节和控制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市场主导式的优点是服务多样化、灵活多变、服务质量高。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利益驱动、服务不均等问题。
而且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服务标准往往难以被完全符合。
社会主导式是一种强调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服务主要由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提供。
例如日本的“不孤独计划”,韩国的“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等。
这种模式侧重于社区居民互助和共同协作,通过社会环境和文化价值观的构建,促进社区团结和发展。
社会主导式的优点是服务个性化、便捷性好。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服务标准不规范、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总体而言,不同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各有利弊,应当根据具体国情和社会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以达到最佳的社区养老服务效果。